公司法规定了具体哪些前置程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6-23 03:58:43 308 人看过

公司法规定了具体下列前置程序:1、穷尽公司内部救济规则;2、股东代表诉讼的和解与撤诉之司法审查。最重要的是公司内部救济,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提起诉讼;监事拒绝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法规定了具体哪些前置程序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六章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第一百五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n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n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6日 11: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变更公司法人有哪些后,具体规定有哪些
    一、变更公司法人有哪些后,具体规定有哪些变更公司法人有如下后果:(1)法人变更后,原法人均告消灭;(2)债权债务承受主体改变。因合并而消灭的法人,其债权债务由合并后的法人概括承受。在法人分立,原法人的债权债务,应依分立前缔结的合同确定的分担份额,由分立后的法人承受;(3)其他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二、公司法人人格的规定是怎么规定的法
    2024-01-26
    327人看过
  • 挪用公款在公司法中有哪些具体规定?
    公司法挪用公款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二、三项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挪用公司资金;(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法股份回购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公司股份回购的法律规定国外对股份回购作了普遍的规定,特别是在成熟资本市场中,股份回购已经成为一项重要的金融活动。我国《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相关的内容作了一定规定,但实践中还很少实施。较为典型的实践出现在上市公司减持国有法人股中,如1994年陆家嘴就开始回购国有股;1999年底,申能股份又成为国有股回购企业;之
    2023-07-06
    153人看过
  • 公司决议解散具体涉及哪些程序
    一、公司决议解散具体涉及哪些程序公司决议解散具体涉及的程序如下:1.由公司股东会做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2.股东会做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成立清算组。清算开始之日(决议解散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3.到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清算指南》、《清算报告书写格式》、《清算备案申请书》等表格,办理清算组备案。4.在工商局认可的报刊上刊登清算公告。5.制作清算开始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6.办理国税、地税完税证明。7.清算公告满3个月后,制作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8.制作清算分配方案。9.由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账册,报股东确认。二、公司解散必备证据材料公司解散必备证据材料如下: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2.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就是注销公司,成立清算小组);3.公司原始档案;4.法定代表
    2023-09-20
    492人看过
  • 离婚法对离婚程序的规定具体有哪些
    离婚是解除婚姻关系,专指通过法律手续解除夫妻关系。协议离婚的程序通过行政程序进行的协议离婚由民政部门主管。具体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协议离婚在具体程序中必须经过申请、审查、登记三个环节。1.申请。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上述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
    2023-05-01
    398人看过
  • 2024担保公司管理办法都做了哪些具体的规定
    一、担保公司管理办法都做了哪些具体的规定1、担保公司应当以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为经营原则,建立市场化运作的可持续审慎经营模式。融资性担保公司与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客户的业务往来,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并遵守合同的约定;担保公司依法开展业务,不受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的干涉;融资性担保公司开展业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二、公司清算的法律规定流
    2023-12-05
    126人看过
  • 法院法官办案程序的规定有哪些具体内容?
    一、立案当事人写出书面起诉、申诉状,本院告立庭负责受理属于本院管辖民事、商事、行政、执行和申诉案件。自接到起诉状、申诉状、执行申请后7日内,由立案庭进行审查,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出具不予受理裁定,持不予受理的裁定可以上诉。二、审判1、人民法院审理各类案件一律公开审理,并公告开庭时间、地点及案由。但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或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民事、商事案件一经受理,5日内将起诉书副本发送被告,15日内对原告进行询问,开庭传票及出庭通知书在开庭3日前送达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3、审理民事、商事案件时,人民法院可依法调解。4、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商事案件,审判人员可以用简便方式随时传唤当事人、证人。5、人民法院依法保护诉讼参加人的一切诉讼权利,诉讼参加人必须自觉遵守诉讼秩序。6、审理期限、刑事公诉案件一个半月内审结,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
    2023-03-19
    70人看过
  • 征地补偿安置的标准程序和一些具体规定
    征地补偿安置的标准程序和一些具体规定是什么?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主要内容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办法》第八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地点、地点、地点、地点、地点、地点、地点、地点、地点、地点,集体经济组织征用土地的土地类型、面积、地上附着物和苗木(二)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三)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四)土地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附着物和苗木;(5)农业人员安置的具体方式;(4)地上附着物和苗木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5)农业人员安置的具体方式;(6)与征地补偿安置有关的其他具体措施。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土地征收公告办法》,制定补偿安置方案的程序,在制定补偿安置方案时,要落实补偿安置方案的审批和实施:1。市、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根据土地登记资料、实地调查结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土地
    2023-05-31
    370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自愿离婚的程序具体是哪些
    自愿离婚程序是:1、提出申请。即男女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申请,持户口本、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2、依法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查等;3、离婚冷静期;4、领取离婚证。民法典规定了哪些具体人格权民法典规定,人格权的权利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九条【人格权编的调整范围】本编调整因人格权的享有和保护产生的民事关系。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定义】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第九百九十一条【民事主体的人格权不受侵害】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
    2023-08-01
    91人看过
  • 公司章程修改具体程序
    根据法律规定,章程修改权限及程序有:1、董事会或百分之十以上表决权股东提议修改公司章程;2、将修改公司章程的提议通知股东;3、三分之二以上股东会通过股东会决议;4、特定章程变更事项应经主管机关审批;5、特定章程变更事项的公告;6、公司章程变更登记。一、关于股东会决议不成立的情形有哪些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会主要有六大方面的权力,分别是投资经营决策权、人事任免权、审批权、增减注册资本等决议权、修改公司章程权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力。股东通过股东会决议的方式决定公司的重大事务,控制和管理公司。一般情况下,股东会会议作出决议时,采“资本多数决”原则,一项股东会决议的作出,从开会流程到审议事项均必须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那么哪些情形下,股东会决议不成立呢?1、会议召集人不适格;2、会议通知或公告瑕疵;3、非股东或非股东代理人参与表决;4、决议未达法定最低表决权数
    2023-03-23
    59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对简易程序有哪些具体规定
    《刑事诉讼法》对简易程序有哪些具体规定?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采用简易程序审理:(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二)被告人承认自己的罪行,对所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三)被告人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无异议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时,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第二百一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适用简易程序:,聋哑人,或尚未完全丧失识别或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的精神病患者(2)具有重大社会影响(3)在共同犯罪案件中,(四)其他不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第216条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时,对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可以组成合议庭审理,也可以由法官单独审理;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公诉案件采用简易程序审理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到庭第二百一十七条采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审判人员应当听取被告人对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意见,将适用简易程序的法律规定告知被告人,并确认被告人是否同意适用简易程序
    2023-05-07
    154人看过
  • 刑法中包含了哪些具体规定
    一、刑法中包含了哪些具体规定刑法的内容有:1.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2.犯罪和刑事责任,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共同犯罪和单位犯罪;3.刑罚的种类,其中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4.量刑、累犯、自首和立功、数罪并罚、缓刑、假释和时效;5.其他规定。二、犯罪的基本特征是什么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具有哪3个基本特征如下:1.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2.犯罪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惩罚性。3.犯罪是违反刑法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是紧密结合不可分割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最本质的具有决定意义的特征,而其他两个特征是由社会危害性派生出来的。正由于三者存在着这样的关系,所以它们都是犯罪的基本特征。三、刑法有哪些基本原则刑法有三项基本原则:1.罪刑法定原则: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
    2023-12-17
    161人看过
  • 安置房政策有哪些具体规定?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浦江两岸进行的世博会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北京回迁安置房政策有哪些规定1、开发商禁止插手拆迁政策与此前国务院出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比,北京的实施细则基本延续了国家条例。其中规定,区县政府负责本区域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区县房管部门为本区县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房屋征收与补偿。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2、旧城居民可要求听证政策《实施意见》中首次明确,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的,如果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
    2023-07-05
    77人看过
  • 保安公司改制脱钩程序具体有哪些
    不同的企业具有不同的形式、条件、特点、性质、规模和内部运行机制,这就决定了企业改制的方向和目标不同。基于企业的不同需求,专门为不同类型的企业拟定科学的改制方案,并提出具体的法律意见。1.实地考查改制企业,提出改制方向和目标;2.根据企业形式、条件、特点、性质、规模和内部运行机制,制定企业改制的总体方案。3.根据改制总体方案,制定企业改制的程序和步骤;4.根据改制总体方案,制定企业的产权界定方案;5.根据改制总体方案,制定企业的资产评估方案;6.根据改制总体方案,制定企业的债权、债务筹划方案;7.根据改制总体方案,制定企业的职工安置方案;8.根据改制总体方案,提出企业改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法律分析报告。做好清产核资协助产权界定(一)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进行产权界定,是企业改制工作的首要环节。产权界定是对企业的财产依法确认其所有权归属的法律行为。由于历史原因,《在公司法》实施以前,根据《企业法人
    2023-05-02
    369人看过
  • 公司设立的程序包含哪些具体步骤
    一、公司设立的程序包含哪些具体步骤公司设立的具体流程是:1.申请核准公司名称;2.准备公司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3.制定公司章程;4.申请设立登记;5.予以登记后、领取营业执照;6.开设银行账户;7.办理税务登记;8.刻章。二、公司设立的材料是什么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3.公司章程;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申请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书;(二)申请人资格文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三)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相关文件;(四)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章程或者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五)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市场主体类型分
    2023-09-28
    10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公司法有哪些前置程序?如何规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9-20
      公司法规定的前置程序: 1、竭尽公司内部救济规则; 2、股东代表诉讼的和解与撤诉之司法审查。最重要的是公司内部救济,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提起诉讼;监事拒绝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公司收购程序有哪些收购程序具体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1-26
      收购企业大致可以分为以下步骤:1、交易准备阶段;二、买方尽职调查(第一阶段),即进入市场;三、买方尽职调查(第二阶段),即初步投标;4、交易的最终谈判是最终的投标;完成交易后,签署最终协议。尽职调查是买方了解卖方的过程。尽管尽职调查的第一和第二阶段很重,但它实际上贯穿于整个交易过程。
    • 公司法公司具体清算程序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1-06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清算程序一般为: 1、依法组成清算组; 2、对清算组的备案; 3、制作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办理国税、地税完税证明; 5、清算公告满三个月后,制作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6、制作清算分配方案;清算工作完成后,由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 7、申请注销。
    • 公司清算的具体程序是怎样的,法律有哪些规定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6-16
      公司清算的流程是成立清算组,在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制定清算方案以及清算报告,分配财产方案。
    • 工伤司法鉴定程序是怎样的?具体哪些程序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01
      工伤鉴定是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的标准。而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属于劳动法调整的范畴,须先到工厂所在地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下来之后才是做伤残等级鉴定。而且在工伤事故中,认定劳动者是无责的,也就是说,即使劳动者在操作过程中出现了过错,劳动者也不会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