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赔偿是否应该去检察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3 10:32:25 275 人看过

要去。人民检察院国家赔偿工作办公室统一办理检察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刑事赔偿案件、对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决定提出重新审查意见的案件,以及对人民法院行政赔偿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的案件。

同时,人民检察院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内部分工,协助国家赔偿工作办公室依法办理国家赔偿案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对行政赔偿请求人原告资格的规定: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具有请求资格;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赔偿请求和受损害的事实根据;

(4)加害行为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为已被确认为违法;

(5)赔偿义务机关已先行处理或超过法定期限不予处理;

(6)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赔偿诉讼的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7)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期限。

行政赔偿需要行政复议吗

如果是自己不服赔偿决定的,是可以进行复议的。

行政赔偿主要是国家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违法,给当事人造成侵害的。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行政赔偿可以直接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二个月内按照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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