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的条件及其作用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5 17:00:22 73 人看过

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有以下四点: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且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订约当事人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3、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

4、合同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在房屋买卖合同中都包括哪些主要的内容?

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合同的主要内容应包括:(1)有关房屋面积方面的条款。购房者在签订购买现房时合同时在此条款中要求写明建筑面积和建筑面积中含共用面积的组成部分及具体平米数,使用面积平米数,建筑面积与使用面积的比例等。所购楼的楼号、房号、单元在整幢楼中的位置示意图、单元的平面图也应在合同中写明或作为附件。

(2)关于价格、收费、付款额同的条款。价格条款应比较明确,应有细项约束发展商不得随意加价,不应包括其他各种不合理费用。在付款方式条款中,应明确、详细规定付款方式,如缴纳定金的时间、数额、分期付款的步骤、时间、数额等。

(3)有关房屋质量的条款。购房者在签合同时一定要详细地把质量要求写进合同。如:卧室、厨房、卫生间的装修标准、等级;建材配备清单、等级;屋内设备清单;水、电、气、管线通畅;门、窗、家具瑕疵;房屋抗震等级等质量要求都应涉及到。合同中还可以规定房屋的保质期、附属设备保持期等。

(4)售后物业管理的条款。这是购房人在签合同时容易忽略的内容。目前我国对于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尚不健全,房产买卖双方责任不好界定,但购房人还是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把握,如:业主对物业管理公司的选择权利;业主对物业管理方式确定的权利;物业管理公司的职责范围;物业管理费标准的制定等。保证购房人入住后水、电、气供应,保安、房屋维修、公用设施、邮政、通讯等服务到位,并按规定收取物业管理费。

(5)履行合同的期限和方法的条款。应写明房屋交付的日期,房屋价金的交付日期、金额和方法。例如交付房价款,是一次付清,还是分期付清。每期付款后,收款方应出具收据。

(6)产权登记的条款。由双方依规定的日期会同办理,或委托代理人办理。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卖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移转给买受人的书面报告,以及缴纳的税单。

(7)税费负担的条款。房屋买卖中应缴纳的一切捐税、费用,应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并明确载入合同。

(8)违约责任的条款。包括出卖人逾期交付房屋应负的责任,或不能或不履行交付房屋应负的责任;买受人逾期付款应负的责任,以及毁约不买应负的责任等。房产销售合同有关违约责任的条款一般都有“销售方遇不可抗力导至逾期交房,不承担责任”这样的表述。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18: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及其必要条款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营业地处于不同国家境内的买卖双方当事人之间,买卖货物、支付货款的协议。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和划分方法,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可以划分为若干类型。如本合同范本中就从当事人所在国的角度划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将其分为进口合同和出口合同,对我国当事人来说,进口合同就是为购进外国商品而签订的合同;而出口合同就是为把我国的商品销往国外而订立的合同。此外,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还可依其他标准加以划分,如依交货地点的不同划分为内陆交货合同、启运地交货合同、目的地交货合同,又如依合同当事人运用的国际贸易术语的不同,分为FCA合同、FOB合同、CIF合同等等。虽然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可根据不同标准分为若干种,但无论分类如何,它们总有许多共同性,这也就决定种种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都应具备一些基本条款(也可称为必要条款),这些条款主要有:1.合同各方即介绍签订合同的各方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如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等。2
    2023-06-09
    368人看过
  • 借名买房合同公证的作用及其优点
    借名买房合同是不可以公证的。公证的意思是通过法律的途径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且公证的前提条件必须是当事人的权利合法。借名买房合同,在某种程度上被认为是以合法的方法来掩盖非法的目的而建立的合同,这是不合法的。借名买房合同,就是用他人的名义去购买房子,再将房子登记在别人的名下,但是房子的所有权事实上是归自己所拥有的,这是存在一定的风险的。借名买房合同常见的法律效力有哪些?一、基于合法目的所签订借名买房合同的效力借名人为了保护个人隐私或者为了享受出名人所在特定群体(如企业内部职工)的购房优惠政策而与出名人签订借名买房合同,属于基于合法目的所签订的借名买房合同,该情形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范畴,不涉及第三人的利益,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因此该类借名买房合同应当是有效的。二、为规避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法规所签订借名买房合同的效力关于借名人为了规避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法规与符
    2023-06-30
    466人看过
  • 新版FIDIC合同条件及其应用
    随着我国加入WTO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工程项目雇主、工程咨询、勘查、设计和施工单位,都面临着国内外两个国际竞争市场。一个是按照“国际惯例要求”的国内外资项目、国际基金组织和外国政府对国内的融资项目的承发包市场;一个是按照国际惯例要求的国际项目承发包市场。企业要在狭缝中求生存,在擦肩中求发展,无论是雇主还是承包商,都要与国际合同条件接轨,以更好的保护各自的应得权益,而FIDIC合同条件正是承发包行业国际接轨的重要方面。从雇主的角度来看,为了雇主项目的投资利益,面临着国内外承包商的投标竞争,如何维护雇主项目的投资利益,其重要的武器之一就是应用FIDIC合同条件。雇主应寻求——既熟悉全过程的项目管理技能,又熟悉FIDIC合同条件的咨询实体或咨询工程师,所以,FIDIC合同条件又是工程咨询实体和工程咨询工程师应必备的技能。从承包商的角度来看,尽管FIDIC主要是为雇主、咨询工程师、国际基金机构和
    2023-04-22
    472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年限条款
    在商品房买卖契约中,一般都在第2或3款中明确指出,该房屋所占用土地的使用年限为70年,该使用期限的限制对房屋所有权有一定影响,但并不等于购房者对所购房屋没有完全的所有权。按我国法律的规定:房地产买卖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因此,购房者在购房并获得产权证后,拥有对房屋的完全所有权及对房屋所占土地的一定期限内的使用权。按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后,国家可以不收回土地使用权,但土地使用者如需继续使用,就应于使用权期限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因此,就购房者购买的商品房而言,其享有的所有权是没有任何时间限制的,受到限制的只是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但由于房屋、土地作为不动产的不可移动、不可分割性,国家一般允许使用权期限随房屋的使用而相应延续。
    2023-04-22
    378人看过
  • 保管合同的特征及其作用
    保管合同是物品保管的约定合同,不涉及交易和业务。包括以下特征:1、保管合同是约定保管服务的合同,涉及的内容是保管物的占有权,不改变物品原本的所有权;2、保管合同生效的前提是保管物的移交,签订合同并不意味着合同生效;3、保管合同的形式多样,可以是无偿或有偿的,也可以是单务或双务的;4、保管服务只涉及物品的占有,不涉及所有权和使用权。保管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1、保管合同是提供保管服务的合同。保管合同的标的是提供服务,即提供保管寄存人托付的物品的服务。2、保管合同一般为实践合同。在一般情况下,保管合同的成立不但需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还需要交付保管物。《民法典》第八百九十条规定,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起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3、保管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民法典》第八百八十九条规定,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当事人没有约定保管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民
    2023-07-02
    178人看过
  • 技术合同的特点及其作用
    技术合同的特点是:1、技术合同的目标与技术密切相关,不同类型的技术合同有不同的技术内容。技术转让合同的目标是特定的技术成果,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合同的目标是特定的技术行为,技术开发合同的目标是技术成果和技术行为的内容;2、技术合同履行环节多,履行期长,价格、报酬或使用费计算复杂,部分技术合同风险高;3、技术合同的法律调整是多样的。技术合同的标的物是人类智力活动的结果,其中许多是知识产权法调整的对象,涉及技术权益、技术风险、技术专利、技术产品商业标志、技术保密、技术形式、专利法、商标法、商业秘密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著作权法等法律;4、一方具有特定性,通常是具有一定专业知识或技能的技术人员;5、技术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民法典之技术合同有哪些特点(一)技术合同的当事人具有广泛性与特定性。《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并未限制合同当事人资格,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无不可。但是技术合同当事人,通常至少一方是
    2023-07-05
    117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这主要...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附件房屋买卖合同的范本及其合同生效条件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15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其中附条件房屋买卖合同也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合同当事人必须符合主体资格。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备能够以自身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并且承担义务的资格。 (1)一般主体要求。 依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房屋买卖行为复杂,涉及标的金额较大,法律一般禁止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参与,所签房屋买卖合同无效,除非事先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
    • 买卖合同解除的条件及适用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13
      履行期尚未届满,债务人明示或默示毁约,这种行为被称为预期违约。所谓明示预期违约,是指债务人以通知或声明的方式表示到期将不履行合同。所谓默示预期违约,是债务人以行为表明其到期将不履行合同,比如债务人将惟一的标的物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善意地取得了标的物的所有权,此时,预期违约人到期不可能履行合同,这就是默示毁约。
    • 房屋买卖合同的解除条件及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22
      购房者与开发商应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明确约定交楼时间,若开发商未能在约定期限交付,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依照合同约定的金额支付延期违约金。经催告三个月仍未履行,一方可解除合同,但约定优先。没有约定,经催告,解除权行使合理期限:三个月。解除权消灭期限: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解除权的,解除权消灭,包括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解释”第十五条) 构成根本违约的迟延
    • 著作权限制及其使用条件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20
      著作权的限制:包括著作权的“合理使用”、著作权的法定许可使用、著作权的强制许可使用。使用条件:合理使用即可。合理使用是指由法律规定,他人可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也不支付报酬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世界各国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的条件不同,依据:我国在《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了合理使用的情况。
    •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年限条款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0
      在商品房买卖契约中,一般都在第2或3款中明确指出,该房屋所占用土地的使用年限为70年,该使用期限的限制对房屋所有权有一定影响,但并不等于购房者对所购房屋没有完全的所有权。按我国法律的规定:房地产买卖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因此,购房者在购房并获得产权证后,拥有对房屋的完全所有权及对房屋所占土地的一定期限内的使用权。按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后,国家可以不收回土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