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哪些事件无罪过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2 17:55:49 94 人看过

刑法第13条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认为是犯罪。”这就是说,一个人的行为造成了危害结果,但经过调查以后证明,他既没有犯罪的故意,也没有过失,即无罪过,那么不管危害结果有多么严重,也不构成犯罪,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这就会提出一个问题,即危害结果为什么会发生。上术条文讲了两种原因:一是由于行为人不能抗拒的原因而引起;二是由于行为人不能预见的原因而引起。由于这两种原因而引起的危害结果,都是行为人所无法避免的,当然不能让他负责任。

所谓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危害结果,是指危害结果的发生,他根本没有预见到,而且在当时的条件下,他也不可能预见到。例如,一辆电车从北往南开,一个青年骑着自行车紧跟在电车后头,当这辆电车来到一个十字路口的时候与一辆从南往北的汽车相会。对面来的这辆汽车在错车之前也已经减了速,就在两辆车交错的瞬间,跟在电车后面的青年突然向左拐,想进入路东侧的一个胡同,而北行的汽车司机事先根本就看不到电车后面还跟着一个人,更想不到在这个时候会突然从电车后面冲出一个骑车的人来,眼看只有两米远,司机马上紧急刹车,但由于距离太近,无法把车刹住,结果把青年撞死了。这就是由于司机不能预见的原因而发生的事故,所以,司机不负刑事责任

所谓不能抗拒的原因引起危害结果,是指行为人明明知道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但由于他遇到了不可抗拒的力量,使他无法去避免这种结果。这种不可抗拒的力量,通常指自然灾害,如地震,山洪爆发或者动物的侵袭等等,使他无法抵抗。例如某人赶着马车走到一所学校门口,正好一个足球被学生踢到马前面,使马受惊猛跑,赶车人拚命拉马,但马还是拚命猛跑。这时赶车人发现前方有一个小孩,眼看就要被马车撞上,但是,不管他怎样用力拉马都拉不住,结果马车从小孩身上轧过去,当场把小孩轧死了虽然小孩死在马车下面,但是,不能让赶车人负责,因为他遇到的是不可抗拒的力量,眼看要轧死人,但他没有办法避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23: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刑事责任免责事由:无罪过事件
    无罪过事件是犯罪行为虽然在客观上已经造成了损害结果,但并不是处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法律规定无罪过事件不是犯罪。无罪过事件除了上述的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以外,还包括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情形中,行为人虽然造成了一定的损害结果,但由于法律的特殊规定,实际上赦免了这类事件的刑事责任,成为正当防卫人和紧急避险人的免责事由。在合理限度内的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也是无罪过事件。不能抗拒是指行为人不能抗拒引起损害结果发生的原因,又称为不可抗力。不能预见是根据行为人当时的情况完全预料不到结果的发生,也不能要求他预见到,即行为人没有预见义务和预见能力。行为人对于结果的发生没有过失。这又称为意外事件。例如,某甲系某厂司机,某日深夜驾车返回厂里,在倒车进入车库时将睡在车库麻袋中的某乙轧死。后查明乙系乞丐,偷偷溜进车库过夜,并钻入车库麻袋中取暖。此时,某甲不能也
    2023-04-22
    263人看过
  • 非法持有枪支的刑事案件中,哪些辩护无效?
    1.自行辩护,被告人自己对指控进行辩驳的诉讼行为;2.委托辩护,根据被告人的申请,经双方协议,同意指派律师作为辩护人出庭辩护;3.法律援助辩护,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或辩护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非法持有枪支罪怎么认定非法持有枪支是一种持有型犯罪。“持有”是对物的一种事实上的占有、支配、控制的关系,它在本质上应是一种持续性的状态行为。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弹药的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单位也可成为本罪主体。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禁止私人持有的枪支、弹药,而故意隐藏不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7-06
    239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中哪些罪犯不能假释?
    刑事案件中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能假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假释的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对下列罪犯也可适用假释1、对犯罪时未成年的罪犯的减刑、假释,在掌握上可以比照成年罪犯依法适度放宽。符合刑法规定的可以假释;2、对老年和身体有残疾(不含自伤自残)罪犯
    2023-08-18
    485人看过
  • 无罪过事件的司法认定
    刑法第16条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这里规定的即是无罪过事件,它包括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两种情形。任何罪过都是认识因素与意志因素的统一。意外事件与不可抗力,或者是缺乏认识因素,或者是缺乏意志因素,从而不具备构成罪过的条件。1.不可抗力。是指行为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所引起的情形。不能抗拒,是指行为人虽然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结果,但由于主客观条件的限制,行为人不可能排除或者防止结果的发生。2.意外事件。是指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情形。不能预见,是指根据当时各方面的情况,行为人不可能预见、不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后果。由此可见,意外事件和疏忽大意过失的区别是比较明显的,后者是
    2023-06-14
    441人看过
  • 没有罪过的定义:哪些事件被定义为无罪过?
    无罪过事件包括两种情形:(一)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行为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所引起的情形。(二)意外事件意外事件是指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情形。我国刑法规定的无罪过行为有什么我国刑法规定的无罪过行为如下:1、不满14周岁的人所实施的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2、不具有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所实施的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3、意外事件中的行为即行为人缺乏主观上的罪过,也不是刑法意义上的危害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六条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2023-07-08
    281人看过
  • 哪些情况可以被视为无罪过事件?
    无罪过事件包括以下情形:1、不可抗力是当事人无法预见的事件;2、不可抗力是当事人无法控制的事件;3、不可抗力是独立于当事人意志和行为的事件;4、不可抗力是阻碍合同履行的客观事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遗嘱无效的情形包括哪些《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遗嘱全部或者是部分无效、遗嘱之中并没有处分的遗产等的情形,都需要按照法定
    2023-07-11
    352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中过失犯罪是否有犯罪中止
    一、过失犯罪是否有犯罪中止?过失犯罪没有犯罪中止,只有故意犯罪才有犯罪中止。《刑法》第二十四条【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二、过失犯罪具有哪些法律特征?1、在认识因素上,表现为行为人对危害后果的发生虽然应当预见但实际上并未预见到,或只是预见到在他看来并非现实的可能性。2、在意志因素上,表现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既不是希望也不是放任,而是排斥、反对的心理状态,只是由于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能够避免结果发生的主观错误心理支配下的过失行为导致了结果的发生。3、在主观恶性上,过失犯罪远小于故意犯罪。三、过失犯罪一定可以判缓刑吗?过失犯罪不一定可以判缓刑,缓刑的适用条件和是否属于过失犯罪并无直接关系,构成刑事犯罪的,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
    2023-02-25
    134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中无法抓捕罪犯的应对措施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都可以提出,刑事诉讼过程包括了公安或者检察院进行刑事侦查阶段、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法院审判阶段,因此任何一个阶段都可以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刑事案件一直不认罪会坐牢吗刑事案件一直不认罪也有可能会坐牢,犯罪嫌疑人不认罪能判刑,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因此,即使没有口供,如果有其他证据能相互印证的,同样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
    2023-07-04
    353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中宣告无罪引用哪条规定
    宣告无罪引用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一百九十五条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一、刑事案件的审理时间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
    2023-03-26
    322人看过
  • 无罪过事件具体指哪几个
    我国刑法的无罪过事件包括两种情形:1、不可抗力,是指行为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所引起的情形;2、意外事件,是指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情形。一、刑法上的过失犯罪处罚是怎么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是过失犯罪。十六条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后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不是犯罪。第二百三十三亲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在处罚上,因为过失犯罪的主观恶性比故意犯罪明显要小,因此刑法对过失犯罪的处罚比对故意犯罪的处罚要轻。过失犯罪,指在过失心理支配之下
    2023-04-10
    193人看过
  • 探究无罪过事件
    不可抗力
    无罪过事件包括意外事件与不可抗力。(1)无罪过事件是指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2)意外事件指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3)不可抗力指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所引起的。我国刑法的无罪过事件包括哪些?我国刑法的无罪过事件包括的情形:(一)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行为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百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所引起的情形。(二)意外事件意外事件是指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度原因所引起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
    2023-07-06
    496人看过
  • 我国刑法规定的无罪过行为有哪些
    (1)不满14周岁的人所实施的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2)不具有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所实施的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3)意外事件中的行为即行为人缺乏主观上的罪过,也不《刑法》意义上的危害行为。《刑法》第十六条【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第十八条【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
    2023-06-03
    161人看过
  • 刑法中玩忽职守未判刑无罪的情形哪些?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一百九十五条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一、玩忽职守罪的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二)玩忽职守案(第三百九十七
    2023-03-18
    129人看过
  • 刑法哪些是过失犯罪
    刑法中的过失犯罪包括: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失火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决水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损毁文物罪;过失致人死亡罪以及过失致人重伤罪等。一、不是故意放火就是犯罪吗不是故意放火但因此造成严重影响的同样可能涉嫌失火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失火罪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吗?失火罪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实施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主要包括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
    2023-06-21
    19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哪些刑法适用于无罪过事件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2-04
      刑法中的无罪过事件有意外事件情形和不可抗力情形。意外事件是指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情形;不可抗力是指行为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所引起的情形。
    • 刑法中的无罪过事件有哪些,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8-09
      刑法中的无罪过事件有意外事件情形和不可抗力情形。意外事件是指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情形;不可抗力是指行为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所引起的情形。
    • 哪些算是无罪过事件呢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6-10
      根据刑法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认为是犯罪。这就是说,一个人的行为造成了危害结果,但经过调查以后证明,他既没有犯罪的故意,也没有过失,即无罪过,那么不管危害结果有多么严重,也不构成犯罪,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 刑事案件中哪些行为属于无罪辩护无罪辩护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19
      正当防卫:看是否符合正当防卫的五个条件,即前提、时间、目的、对象、限度。正当防卫的证明责任在于防卫一方,办案机关只要有证据证明被告人施了伤害行为、致人轻伤以上就完成证明责任、可以追究责任。 故意伤害案件,如果经鉴定被害人是轻伤,无罪辩护有四种可能性:刑法但书13条、指控证据不足(比如不存在因果关系、轻伤鉴定不采信)、过失、正当防卫。 故意伤害案件,如果经鉴定被害人是重伤,无罪辩护有两种可能性:指控
    • 刑事案件中无口证无法判罪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07
      证据补强规则限制口供的证明能力,不承认其对案件事实具有独立完全的证明力,禁止以被告口供作为有罪判决的唯一依据,而要求提供其他证据予以“补强”,这就是刑事证据学上的“补强规则”。我国刑诉法第46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轻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有罪和处以刑罚,就是对这一规则的明确规定。就是说,如果口供之间能够符合逻辑,存在关联性,彼此可以印证,是可以作为定罪的依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