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上有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权利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5 08:22:15 160 人看过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拆迁补偿是归被拆迁人所有的,所以村委会是没有权代表被拆迁人与征收方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应该由被拆迁人自己签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一、村委会可以代表征收方与村民签协议吗?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的相关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批准后,由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实施该征迁范围内的工作。根据上述规定,一般是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部门作为主体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1、村委会接受征收方委托,并有书面的委托书,经过合法的征收程序并无其他违法性事由的情况下签订的补偿协议有效,如果发生协议履行纠纷,可以追究授权方即征收方的违约责任。

2、村委会没有接受委托,并且在没有任何征地审批的情况下,村委会自行组织协议征地、协议拆迁,与村民签订补偿协议。这是违反《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的,村委会根本没有这样的职权,所签协议从性质上属于无效协议。如果村民签订了这样的补偿协议,可以起诉至法院确认无效,并可要求国土部门对其行为进行查处。

二、房屋拆迁赔偿纠纷如何有效处理?

由于拆迁人占比例较多的是房地产开发公司,这些部门的性质,决定其必须追求最大利润,因此,实践中这些部门往往以低廉的价格拆迁原居民住宅,对拆迁人的补偿费用往往过低或者违反拆迁安置合同没有进行有关补偿,这类纠纷诉至法院的也很多。对于补偿纠纷的处理,在审理时,如果拆迁安置合同有约定,应按照拆迁安置合同的约定来处理;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来履行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对于作价补偿,应按照所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的安置价格结合成新结算补偿的金额,在补偿时也应充分考虑地段的差异。对于不同使用性质的房屋应有不同的补偿标准,这里主要是指住宅用房和营业性用户。拆迁中如何认定房屋的使用性质,是当前拆迁安置中争议较大的一个问题。应按拆迁房屋实际使用的性质来认定。对于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对于被拆迁房屋的承租人,在租赁期限未满时,则承租人对该拆迁房屋享有使用权,对此承租人有要求拆迁人和房屋产权人返还已付租金并赔偿其损失的权利。如果房屋所有权人进行了产权调换,承租人与原房屋所有权人之间的租赁关系应当继续维持。在过渡期限内,承租人自行安排住所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对于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应按城市市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此拆迁人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当自逾期之日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04: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地产开发相关文章
  • 村委会是否可以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征地拆迁中,村委会参与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情况,主要有两种:1、代表征收方与村民签协议;2、代替村民与征收方签协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征收补偿方案经市、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因此,与村民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应当是市、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部门。如果村委会代表征收方与村民签订协议,必须有征收方的书面委托,否则,村委会无权与村民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此外,征地补偿款主要归属于被征地农民,应当由被征地农民与征收方签订补偿协议。如果村委会代表村民与征收方签订协议,同样需要村民的明确授权。收补偿方案与征收补偿协议有联系吗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和征收补偿协议是有联系的,两者都是与征收补偿有关的文书,而两者的区别是征收补偿决定是由征收人与被征收人签订的,而征收补偿决定是在双方未达成征收补偿协议时,由征收人单方面作出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
    2023-07-07
    460人看过
  • 拆迁户一般和谁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一、拆迁户一般和谁签订拆迁补偿协议订立拆迁补偿协议的主体是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1、由于被拆迁房屋分为私有房屋和公有房屋,所以当拆迁对象为私有房屋时,拆迁人应当与房屋所有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而当拆迁对象为公有房屋时,拆迁人则应当与房屋使用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当房屋拆迁的对象为租赁房屋时,所涉人员范围较复杂,拆迁人应当与房屋所有权人和房屋承租人共同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2、房屋征收部门的主体可以是谁。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是事先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部门。二、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有哪些(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2023-06-15
    278人看过
  • 怎么签订补偿拆迁协议以及补偿拆迁协议的效力是什么
    一、怎么签订补偿拆迁协议?关于怎么签订补偿拆迁协议的问题下面将详细解答:一般情况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都是事先作成的,在法律上称之为格式合同,就是形成一定的格式了,只要填写上姓名和价款,就会变成你自己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并且在这种情况下,一般工作人员是不同意修改的;在这种情况下,在签订格式合同的时候,还是要注意,一定要把自己的被拆迁的房屋面积,和应该补偿的房屋面积,补偿的款项写清楚;即使是格式合同也要看清楚合同内容,可能不利于自己的条件和条款,稍不注意就构成违约了。还有就是,有的当事人签完字之后就走了,没有索要属于自己的那一份合同,等自己想要看的时候,没有了,对方是否违约了也不知道。二、补偿拆迁协议的效力是什么?补偿拆迁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表现在其权利依法产生后受到法律的保护;其义务依法产生后,则受到法律的强制。其次是依法订立的协议必须认真恪守,当事人任何一方均无权擅自变更或解除。如果
    2023-04-30
    364人看过
  • 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九大陷阱
    1、九大陷阱之——回迁陷阱法律明确规定,拆迁户有回迁和就地安置的权利。一般来讲,因旧城改建或规划调整所导致的拆迁,被拆迁区域的地段会升值。而拆迁方会认为,地段升值是规划调整或改建所带来的溢价,不是拆迁户的贡献造成的,所以往往排斥回迁。一般拆迁方为了尽快签协议,虽然口头承诺可以回迁,但在拆迁方拟定的拆迁协议文本中,会把回迁的字样去掉,那么回迁就不能实现了。如果有回迁的字样,在合同的附件中,安置房的位置、安置房的户型、安置房的红线图都是应该标注的。另外,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回迁的前提条件是在被拆迁区域要有居住用地的规划,一般表现为规划用地许可证。如果没有,就不具备这个法律基础,就算注明了回迁字样,也是不能实现的。因此在签订协议的时候不仅要注意是否有回迁字样,并且还要注意是不是具有回迁的法律条件,如果不具备的话,就要特别地小心了。2、九大陷阱之——空白协议陷阱空白协议是国家法律严厉禁止的,因为它往
    2023-04-23
    376人看过
  • 与拆迁方签订的补偿协议上只有本村的公章,这是否合法
    与拆迁方签订的补偿协议上只有本村的公章,这是否合法这是要分情况看的。首先,根据征收拆迁的相关法律规定,只能由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征地拆迁。自然,也就只有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权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也就是说,在征收补偿上,必须有被拆迁人的签字,和实施征地拆迁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的盖子签字,该份征收补偿协议才能对被拆迁人产生法律约束力。但是,在征收拆迁的实践中,确实出现了很多被拆迁人的征收补偿协议并没有地方政府的公章,而只是由村集体、村委会来签字协商。像这样的情况,一旦出现问题,比如被拆迁人说我的补偿太低了,当初村委会说的可不是这么点补偿,要求提高的时候,拆迁方就会以并不是由有权机关作出的承诺为由,不支持被拆迁人的诉求。这样的话,被拆迁的人利益就会受到很大的侵害。事实上,由政府盖公章、签字的补偿协议确实也不多,毕竟政府并没有那么多的精力来同每一个被拆迁人进行协议的签订。于是,政府便会将部分权力
    2023-06-15
    188人看过
  • 注意事项: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1、协议的主体。被拆迁户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主体应当是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的部门。这里的房屋征收部门可以是市、县级人民政府专门设立的房屋征收部门,也可以是现有的部门(如房地产管理部门、建设主管部门),但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实施单位不应当以盈利为目的。2、补偿方式。拆迁补偿的方式要做出明确的约定,是选择产权置换还是货币补偿,又或者是两者结合的情况。3、补偿金额。明确协议上的补偿金额是否与之前协商、口头承诺的结果一致,避免拆迁方在金额数字上弄虚作假,做小动作。4、支付期限。对补偿款支付的时间要明确约定。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
    2023-07-02
    218人看过
  • 城边农村拆迁补偿拆迁补偿协议
    甲方:拆迁人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受委托拆迁单位: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联系电话:乙方:被拆迁人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地(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为加快城市旧区改造和生态环境改善,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城市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拆迁房屋依据甲方因项目建设需要,根据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等,经审查批准,领取了拆许字第号《房屋拆迁许可证》,实施房屋拆迁。乙方所有的房屋属于该拆迁许可证核准的拆迁范围内。第二条乙方房屋的基本情况及补偿金额乙方服从城市建设需要,同意将座落房屋,证件名称:,证件:号,地籍:号,建筑面积平方米,交给甲方拆除。甲方补偿乙方各项费用和金额如下:1、房屋的货币补偿
    2023-03-02
    423人看过
  • 小产权房拆迁,拆迁方应该与谁签订补偿协议
    一、小产权房拆迁,拆迁方应该与谁签订补偿协议签订补偿协议应该由产权证的户主签订,即产权房和产权人。小产权房虽然不能买卖,但也是合法房产,征地拆迁的时候,是应当得到补偿的,只是,这个补偿应当由原房主去领取,小产权房的购房人为了获得拆迁补偿,可以与原房主约定,遇到征地拆迁所获得的安置房、补偿款归购房人所有,这样,即便原房主领取了补偿款不愿意交付给购房者,购房者也可以通过法院取得这笔补偿款。补偿协议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而有效的补偿协议主要内容应包含: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如果被拆迁人选择房屋调换,协议中还应当包括安置房屋的价值金额、面积、地点和层次
    2023-04-27
    381人看过
  • 居委会和村委会能否签订协议?
    可以。居委会或村委会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可以在其职能范围内从事民事活动,承担相应的权利和义务。村委会具有签署合同的民事主体资格,但涉及到合同效力,还要看合同主体各自的身份、合同标的和内容等因素,且不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村委会居委会是行政单位吗村委会居委会不是行政单位。居民委员会的任务: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2、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3、调解民间纠纷;4、协助维护社会治安;5、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6、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居委会的组成:1、根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其班子由五至九人组成;分别为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
    2023-07-03
    323人看过
  • 村委会有权签署征地协议吗
    征地要确保农民知情并表达自己的意愿根据有关规定,征地过程中,要确保农民知情并通过有效渠道表达自己的意愿。征地涉及征地报批前期工作和批后实施工作。在征地报批前期工作中,要求当地履行告知、确认、听证程序,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就征收土地方案听取被征地村组和农户的意见,确认方案有关内容。征地告知要落实到村组和农户,结合村务信息公开,采取广播、在村务公开栏和其他明显位置公告等方式,多形式、多途径告知征收土地方案,目的就是为了维护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征收土地方案依法批准后,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具体组织公告、登记等征地批后实施工作。被征地农民有异议时要听证当被征地农民提出异议时,要组织听证。依据现行土地管理制度,征地不仅要征求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意见,更要征求被征地农民意见。群众有异议、申请听证的,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要组织听证。对于农民提出的合理
    2023-04-27
    235人看过
  • 签订拆迁补偿协议能否为个体
    个人拆迁补偿款不属于信息公开范围,个人拆迁补偿款信息,是属于私人信息,并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府不应公开这些个人信息。根据我国国情及国外有关资料,下列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范畴: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9、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一、什么是拆迁补偿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2023-02-20
    186人看过
  • 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竟然反悔?
    吴先生与吴女士夫妻自家居住的25年房龄的土坯平房终于拆迁了,夫妻二人选择回迁安置来改善生活条件,遂与当地拆迁部门签署了《动迁房屋回迁安置协议书》,并且积极腾房,盼望着早日得到安置。但谁承想,协议刚签订完两个月,当地拆迁部门却突然反悔,一纸文书公告在墙,直接认定夫妻二人因不常住于此,故不符合签订回迁安置协议书的条件,此前所签订的《安置协议书》作废!夫妻二人多次找相关部门要求要求给予回迁安置房屋未果,且政府也拒不提供任何证据来证明夫妻二人不居住于此。此时房屋已拆,安置协议又被宣布作废,夫妻二人岂不是被政府摆了一道,到最后竹篮打水一场空,无家可归了吗?愤怒的夫妻二人便委托律师帮助维权。夫妻二人一纸诉状将政府告上法庭,政府坚决认为夫妻二人不符合被安置补偿的条件,并且还提出夫妻二人的起诉已经超过起诉期限,应被剥夺胜诉的权利。经过审理,最终法院认定:此案未超出起诉期限,政府也并没有提供任何证据可以证明
    2023-06-28
    481人看过
  • 拆迁补偿协议签订后几年过期?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拆迁房屋赔偿协议诉讼期六个月。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诉讼时效自治疗终结之日或损失确定之日起算。伤害之日或伤势确诊之日,权利人只是知道了权利被侵害,但权利人损失的具体数额,还无从确定,要根据以后的治疗、休息、护理、以及是否构成伤残等情况才能确定,所以,对“伤害之日”和“确诊之日”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事发或确诊当天,要作扩大解释,即治疗终结或损失能够确定之日。持这种观点的人,还有一种理由,就是由于受害人(权利人)一直在治疗当中,损失(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也在持续不断地发生和增加,对方的侵权行为处于持续状态,治疗终结后,受害人(权利人)的损失不再增加,对方的侵权行
    2023-07-06
    294人看过
  • 一直不签拆迁补偿协议,会被强拆吗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释义(二十七至三十五条》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补偿决定应当公平,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房屋征收的基本原则应当是先补偿、后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一、不
    2023-03-31
    453人看过
换一批
#房产变更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地产开发是指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通过有计划地开发和建设,将生地或毛地改造成具有供水、供电、供热、道路等基础设施和一定建筑水平的土地,并以一定的价格出售给购房者的过程。 房地产开发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土地获取、规划设计、施工建设... 更多>

    #房地产开发
    相关咨询
    • 村委会有权利和未成年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0-25
      虽然有权利,但征用土地必须确保农民知道并表达自己的意愿。在征收土地的过程中,要确保农民知道,通过有效的渠道表达自己的意志。征地与征地批准前期工作和批准后实施工作有关。在征地认可前期工作中,要求当地履行通知、确认、听证程序、征地用途、位置、补偿标准、配置途径等通知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征地方案听取征地村组和农户的意见,确认方案的相关内容。征地通知实行村集团和农民,结合村务信息公开,采用广播、村
    • 已经签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但是没有签订拆迁协议, 还有权利拆除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1-11
      如果没有签订拆迁协议是无权强行拆除的。 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 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 已签订拆迁协议是拆迁方是村委会违法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9-11
      《国有土地上》第2条明确规定,只针对“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给予公平补偿。因此,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不适用该条例的规定。根据《》第47条的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规定。”征收时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是作为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 拆迁补偿协议签订了,拆迁还能维权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05-31
      一般来说,《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一经签订,房屋拆迁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不允许反悔。但是,由于房屋拆迁涉及的法律关系比较复杂,在下面4种情况下,《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可以反悔:1、与房屋拆迁有关行政许可撤销或确认违法。房屋拆迁依托于政府的行政许可,如果政府行政许可行为被撤销或确认为违法,据此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的合法性就存在问题,当事人可依法请求确认《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无效。2、房屋估价机
    • 村委会有权利给拆迁户争取补偿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1-20
      有权利的。 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等多种方式来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