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合同的法律性质:
1、承包合同为诺成合同;
2、承包合同为有偿合同;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目的;
4、完成工作的独立性;
5、定作物具有一定的特定性。
一、总包合同无效影响分包合同效力吗
总包合同无效影响分包合同效力吗
总包合同无效不会影响分包合同效力。因为主合同是指不以他种合同的存在为前提,不受其制约而能独立存在的合同。分包合同的标的虽是总承包合同的标的一部分,但分包合同并非依赖总承包合同,其具有独立性,其效力的认定不依赖于总承包合同,故分包合同不是总承包合同的从合同。
二、留置权在我国民事活动中的适用
1、留置权可适用于加工承揽合同。按照加工承揽合同,承揽人应当用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为定作人加工、定作、修理、修缮或完成其他工作;定作方应当接受承揽人制作的物品或完成的工作成果,并给付报酬。如果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给付报酬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折价或变卖,应得价款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费用后,剩余的返还给定作方。当然,有的承揽合同采取留置定作物方式仍不能弥补承揽人损失时,还可以适用违约责任,追索定作人的违约金和赔偿金。
2、留置权可适用于基本建设合同中的建筑安装承包合同。按照建筑安装承包合同,建筑安装单位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与建设单位约定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按时提供必要的技术文件资料和其他工作条件,验收已完成的项目并给付报酬。如果建筑安装单位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后,建设单位不给付报酬达一定期限,建筑安装单位可对建设项目实行留置,行使其留置权。当然,由于建筑安装承包合同具有极强的计划性,建筑安装单位在行使其留置权时,注意不能与国家计划相冲突,否则不能行使。
3、留置权可适用于保管合同。根据保管合同,保管人为存货人保管财产,保管合同终止时,存货人应按合同规定支付报酬。如果存货人拒绝支付报酬达一定期限,保管人即可对其保管物行使留置权,将保管物折价或变卖,以应得价款或所得价款清偿其保管费。
4、留置权可适用于运输合同中的货运合同。按照货物运输合同,承运人应将托运的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并交给收货人,托运人应当给付规定的运输费用。如果承运人将托运的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托运人在一定期限内始终不给付运输费用,那么承运人可将托运的货物留置,折价或变卖求偿。
5、留置权可适用于财产租赁合同。按照租赁合同,出租人将租赁物交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给付报酬并于使用(收益)完毕后返还原物。如果承租人不按时交纳租赁费用,出租人可在解除租赁合同的同时留置承租人的相应财产。
6、留置权可适用于委托合同和信托合同。按照委托合同和信托合同,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一定的委托事务,委托人应补偿受托人因完成委托事务所支出的费用,并给付一定报酬。如果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后,委托人不履行其义务达一定期限,受托人可将其占有的委托人的物品或有价证券留置,从中求偿。
三、法院怎样认定承揽关系
法院通过看一段劳动关系是否符合承揽合同的特征来认定承揽关系。承揽关系的特征是:
1、以一定工作的完成为目的;
2、标的具有特定性;
3、定作人可以留置定作物,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
4、承揽人在完成工作中具有独立性,工作中的风险由承揽人自己承担。
-
合同性质:关于承揽合同的性质描述
256人看过
-
撰写关于承包合同性质的论文
105人看过
-
承包的概念是什么,工程承包的性质都有哪些?
289人看过
-
承包地有永久性合同吗
228人看过
-
单务性质:房产抵押合同的合同性质是什么?
136人看过
-
承揽合同是否具有实践性质?
230人看过
合同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消除继续合同的未来效力。合同终止有以下几点: 1、债务已按约定履行; 2、解除合同;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提取标的物; 5、债权人免除债务; 6、债权债务属于一人;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 更多>
-
承包合同的性质是什么?能说下吗?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14如果企业内部职工与企业签订的内部承包合同,对双方是有效的,对外承担责任的是企业。如果不是企业职工与企业签订的内部承包合同,要么属于非法转包,要么属于借用资质鉴定合同,均属于无效合同。不过无效合同对价款的约定是有效的。对违约责任和利息的约定是无效的。无效合同只能主张资金占用损失。综上,合同相对人是否有劳动关系很重要,没有劳动关系的情况下,认定借用资质还是转包也很重要,这些都是法律关系的性质。
-
个人承包工程是什么性质的劳动合同浙江在线咨询 2023-09-11个人不可以承包建筑工程,承包人从事建筑工程必须具有主体资格,即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以及具有从事建筑行业的资质方可作为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承包方当事人,个人明显不得成为承包方。我国法律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二)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
-
养殖场承包合同的法律性质广西在线咨询 2021-12-13承包合同是指买卖双方在经济活动中对基建产品约定的价格,由双方通过谈判,以合同形式确定﹔承包合同是确定发包与承包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受法律保护的契约性文件。承包合同的法律性质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 1)承包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目的。在承包合同中,承包人应按照与定作人约定的标准和要求完成工作,定作人主要目的是取得承包人完成的工作成果。(2)承包人完成工作的独立性.定作人与承包人之间订立承包合同,一般
-
承包合同的性质都是怎样的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02承包合同属于双务合同、诺成合同、有偿合同。承包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目的。在承包合同中,承包人应按照与定作人约定的标准和要求完成工作,定作人主要目的是取得承包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定作人按照约定支付报酬。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第七百七十一条规定,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
-
租赁合同与承包合同性质是一样吗?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05估计您讲的是想就两种合同异同要一个答案,就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分担方式而言两种合同都属于双务合同,但由于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就合同内容、权利义务方面存在不同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