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权是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和分工。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其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争议后,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如果债务人因逃避债务而下落不明,债权人希望通过诉讼追讨欠款,本案由哪个法院管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人民法院审理贷款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五条,债权人起诉,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法院受理诉讼后,可以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据证明借款关系的存在。证据充分的,应当予以公告,送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后,债务人仍不应诉且借款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以默认作出判决。如果无法确定贷款关系,法院应裁定暂停诉讼。债务人在审判过程中逃跑,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如果难以查明事实,法院应裁定暂停诉讼
追讨债务起诉应提供哪些证据
等书面证据,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无书面证据的,应当提供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数额,并提供无关证人的证言或者证据线索。如果有担保人,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地址;担保人为法人的,应提供法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和地址。如果有担保协议,应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如果有担保品,应提供担保品的名称、数量、价格金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姓名等证明材料
4。提供债务人逾期未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和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关于共同被告的相关证据。列夫与另一方为共同被告的,应当提交婚姻关系证明;股东出资不足、抽逃出资、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相应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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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是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是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仍然有权追讨债务。首先,如果债务人留有遗产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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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已经向其他海事法院提起诉讼怎么办河北在线咨询 2023-06-13在债权登记前,债权人已向受理债权登记的海事法院以外的海事法院起诉的,受理案件的海事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至登记债权的海事法院一并审理,但案件已经进入二审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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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中一方向另一方提起债务诉讼,应该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广西在线咨询 2022-01-23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 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 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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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死亡后,债权人将其遗留在地的债务人向法院起诉,时效是多久广东在线咨询 2022-05-06从实体上来说,你们之间的借贷关系不因时间的长久而消除,如果不清偿或其他合法方式消除债务,无论经过多少年,你始终是该借贷关系的债务人,一直负偿还义务。 关于诉讼时效,法律规定,权利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两年, 具体到合同,如果双方约定了履行期限,从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两年,如果没有约定履行期限,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债务人未在合理期限内履行债务的,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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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其中一方的诉讼行为对其他诉讼人能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2-15《民事诉讼法》规定:“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据此规定,共同诉讼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必要的共同诉讼,即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2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另一种是普通的共同诉讼,即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2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