途牛欧洲游产品被指虚假宣传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18:46:52 222 人看过

有媒体近日报道称,途牛旅游网(以下简称途牛)销售的一款西班牙、葡萄牙两国12日游旅游产品涉嫌虚假宣传。

据参加该旅行团的游客介绍,途牛在出发前单方面更改了航班线路,并保证不减少景点。然而,在实际行程中却有两个景点被遗漏;西班牙阿尔罕布拉宫的游览时间也由原来承诺的两小时压缩为一小时;行程单上安排的米其林一星餐厅(米其林星级评价分三级,一颗星是值得去造访的,是同类饮食风格中特别优秀的餐厅)早已降星,与行程单安排不符。而事实上,能够在米其林一星餐厅用餐,是该行程最大的特色之一。

另据媒体报道,途牛与游客未能就此纠纷协商成功,主要分歧在如何赔偿游客未能如约在米其林一星餐厅用餐的损失。北京商报记者致电途牛相关负责人,截至发稿未获回复。随后记者在途牛上搜索同款产品未果,问题产品或已经被下架。

劲旅咨询CEO魏长仁分析,类似途牛这样的开放平台,同类型产品十分丰富,游客在出发前很难辨别产品好坏,因此更需要旅游企业对产品进行监管把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7日 03: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虚假宣传相关文章
  • 针对产品虚假宣传的处罚
    一、虚假宣传行为的概念虚假宣传广告必须有表示商品性质的广告说明,广告说明必须与商品(或服务)的实际状况不符,并且必须可以举证,虚假广告是以广告的形式出现的,广告是表明商品或服务性质的商业工具。我国的广告法规范的是商业广告,按照《广告法》第二第2款规定:本法所称的广告,是指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承担的费用,通过一定的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所提供的服务的商业广告。在广告中可以用文字来说明商品的有关情况,也可以用图画或其他形式来表示,各种形式的广告说明实际上表明的是经营者的一种主张,它是向消费者介绍可以检验的商品(或服务)的信息,通过检验的信息的正确性与否决定广告的合法性,一些通过夸张的手法使消费者只产生正面的印象,而反面含义被掩盖的广告就有虚假广告的嫌疑。例如,有的广告词把某种产品说成市场上同类产品的惟一最佳商品,这属于独占广告,违反《广告法》第七第第3款规定的不得
    2023-06-07
    260人看过
  • 产品存在虚假宣传如何投诉
    一、产品存在虚假宣传如何投诉面对商家虚假宣传,消费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解决: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解决的途径有五种:(一)与经营者协商解决;(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虚假宣传的法律责任:1、经营者(广告主)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1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利用广告和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可根据情节处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2、广告经营者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广告经营者在明知或应知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依法处以罚款。,《广告法》第37条规定的罚款,指广告费用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
    2023-04-28
    388人看过
  • 产品虚假宣传交易无效赔款
    [案情]:某饮水机厂于2000年10月开始成批生产饮水机,为推销产品,该厂派推销员在街头散发宣传单,称该产品已通过地矿部实验检验,经多层过滤后,饮用水质量符合国家矿泉水标准。郑某见该宣传广告后,便到该饮水机厂销售点,以98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台,后发现该产品根本没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或全国免检等相关证明,便向厂方要求退货。厂方称有关质量检验正在办理中,很快就能通过,拒绝退货。郑某无奈,向法院起诉,要求饮水机厂退还货款并赔偿损失。庭审中,饮水机厂辩称,其与郑某的买卖合法有效,且商品没有检测出质量问题,因而不同意退还货款。法院审理后认为:在饮水机厂未取得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前,其销售的产品应当视为不合格产品,故其进行的产品质量宣传内容失实,构成虚假宣传并因此误导郑某购买该饮水机,饮水机厂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遂判决饮水机厂退货、返还货款980元,并另行赔偿损失980元。[评析]:本案符合《产品质量
    2023-06-07
    218人看过
  • 夸大产品功效算虚假宣传吗
    一、夸大产品功效算虚假宣传吗依据我国广告法的规定,对产品的功效进行夸大的,对消费者的消费行为产生误导的,是属于虚假宣传的行为,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一)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的;(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三)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的;(四)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的;(五)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
    2023-04-24
    406人看过
  • 化妆品虚假宣传被判赔偿18元
    原告刘某花9元钱在商场购买了某牌净白洁面乳一支,后经上网查询得知该产品存在夸大要用效果行为,遂起诉要求双倍赔偿。近日,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判决认定被告对商品包装上的广告宣传内容未尽审查职责,对消费者起到误导作用,构成欺诈,判决支持原告要求被告退还货款9元,并赔偿9元的诉讼请求。2008年3月,顺义区人民在被告商场处购买了某牌净白洁面乳一支,价款为人民币9元。从商品包装上可得知该产品具有减淡皮肤色素、淡化色斑、防止色素沉着等功效。但原告事后在卫生部网站上查找得知具有特殊用途的化妆品,必须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取得特种化妆品批准文号后方可销售。特殊化妆品是指用于育发、烫发、祛斑、防晒的化妆品。而在李某购买的产品上没有标注特殊用途产品证号,在卫生部网站上也查找不到该商品生产证号,所以可以证实该商品声称能减淡色素、淡化色斑是没有合法依据的。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被告的行为已经构成欺诈,故起诉要
    2023-06-04
    152人看过
  • 广州一房产商被指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
    日前,记者接到读者投诉电话,称丙小区的开发商——广东ABC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广东ABC地产公司)接手白云某小区半年多时间都没跟他们这些旧业主联系,大有不顾旧业主利益的嫌疑。一年一度消费者权益日——3·15即将到来之际,发生这种维权事件就显得格外引人注目。交楼推迟至12月31日不愿透露姓名的旧业主表示,他是白云某小区26位旧业主之一。去年五一期间,他购买的白云某小区在当年10月份就被转让给某集团属下公司——广州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半年过去了,某集团都没有跟他(白云某小区业主)联系,之前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交楼时间(白云某小区原来的交楼时间是7月1日)是否要推迟到今年年底?迟交楼所涉及的赔偿问题?装修标准(某集团接手白云某小区后在装修标准上做了一定提升)是否按现在标准?房产证何时办好?就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某集团总裁助理郭XX,他表示不是某集团不顾旧业主,他们最近一直在打电话给这些旧
    2023-06-07
    133人看过
换一批
#消费欺诈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虚假宣传指的是商家在商业经营的活动当中,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是其他的一些形式或者是方法对商品或者是对服务做出了与宣传的有关信息不相符合的虚假信息,从而误导了消费者或者是客户做出的行为。这种就是虚假宣传。... 更多>

    #虚假宣传
    相关咨询
    • 房地产虚假宣传维权途径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3-06
      1、购房者可以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工商行政机关进行投诉,有相关的职能部门对开发商作出相应的处罚。 2、集体维权。业主们可以自发组成维权联盟,共同收集证据,共同起诉。 3、制造舆论。可以通过论坛、报社、电视台等媒介将消息散播出去,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形成对开发商的压力,因为这会影响到它自身的形象和信誉。开发商如果理亏,则可能会主动妥协。
    • 虚假宣传是指什么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2-09
      1、虚假宣传是指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或者服务做出与实际内容不相符的虚假信息,导致客户或消费者误解的行为。 2、虚假宣传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违反公认的商业准则,是一种严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 虚假宣传,被曝光,虚假宣传,怎么投诉?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10
      这种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违反公认的商业准则,是一种严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虚假宣传的处罚: 1、经营者(广告主)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1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利用广告和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可根据情节处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2、广告经营者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广
    • 如何举报产品虚假宣传?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笫五十五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 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笫四十四条: “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
    • 虚假宣传属于虚假宣传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1-29
      属于虚假宣传。《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对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广告的经营者、广告的发布者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