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修正)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7 09:31:21 292 人看过

国家对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有明文的管理办法,这些管理办法主要是针对于施工方,也是为了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的的监督,维护市场的秩序。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修正)

(1999年10月15日建设部令第71号发布,根据2001年7月4日《建设部发布关于修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必须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该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分解为若干限额以下的工程项目,规避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四条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该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该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的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七)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八)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建设单位应当提供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有条件的可以实行银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担保。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建设单位向发证机关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二)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并附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向发征机关提出申请。

(三)发证机关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和所附证明文件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失效的,应当限期要求建设单位补正,审批时间可以自证明文件补正齐全后作相应顺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

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六条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名称、地点、规模,应当与依法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一致。

施工许可证应当放置在施工现场备查。

第七条施工许可证不得伪造和涂改。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在期满前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并说明理由;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次数、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第九条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二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中止施工的时间、原因、在施部位、维修管理措施等,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第十条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责令改正,对于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并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处以罚款。

第十一条对于采用虚假证明文件骗取施工许可证的,由原发证机关收回施工许可证,责令停止施工,并对责任单位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对于伪造施工许可证的,该施工许可证无效,由发证机关责令停止施工,并对责任单位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涂改施工许可证的,由原发证机关责令改正,并对责任单位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本办法中的罚款,法律、法规有幅度规定的从其规定。无幅度规定的,有违法所得的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四条发证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施工条件的建筑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由其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不得继续从事施工许可管理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符合条件、证明文件齐全有效的建筑工程,发证机关在规定时间内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单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五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格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

施工许可证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复印的施工许可证无效。

第十六条本办法关于施工许可管理的规定适用于其他专业建筑工程。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建筑工程、农民自建两层以下(含两层)住宅工程,不适用本办法。

军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管理,按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制定的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1999年12月1日起施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23: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程施工许可相关文章
  • 山东省实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细则具体的内容
    一、申请范围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按照本细则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但应到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实行分级管理1、省定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许可证,经工程所在地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颁发;2、前项规定以外建筑工程的施工许可证,由工程所在地设区的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颁发。3、本细则规定必须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该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分解为若干限额以下的工程项目,规避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5、招标工程以招
    2023-06-04
    55人看过
  • 建筑施工企业工法管理办法
    【实施日期】1996/03/22【颁布单位】建设部建筑业司建〔1996〕163号文【失效日期】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我国建筑施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工法开发、编写和推广应用工作的发展,促进企业进行技术积累和技术跟踪,提高企业的技术素质和管理水平,加速科学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工法,是指以工程为对象、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的原理,把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结合起来,经过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它必须具有先进、适用和保证工程质量与安全、提高施工效率、降低工程成本等特点。第三条工法是企业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开发应用新技术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企业技术水平和施工能力的重要标志。第四条工法分为国家级(一级)、省(部)级(二级)和企业级(三级)三个等级。企业经过工程实践形成的工法,其关键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有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为
    2023-06-05
    254人看过
  • 河北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中申请施工许可应该提交哪些材料
    一、河北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制定依据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河北省建筑条例》和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二、河北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实施许可除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外,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必须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未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施工单位不得进行工程施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分解成若干限额以下的工程项目,规避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三、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提交哪些材料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提供土地使用证书;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提供监理单位出具的施工场地已具备施工条件的证明。属拆迁或分期拆
    2023-03-29
    370人看过
  • 福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1日起可网上办理
    在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建立了全省统一的施工许可证办理子系统,于2015年1月1日起试运行,2015年4月1日起报建的工程项目必须通过该系统进行施工许可。省住建厅7日消息,为提高效率,推行工程项目施工许可网上申报、网上审批,避免施工许可审批环节中重复提供资料现象,该厅根据住建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省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启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通知》等要求,在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建立了全省统一的施工许可证办理子系统,于2015年1月1日起试运行,2015年4月1日起报建的工程项目必须通过该系统进行施工许可。据悉,建筑工程项目在网上申报,建设单位应先登录系统并在项目报建管理——项目或桩基(基础)工程或项目报建管理——已申报项目〔桩基(基础)工程〕增加申报填报工程项目
    2023-06-08
    447人看过
  • 办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人需提交哪些材料,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多久批?
    一、办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人需提交哪些材料办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1.按规定填写、盖章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一式三份;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附件的复印件;3.用地批准手续(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有关批准文件)复印件;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原件;5.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施工合同备案表;6.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监理合同备案表(依法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提交);7.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C本)和《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资料移交单(表AQ-A-2)》原件(施工安全监督备案用);8.项目建设资金落实证明原件;9.人防部门出具的人防施工图备案回执;10.法人委托书;11.分类填报的《北京市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一式三份,建筑节能设计审查用)。二、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多久批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批复时间依据我国法
    2022-06-21
    153人看过
  • 构筑物是否应当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构筑物应当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都应当申领施工许可证。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如果构筑物的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但仍需留意省级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是否对限额进行调整。一、建筑业总承包二级资质可承接工程范围有下列范围:(1)12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2)高度5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3)单体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4)单跨跨度21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5)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6)单项建安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二、城管有权盖门面房吗门面房装修城管有权管。建筑工程开
    2023-03-26
    326人看过
  • 建筑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一、申请人提出申请二、需提交的资料(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贰份(原件)(二)立项批文和投资许可证(三)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四)拆迁许可证或施工现场是否具备施工条件(原件)(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六)中标通知书或洽谈确认单(七)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副本(原件)(八)资金证明(原件);(九)质量监督委托书(十)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备案表(十一)监理合同及监理企业资质证、营业执照、本工程监理人员名单、证书复印件、联系电话或建设单位工程技术人员情况(十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主要负责人、现场负责人、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的“三类人员”证书原件;(十三)施工组织设计(附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名册)(十四)项目经理证及项目经理手册、联系电话(十五)图纸审查批准书和审查合格全套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原件)(十六)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承诺书(十
    2024-01-26
    348人看过
  • 广东省建筑安装企业跨地区施工管理办法[已被修正]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安装企业跨地区施工活动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安装企业”是指从事各种房屋建筑、土木工程、建筑物装饰、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活动的施工企业和工程承包企业。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跨地区施工”包括:(一)省建筑工程总公司直属建筑安装企业、广东工程承包公司和广东建设承包公司出省承包建设工程;(二)省厅(局)所属的建筑安装企业和基地在本省的中央部属建筑安装企业承包本系统以外的建设工程;(三)市、县属建筑安装企业(包括乡、镇集体企业)承包本市以外的建设工程;(四)外省和中央部属二级以上(含二级,下同)的建筑安装企业进入本省承包建设工程。第四条跨地区施工的企业经营活动,按工程项目隶属关系由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建委)实行分级管理,并按省物价局粤价费字〔1991〕239号文规定收取管理费。第五条属第三条(二)、(三)项的企业跨地区
    2023-06-10
    439人看过
  • 济南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办法(修正)
    第一条为加强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确保施工质量,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济南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包括园林绿地工程施工和园林设施工程施工。园林绿地工程施工是指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专用绿地、生产绿地和防护绿地中的绿化施工。园林设施工程施工是指假山工程、水景工程、园林道路、亭、廊、园墙、园林小品及其他园林设施工程施工。第四条济南市园林管理局是本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的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内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第五条本市的园林绿化工程,必须由持有相应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资质等级证书的施工单位承担。第六条申请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资质等级证书,按下列程序办理:(一)持资质等级申报书、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经济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件、已开业企业的统计年报及其他有关证件
    2023-06-10
    183人看过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
    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法律规定,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要满足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条件。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的条件是什么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条件如下:(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二)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
    2021-11-08
    157人看过
  • 哪些建筑工程施工需要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施工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均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当各种施工条件完备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计划批准的开工项目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不得擅自开工。施工许可证是由**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准予建筑工程开工的文件,它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凡是依照本法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没有施工许可证就不能开工。同时,本条还规定了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这些条件包括: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办理用地批准手续是建筑工程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必经程序,只有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建筑工程才能开工。按照中国的有关规定,建筑工程用地的批准手续包括以下内容:(1)建设单位持经批准的设计
    2023-04-27
    401人看过
  • 建筑工程施工文件管理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文件管理规范规程第一章基本规定1、工程资料应真实反映工程质量的实际情况,并与工程进度同步形成、收集、整理、归档。2、工程资料应字迹清晰并有相关人员及单位的签字盖章。3、工程建设各方应确保各自资料的真实有效、完整齐全。4、工程资料应使用原件。当使用复印件时,应加盖资料提供单位的公章。6、工程建设各方应及时对工程资料进行签字、确认,保证工程资料与工程进度同步形成。7、工程竣工验收后应依法将归档资料移交城建档案馆。8、由建设单位采购供应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建设单位应提供所供物资的质量证明文件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合同的质量要求。9、工程资料实行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管理原则,参与工程建设的有关各方应各自对本单位产生的工程资料负责并保证工程资料的可追朔性。10、由建设方直接发包的专业施工工程的经监理验收合格后,工程资料交建设方归档保存;经总包单位发包的专业施工工程,专业承包单位应对专业施工
    2023-06-04
    97人看过
  • 建筑施工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处罚规定第五十四条违反本条例定,建筑公司将建筑工程承包给没有相应资格等级的调查、设计、建筑公司或委托没有相应资格等级的工程监理公司,责令纠正,处以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公司分解建设工程,责令纠正,处理工程合同价格的零点五分以上罚款的所有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的执行或暂停资金的支付。第56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部门有以下行为之一,命令纠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1)强制承包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2)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的;(3)指示设计部门或建设部门违反工程建设的强制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4)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5)建设项目必须实施工程监理,未实施工程监理的;(6)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理手续的;(7)建设部门未经审查或者暗示建设部门合格的建设文件,未按照国家规定的文
    2023-08-05
    230人看过
  • 建筑施工是否需要办理许可证
    构筑物应当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都应当申领施工许可证。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如果构筑物的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但仍需留意省级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是否对限额进行调整。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怎么填需要写明建筑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申请事项,申请理由,建设规模等内容。根据《建筑法》第8条,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三)需要拆迁的,其拆除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2023-07-04
    245人看过
换一批
#建筑工程施工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程施工许可是在市区规划内建设新建筑时,需要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施工许可证,并且需要办理建筑工地施工开工审查批准手续。没有施工许可证不得开工。没有这个批准文件,就不能开工建设。... 更多>

    #工程施工许可
    相关咨询
    • 建筑工程内建筑物需要办理建筑施工许可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27
      构筑物应当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都应当申领施工许可证。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如果构筑物的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但仍需留意省级人民政府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属于建筑施工许可范围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1-16
      建筑物应当办理施工许可证。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装修及配套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申请施工许可证。投资3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建设项目,不得申请施工许可证。如果建筑工程投资在3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可以不申请施工许可证,但仍需注意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是否调整限额。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五条办理施工许可证应当考虑哪些因素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10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建设单位向发证机关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2)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并附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3)发证机关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和所附证明文件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颁发施工许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管理办法施工许可证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30
      修改经依法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采取听证会形式听取意见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将原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及其修改方案、申请听证的期限,在规划地段、区域内的公共场所、当地政府网站、主要报刊或者其他渠道以公告形式告知利害关系人,公告时间不得少于七日。利害关系人申请听证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举行听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将修改后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
    • 附件《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了什么办理施工许可证如何办理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5-06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建设单位向发证机关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2)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并附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3)发证机关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和所附证明文件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颁发施工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