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的原则是什么意思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16:53:13 151 人看过

一、刑法中的原则是什么意思

刑法中的原则意思是指刑法明文规定的、在全部刑事立法和司法活动中应当遵循的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基本原则有三个,即罪刑法定原则、刑法适用平等原则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分别体现在刑法第三条、第四条和第五条。我国《刑法》关于三大基本原则的规定:

第三条【罪刑法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第四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第五条【罪责刑相适应】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二、刑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刑法的适用范围是指刑法适用于什么地方、什么人和什么时间,以及是否有溯及既往的效力的总称。它关系到一个国家行使管辖权和刑罚权,涉及到国家的主权的可题。刑法的适用范围,又叫刑法的效力范围,它指的是一个国家的刑法在什么范围、在什么时间它是有效的。刑法的效力范围可以分为刑法的空间效力和刑法的时间效力两个问题。

三、刑法的渊源是什么

刑法渊源是指刑法权产生的根据和刑法的表现形式。刑法渊源可以分为直接和间接两类:直接渊源是指成文的刑法法规包括刑法典、单行刑法法规、附属刑法法规,以及根据法律授权,以行政命令形式颁布的有关犯罪与刑法的法律文件;间接渊源一般指习惯、判例、解释、学说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0日 02: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罪刑法定相关文章
  • 自愿原则代表什么意思
    自愿原则是中国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是指公民、法人等任何民事主体在市场交易和民事活动中必须遵守自愿协商的原则,有权根据自己的真实意愿独立选择和决定交易对象和条件,建立和变更民事法律关系,尊重对方的意愿和社会公共利益,不能强加给对方或任何第三方。只要交易或其他民事活动不违反法律规定,任何其他机关、团体、个人等第三方都不能干涉。法律禁止欺诈、强迫、威胁等违反交易主体意志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平等自愿原则。平等,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一方不能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双方不存在一方命令一方服从的关系。自愿,是指在订立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选择对方当事人、决定劳动合同内容都是真实意思表示,当事人表示于外部的意思与其内心的真实想法一致,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非法干预。就平等与自愿二者关系而言,平等是自愿前提,没有平等就不会有真正的自愿;自愿是对平等的认可,两者的关
    2023-08-06
    61人看过
  • 上诉不加刑原则是哪些意思
    上诉不加刑原则原则,就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只有被告人一方提出上诉的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刑罚的审判原则,是二审法院必须遵守的原则之一。其含义包括:1、上诉是被告人的合法权利,不论上诉理由是否得当,都不能以被告人不服判决或态度不好而在二审判决中加重原判刑罚。2、仅有被告人一方上诉的案件,二审法院审理后确认应按刑事诉讼法地189条第2款进行改判时,即使原判量刑畸轻,也不得加重被告人刑罚。3、仅有被告人一方上诉的案件,二审法院审理后确认应按刑事诉讼法地189条第3款之规定直接改判或发回重审的,在事实查明后,如果没有变更原判认定的事实,也不应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同时,二审法院不能借口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将仅仅是量刑过轻的案件发回重审,指令一审法院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一、刑事案件上诉什么最坏如果是被告上诉,二审不会加重处罚。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
    2023-02-22
    372人看过
  • 合同的平等原则是什么意思,合同履行原则有哪些
    一、合同的平等原则是什么意思合同的平等原则的意思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订立合同的原则。这一原则包括三方面内容:1.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大小和经济实力的强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2.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义务大体相当;要求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另一方的财产,侵犯他人权益;要求禁止平调和无偿调拨。3.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合同。二、合同履行原则有哪些合同履行原则有:1.实际履行原则;2.诚实信用原则;3.适当履行原则;4.协作履行原则;5.经济合理原则。合同履行的原则,是指法律规定的所有种类合同的当事人在履行合同的整个过程中所必须遵循的一般准则。根据《民法典》
    2023-05-06
    89人看过
  • 管辖权异议原则上是什么意思
    辖权异议,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交。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应予批。异议成立,裁定将案件移交管辖权人民法院:如果异议不成立,裁定驳回。对该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依法上诉。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未经审批或审批后仍未作出裁定的,不得进入该案实体审理。管辖权异议的提出是什么时候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答辩期法律规定为15天。因此,管辖权异议的提出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即15天内。《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2023-08-05
    423人看过
  • 有权获得辩护原则是什么意思
    一、有权获得辩护原则是什么意思?有权获得辩护原则是我国宪法规定的一项刑事诉讼原则。《宪法》第125条规定:“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1条重述了上述宪法要求,并进一步明确了该原则的具体内容。该原则有以下具体含义: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整个诉讼过程中都有权为自己辩护。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有三种方式:自行辩护、委托辩护和指定辩护。3、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是一项没有例外的权利。二、辩护权的基本内容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的最基础、最核心的诉讼权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一般包含:(一)陈述权。当对被告人进行讯问时,给予其陈述和辩解的机会。(二)诘问权。刑事被告人享有的在庭审时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的权利。(三)调查证据申请权。刑事被告人可以申请法院调取证据并申请法院传唤证人、鉴定人还有权请求与其他被告对质。(四
    2023-06-18
    346人看过
  • 贸易可预见性原则是什么意思
    贸易可预见性原则是指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应以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预见或者应当预见到的损失为限。可预见性规则的适用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通常来说,其适用条件包括以下四个方面:预见主体、预见时间、预见内容和预见的判断标准。(一)预见主体就预见主体而言,主要存在以下三种情形:第一,预见主体限于违约方,只有违约方已经预见或应当预见的损害才能予以赔偿。第二,必须根据双方的预见来确定合理预见的范围。第三,应当根据合理标准来考虑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否应当预见。(二)预见时间能否预见应依缔约时为准,且不受缔约之后所发生事件的影响,因为缔结合同是当事人根据缔约之时的情况对日后风险所作的一种分配,而且是在这种分配的基础上讨价还价形成的对价关系。(三)预见内容预见内容是指应预见到何种损失。对此也存在不同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仅需要预见到损失类型或种类,无须预见到损失的程度或损失额。另一观点则主张需进一步预见到损失程度,(
    2023-06-18
    452人看过
  • 侵权损害赔偿原则是什么意思
    侵权损害赔偿原则:一、全部赔偿原则全部赔偿是侵权损害赔偿的基本规则,指的是侵权行为加害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大小,应当以行为所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的大小为依据,全部予以赔偿。换言之,就是赔偿以所造成的实际损害为限,损失多少,赔偿多少。适用全部赔偿原则应当特别注意以下三点:第一、确定损害赔偿数额即赔偿责任的大小,只能以实际损害作为标准,全部予以赔偿而不是以过错程度或者社会危害性大小作为标准。只有在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时候,加害人的主观过错程度才起重要的作用。第二、全部赔偿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第三、全部赔偿应当包括对受害人为恢复权利、减少损害而支出的必要费用损失的赔偿。二、财产赔偿原则财产赔偿也是侵权损害赔偿的基本规则之一,是指侵权行为无论是造成财产损害、人身损害还是精神损害,均以财产赔偿作为唯一方法,不能以其他方法为之。确立财产赔偿原则的根本目的有以下三点:第一、对于财产损害,只能以财产的方式
    2023-02-04
    357人看过
  • 劳动合同履行原则是什么意思?
    劳动合同履行的原则:劳动合同的履行,是指劳动合同在依法订立生效之后,双方当事人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条款,完成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实现劳动合同规定的权利的活动。劳动合同履行应当遵循的原则有:(1)亲自履行原则,这是由劳动本身的特点决定的,也是保证劳动关系严肃性和稳定性的需要。劳动合同是特定人之间的合同,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它必须由劳动合同明确规定的当事人来履行,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也有责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不允许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代替履行。(2)实际履行原则,即除了法律和劳动合同另有规定或者客观上已不能履行的以外,当事人要按照劳动的规定完成义务,不能用完成别的义务来代替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3)全面履行原则,是实际履行原则的补充和发展,即劳动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双方除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履行外,还要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按质、按量地履行全部义务。(4)协作
    2023-03-27
    422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管辖原告就被告原则是什么意思
    一、民事诉讼法管辖,原告就被告原则是什么意思?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原告就被告是国际的普遍惯例之一,这样做有利于法院送达法律文书,节约诉讼成本、缩短诉讼周期,也有利于最终的执行。我看这个规定是不会变的。一般地域管辖又称普通管辖或一般管辖,是指以当事人所在地与法院辖区的关系来确定管辖法院。即当事人在哪个法院辖区,案件就由哪个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根据这一规定,一般地域管辖的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被告在哪个法院辖区,原告就应当到哪个法院起诉,案件就归该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当事人所在地,既包括当事人住所地,也包括当事人经常居住地。住
    2023-06-03
    454人看过
  • 意思自治原则在民法中的体现有哪些
    一、民事立法对意思自治的规定体现在许多方面:1、可以提供选择的机会,增加自由选择的功效,即用共同规则的形式,预先为民事者设定可供选择的行为模式,以规范民事者的自由民事为;2、为民事者自由意志的外化,排除人为的不正当障碍,以保证民事行为的自由开展;3、把自由上升为受国家强制力保护的客体;4、在具体民事活动中,法律保护民事者可以自由的选择合作伙伴、合作形式、合作内容等。二、意思自治还表现在民法领域的各个方面:1、在所有权领域,则表现为所有人得依法任意处分其财产;2、在契约领域,则表现为契约内容、契约形式、契约对象等方面之充分选择自由;3、在婚姻家庭继承领域,则表现为结婚自由、离婚自由、遗嘱自由等;4、在民事责任领域,则表现为自己责任,即每个人都应当对自己行为所产生的责任自己独立承担。5、意思自治最主要的还是体现在合同领域,表现为合同自由。民法上的意思自治原则,又称私法自治原则,指私人相互间的法
    2023-04-13
    202人看过
  • 税收诉讼是什么意思,遵循什么原则
    税务行政应诉,是指纳税人和其他当事人不服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税务机关依法参加诉讼的活动。除共有原则外(如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实行合议、回避、公开、辩论、两审、终审等),税务行政诉讼还必须和其他行政诉讼一样,遵循以下几个特有原则:(一)人民法院特定主管原则。即人民法院对税务行政案件只有部分管辖权。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只能受理因具体行政行为引起的税务行政争议案。(二)合法性审查原则。除审查税务机关是否滥用权力、税务行政处罚是否显失公正外,人民法院只对具体税务行为是否合法予以审查,并不审查具体税务行为的适当性。与此相适应,人民法院原则上不直接判决变更。(三)不适用调解原则。税收行政管理权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税务机关无权依自己意愿进行处置,因此,人民法院也不能对税务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四)起诉不停止执行原则。即当事人不
    2023-03-04
    170人看过
  • 减持股票是什么意思,有什么原则吗
    其实减持这个股票术语还是非常好理解的,简单说就是减少手中持有股票的数量。持股比例较高的股东,包括大股东卖出手中股票,降低持股比例就称之为减持,这种行为对股票价格的影响要远远大于中小散户股票减仓。减持对于盘面较小,股价前期上涨力度较大的股票,出现减持公告对股票的利空效益偏高。若是减持的是盘面较大或是大股东、大型投资机构或者国资股减持,股价前期上涨力度较小,出现利空效益的影响较小。具体也需要结合市场情况和其他股票信息情况而定。股票减持作为一种具有较强政策性的改革措施和调控手段,在具体操作中应该遵守以下几项基本原则。1、股票减持一定要有利于建立起长期的经济调控手段。2、股票减持一定要与法律法规和市场发展情况相结合。3、股票减持一定要有利于国有企业优化改进财务结构。4、股票减持一定要有利于证券交易市场的长期稳定和全面发展。5、股票减持一定要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配置资源的效率。6、股票减持一
    2023-02-16
    346人看过
  • 意思自治原则在适用中的问题
    一、意思自治原则在适用中的问题2010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中,意思自治原则适用领域得到大幅扩张豑。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适用若干问题解释(一)》,该解释对意思自治原则的相关问题予以明确。这里将结合法律适用法及其司法解释,对涉外法律中意思自治原则适用中的重要问题,进行简要的法律梳理和分析。二、意思自治原则在民法中的体现意思自治的核心是当事人的自治,是自由实现的主要法律形式。民事立法对意思自治的规定体现在许多方面:一是可以提供选择的机会,增加自由选择的功效,即用共同规则的形式,预先为民事者设定可供选择的行为模式,以规范民事者的自由民事为;二是为民事者自由意志的外化,排除人为的不正当障碍,以保证民事行为的自由开展;三是把自由上升为受国家强制力保护的客体;四是在具体民事活动中,法律保护民事者可以自由的选择合作伙伴、合作形式、合作内容等。同时,意思自治还表现在
    2023-05-06
    447人看过
  •  什么是民法中的自愿原则?
    根据民法原则,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有权利自主决定是否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然而,如果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根据民法原则,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有权利自主决定是否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自 愿 原 则 在 民 事 活 动 中 的 意 义根据提供的核心内容,民事活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平等原则,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遵守法律和政策原则,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
    2023-10-01
    447人看过
换一批
#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含义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的立法体现: 1、刑法总则中的体现:我国刑法实现了犯罪的法定化和刑罚的法定化。 2、刑法分则中的体现:在分则罪名方面,我国刑法作了相当详备的规定。在1997... 更多>

    #罪刑法定
    相关咨询
    • 刑法中的罪刑法定原则是什么意思,我国刑法对罪刑法定原则有何规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2-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规定定罪处刑;法律没有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这一规定宣告了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刑法中的法典化,表明我国刑法由偏重于对社会利益的保护向保护社会与保障人权并重转变的价值取向,标志着我国刑事与法的一个重大发展。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实行罪刑法定原则,我国只将罪刑法定原则规定在刑法中。97年刑法修订以前,我国宪法规定法和刑法对
    • 刑法中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什么意思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概念是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18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有的称之为罪刑均衡、罪行相应(相称)。最经典的表述为:重罪重判,轻罪轻判,罚当其罪,罪刑相称。《刑法》第5条规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具体要求是,刑罚既要与犯罪性质相适应,又要与犯罪情节相适应,还要与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相适应。再如,《刑法》规定了累犯制度、自首与立功制度、缓刑制度、减刑与假释制度等,其中,对于累犯因其再犯可能
    • 法律原则中的数罪并罚是什么意思?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9-06
      数罪并罚原则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如下: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
    • 责任相抵原则中的责任是什么意思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2-07
      责任相抵原则,在我国民法上指的是当双方都违约或者对损失的发生有过错的情况下,各自所需承担的责任可以相抵销。受损失方可以根据自己的过错程度,减少对方应当赔偿的损失赔偿额。
    • 数罪并罚原则中的“共犯”是什么意思?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0-22
      数罪和处罚原则大致可归纳为(1)并科原则和科原则,是指将一个人犯的数罪分别宣布的各罪处罚绝对合并执行的合并处罚原则。并科原则在一定程度上是报应刑罚思想的产物,这个原则实际上弊端很多。因此,世界上单纯采用并科原则的国家并不多见。(二)吸收原则吸收原则是指在对数罪分别宣布的处罚中,选择其中最重的处罚作为执行处罚,其馀轻的处罚被最重的处罚所吸收,不执行的合并处罚原则。吸收原则适用于死刑、无期徒刑等刑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