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在企业享有哪些权利义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4:54:10 97 人看过

合伙人作为合伙企业的投资人和合伙经营者,在企业享有一定的权利,也要按照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承担相应的义务。通常,合伙人的权利义务,应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后在协议中加以规定,依协议执行。但由于某些权利与义务直接影响到企业经营,为指导企业确定合伙人的权利义务,并规范合伙人的有关行为,法律对合伙的人部分权利也作了专门规定。

合伙企业法对于合伙人权利的规定主要包括:①事务执行权,即各合伙人都有平均地参与企业事务执行的权利,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参与事务执行的,可将此权利委托于自己信任的其他合伙人代为行使;②对执行企业事务的监督权,无论合伙人本身参与事务执行与否,他都拥有对他人执行合伙事务情况的监督权;③企业经营状况的知情权,特别是不参与事务执行或不负责全面事务执行的合伙人,由于条件的限制不能随时了解企业的经营情况,为此法律规定,合伙人有权随时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帐簿”,包括各种往来帐册和财务报表等资料;④重大事项的表决权,合伙企业法规定,企业的有关重要事项必须经过全体合伙人讨论,一致同意方可决定;⑤利润分配权,即依据协议规定的方式和比例享受合伙企业盈利分配的权利,但合伙人不得协议将企业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也不得要求部分合伙人承担企业的全部亏损。

对合伙人义务的规定,本法特别强调了三个方面:①不得与本企业相竞争,即合伙人在本企业以外另从事有经营活动的,不得与本企业相竞争;②不得擅自与本企业进行交易,合伙人另从事经营因业务需要与本合伙企业发生交易的,应事先征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③不得从事损害本企业利益的活动,包括从事各种可能明显损害或有损害合伙企业利益潜在危险的活动。

上述权利义务只是与企业事务执行比较密切的部分。除此以外,企业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协议中规定更多的权利义务,对此法律并不加以限制。但对合伙人的上述权利,合伙协议另有规定的可依规定执行,无规定的应依法执行;而对合伙人的上述义务无论协议有无规定,都应依据法律规定执行,当然在此之外企业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合伙人提出其他要求。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7日 05: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伙人相关文章
  • 合伙企业清算人有哪些权利和职责
    合伙企业破产清算时,清算人享有哪些权利,应该承担哪些职责。清算人执行清算事务,不得牟取非法收入,不得隐匿、转移合伙企业财产,严格执行合伙清算期间的合伙事务。合伙企业清算人有哪些权利和职责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一)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清理资产)(二)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处理事务)(三)清缴所欠税款;(清缴税款)(四)清理债权、债务;(清理债务)(五)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处理财产)(六)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参与诉讼)清算人执行清算事务,牟取非法收入或者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应当将该收入和侵占的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清算人隐匿、转移合伙企业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财产,损害债权人利益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023-05-03
    132人看过
  • 企业法人的类型,以及企业法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一、企业法人的类型企业法人包括以下类型:1.全民所有制企业;2.集体所有制企业;3.联营企业;4.公司制企业;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6.实行企业化经营、国家不再核拨经费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科技性社会团体。二、企业法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企业法人有以下权利和义务:1.公司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2.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五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
    2023-06-06
    298人看过
  • 残疾人接受义务教育享有哪些权利
    《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教育条例》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学生免收学费,根据实际情况减免杂费。国家设立助学金,帮助贫困残疾学生就学。普通小学、初级中等学校必须招收能适应其学习生活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学习;残疾人家庭应当帮助残疾人接受教育。一、民法典如何保护小学生专门保护小学生的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2条,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二、成人智力低下国家会提供补贴吗智力低下在法律上属于残疾人,而国家对残疾人有补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四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
    2023-06-26
    438人看过
  • 合伙企业债务个人有哪些责任
    我国法律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合伙企业债务清偿方式1、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3、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4、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5、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6、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
    2023-08-13
    352人看过
  • 在押人员有哪些权利,在押人员有哪些义务
    在押人员有哪些权利(一)政治权利1、选举权。2、宗教信仰自由。(二)人身权利1、生命权。2、健康权。3、人格权。(三)民事权利1、财产权。2、婚姻家庭权等。(四)诉讼权利1、辩护权。2、上诉权。3、申诉权。(五)其它未被限制的权利在押人员有哪些义务(一)四遵守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2、遵守《在押人员的行为规范》。3、服从管理。4、接受政治文化技术教育。(二)六要1、要服从看守人员的管理和教育与武装警察的看管。2、要如实交代问题,揭发同伙,检举他人的犯罪行为。3、要认真学习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深挖犯罪思想根源,努力改造世界观。4、要搞好个人环境卫生,保持内务整洁。5、要按时作息,遵守学习,生活劳动等各项制度。6、要及检举,揭发同监室在押人员违反监规的一切言行。(三)七不准1、不准互相交谈案情,传受犯罪方法,教唆和怂恿他人对抗审讯,起诉,审判工作。2、不准散布反动言论,搞封建迷信活动。3、不
    2023-06-04
    195人看过
  • 物业公司享有哪些权利承担什么义务
    物业所享有的权利:1、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以其并非合同当事人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或者法律、法规、管理规约,实施妨害物业服务与管理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等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4、业主与物业的承租人、借用人或者其他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5、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委员会提出物业费主张的,
    2023-03-31
    173人看过
  • 证券业协会会员享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一、会员资格证券业协会是实行会员制的社会团体法人,其会员分为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两种。翻依法批准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专业证券公司、兼营证券业务的金融机构,在承认会员章程、遵守协会的各项规则的条件下,均可以申请加入证券业协会,成为协会的团体会员。而协会的个人会员则是指根据需要所吸收的证券市场管理部门的有关官员以及从事证券研究和业务工作的专家和学者。二、团体会员权利证券业协会的团体会员享有的权利包括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对协会的决议事项表决权;3、对协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4、优先参加协会举办的各种活动的权利;5、享受协会提供的各种服务的权利;6、向协会提出维护其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的权利;7、请求退会的权利(但应提前3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常务理事会批准后,履行其退会手续);8、协会章程议定的其他权利。三、团体会员义务证券业协会的团体会员应承担下列义务:1、遵守协会章程和协会规章制度及各项
    2023-04-24
    407人看过
  • 出租人享有哪些权利及承担的义务又有哪些
    (一)按期收取租金,承租人必须按期缴纳租金。如果违约,出租人有权收取违约金。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或连续拖欠租金3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二)监督合理使用房屋。约定由出租人修缮房屋的,出租人要负责修复;不及时修复,致使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出租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三)按规定收回出租房屋。出租人在租赁期内要提前收回房屋的,应事先商得承租人同意,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四)不得向不提供真实身份证明文件的个人和未成年人出租房屋;(五)不得向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人员出租房屋,发现承租人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及时向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六)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七)告知非本市户籍的承租人到房屋所在地的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办理暂住登记手续;(八)定期对出租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2023-06-15
    51人看过
  • 破产企业的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享有哪些权利
    债权人应当在收到法院通知后1个月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法院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法院申请债权,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且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因此贵公司按时申报债权是非常重要的。所有债权人均为债权人会议成员,债权人会议成员享有表决权,但是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除外。债务人的保证人,在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后可以作为债权人,享有表决权。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法院召集,应当在债权申报期满后15日内召开。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法院或者会议主席认为必要时召开,也可以在清算组或者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4以上的债权人要求时召开。一、公司破产重整流程1、公司出现《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重整事由。2、债权人和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启动重整程序。在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法院受理申请后宣告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自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
    2023-03-01
    344人看过
  • 被检查企业在检查中享有哪些权利
    接受检验的企业享有下列权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有关纳税手续的情况。保守秘密的权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对其资料保密。3。税务稽查人员未出示税务稽查证明和税务稽查通知书或者数量不足两份的,纳税人可以拒绝稽查。4。税务稽查人员与被稽查对象存在利益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关系的,被稽查企业有权要求其回避。税务稽查人员应填写《查阅账簿资料通知书》和《查阅账簿资料清单》,并在三个月内全部归还。税务稽查人员在取证过程中,不得向当事人、证人供述、诱导、逼供。7。属于财政、军事、尖端科学等保密单位的,必须要求税务稽查人员提供《税务稽查专用证》。税务稽查人员在查封纳税人的货物、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时,未提供有效的《查封(扣押)证明》、《查封货物、货物、财产清单》和《查封货物、货物、财产专用收据》的,纳税人可以拒绝查封。税务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
    2023-05-08
    466人看过
  • 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是什么,债务人享有哪些权利
    一、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是什么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债权人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简单地说,债务人也可以理解成是买方,而对应的债权人可以理解成卖方。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二、债务人享有哪些权利1、同时履行抗辩权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同时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同时履行的时间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履行的,有权保留自己的给付义务,这种保留给付的权利就是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
    2023-05-04
    456人看过
  •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可以被继承吗
    合伙人死后,在合伙企业中的额财产份额可以继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可以被继承,关键在于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同意。即:合伙企业在成立之时,合伙人可以在合伙协议中约定:如果合伙人死亡,其继承人可成为合伙人。如果合伙协议里没有约定,那么出现该种情况时就需要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其继承人才能成为合伙人。一、合伙人想退股如何退根据法律规定,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原因;(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三)合伙人难以继续参与合伙的原因;(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可以在不对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退出合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退伙时分割的合伙财产应当包括合伙时投入的财产和合伙期间积累的财产,以及合伙期间的债权债务。原则上,入伙原物退伙时应予退伙;一
    2023-06-26
    200人看过
  • 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有什么权利
    1、平等执行权普通合伙人享有合伙事务执行权,即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享有同等的权利。不论投资金额的高低,每一个普通合伙人都享有平等的执行权。2、知情权普通合伙人享有知情权,即普通合伙人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由于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承担的都是无限连带责任,所以合伙人的知情权,是对他们利益的保障。3、异议权普通合伙人享有异议权,即根据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在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合伙人有权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并且提出异议时,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4、表决权普通合伙人享有表决权,即无论合伙人是否参与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在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进行决议时都享有表决权。比如合伙人甲、乙虽然都没有参与执行合伙事务,然而在决定合伙企业的相关事项时,甲、乙都有权表示同意或反对。5、撤销权普通合伙人享有撤销权,即在执行合伙事务中,如果被委托执行
    2023-02-22
    433人看过
  • 执行事务合伙人有哪些义务
    1、合伙事务执行人向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企业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2、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3、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合伙企业中每一合伙人都是合伙企业的投资者,如果自己与合伙企业交易,就包含了与自己交易,也包含了与别的合伙人交易,而这种交易极易造成损害他人利益。因此,《合伙企业法》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过程中,不得为了自己的私利,坑害其他合伙人利益,也不得与其他人恶意串通,损害合伙企业的利益。合伙事务执行人又称“合伙负责人”。由全体合伙人选举,负责合伙日常事务执行的合伙人。合伙事务执行人的选举,应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合伙事务执行人一经选任,即为合伙的代理人,没有正当的理由不得辞职或解任。合伙事务执行人在执行业务中
    2023-06-15
    444人看过
换一批
#合伙企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伙人
    词条

    合伙人是指投资组成合伙企业,参与合伙经营的组织和个人,是合伙企业的主体。 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 更多>

    #合伙人
    相关咨询
    • 入伙的新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享有怎样的权利义务?如何承担入伙前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6-13
      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新人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 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合伙人有哪些权利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11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对外代表组织,只按合伙协议比例享受利润分配,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不同于普通合伙人的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对企业承担着主要的投资任务,不得以劳务或信用出资。
    • 合伙企业除名条件有哪些合伙人的义务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5-27
      我国《合伙企业法》第49条第1款就合伙人除名问题的法定事由作出了明确限定,即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四)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 当事人享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当事人享有哪些权利和义务,有哪些规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2-10
      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一、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一)一方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1、原告有提起诉讼的权利。2、原告有提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和撤回诉讼的权利。3、被告有承认或者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和提起反诉的权利。4、胜诉一方有申请执行的权利。(二)双方当事人共同享有的诉讼权利1、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2、申请回避的权利。3、收集、提供证据的权利。4、进行辩论的权利。5、请求调解的权利。6、自行和解的权利。
    • 医生在执业活动中享有哪些权利?医生在执业活动中享有哪些权利义务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14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1)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2)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3)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4)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5)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6)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