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工龄工资标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5 09:02:26 307 人看过

一、2017年12月31日前,经批准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含机关、财政全额供款和差额供款事业单位中执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计发办法和调整政策的劳动合同制工人),自2017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三、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低于统筹范围内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2513元/月的退休人员(不包括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军队转业干部、原工商业者),在按缴费年限调整养老金的基础上,再按下述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30年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缴费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上述人员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不超过2773元/月。

四、在按本通知第二、三条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退休人员再按下列绝对额调整基本养老金: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月养老金低于2513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月养老金在2513元及其以上,低于3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月养老金在3500元及其以上,低于4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养老金在4500元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4日 00: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工龄相关文章
  • 黑龙江高速收费标准
    法律综合知识
    车型客车、货车G10绥满高速G1011哈同高速G11鹤大高速G1111鹤哈高速G1京哈高速、G1001哈尔滨绕城高速元/公里元/公里元/公里元/公里元/公里小型2吨以下货车、19座以下客车中型2.5吨至7吨货车、20座至39座客车大型7.5吨至15吨货车、40座以上客车特型16吨至25吨货车特大型25吨以上货车【微信实时查询】高速临时封闭,会给出行带来巨大困扰!提前先查好路况,可以避免车辆堵塞,延误行程!查询过程中遇到其他问题还能随时咨询后台客服哦!除了高速路况查询功能之外,还有限行最新消息、违章处理等常见的生活办事查询功能哦~欢迎关注!
    2023-05-10
    378人看过
  • 2023黑龙江复工时间
    一、2022黑龙江复工时间工业企业。疫情较轻、风险可控地区的工业企业于2月中旬陆续复工复产。疫情较重、风险控制难度较大地区的工业企业于2月下旬陆续复工复产。服务业企业。商贸物流企业,包括骨干出口企业、重点外资企业,以及为制造业提供物流服务企业(含一般物流、电商物流、仓储物流等)于2月上旬复工复产。地方金融组织,包括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哈尔滨股权交易中心,以及各类交易场所复工复业时间以当地政府规定为准。科技服务业企业,包括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服务、专业化技术服务、科技推广及相关服务、科技信息服务、科技金融服务、综合科技服务等企业于3月上旬复工复业。城乡运营保障服务类企业,省际班车、包车等客运企业复工复业时间,根据途经、终点省份疫情防控解除停运措施等情况确定。省内班车、包车和公交车等客运企业复工复业时间,在确保刚性需求的情况下以当地政
    2023-05-11
    401人看过
  • 黑龙江疫情期间工资哪儿发放
    黑龙江疫情期间工资应当按月发放,不得随意克扣。疫情隔离期间职工提供正常劳动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疫情隔离期间职工未提供正常劳动的,工资应按生活费的标准支付。一、被隔离在家有工资吗在家自我隔离是有工资的,但职工首先应该与单位说明情况并协商居家隔离期限。根据人社部发布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规定,单位对于因为被隔离而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应该按照正常工资标准支付给职工。二、疫情期间不上班需要补工时吗不用。疫情期间企业无薪休假这一做法是违法的,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停产的,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应当按照正常工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职工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企业没有安排职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职工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三、疫情期间公司
    2023-03-21
    483人看过
  • 黑龙江疫情期间工资如何计算
    1、黑龙江省疫情期间工资的计算方法黑龙江省疫情期间工资的支付应严格按照《劳动法》的规定进行二、黑龙江省疫情期间工资计算的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预防和控制新冠病毒感染期间肺炎期间的劳动关系问题,新疆直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中央生产建设兵团()的:做好了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感染,妥善处理疫情防控期间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促进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现就下列问题通知如下:肺炎患者、疑似患者和密切接触者感染新冠病毒的,在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采取隔离措施或其他紧急措施而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企业应当支付劳动者在此期间的报酬,不得遵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第四十一条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则应推迟至员工的医疗期、医疗观察期、隔离期到期或政府采取的应急措施结束。如果企业因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困难,可
    2023-05-07
    396人看过
  • 黑龙江工伤保险赔偿标准费用包括什么
    一)医疗费1、计算公式: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2、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二)伙食补助费1、计算公式:住院伙食补助费=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X元/天/人*70%。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三)交通食宿费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四)护理费计算公式:(一)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经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同意,用人单位也可以按照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一人的标准支付护理费。(二)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费=误工费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
    2023-06-19
    297人看过
  • 黑龙江最新诈骗数额标准
    黑龙江省诈骗罪量刑标准是骗取公共或者个人的财物,金额较大的,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留或管制,处以罚款或相关单位罚款。如果数额巨大或有其他的严重情况,处以3年以上10年以下法人有期徒刑并罚款。数额很大或特别大的情况是,有期徒刑10年以上或判处无期徒刑,大额罚款或没收全部个人财产。一、浙江在网上诈骗立案标准浙江省网络诈骗登记标准3000以上元一骗取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视为“大额”;骗取公私财物超过三万元的,视为“巨额”,骗取公私财物超过二十万元的,骗取数额特别巨大。重要的。任何人诈骗公共或私人财产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以及罚款或没收财产。二、诈骗金额多少钱能立案据司法解释规定,诈骗公私财产价值在3000元至1万元以上,是刑法数额较大的情况
    2023-03-07
    429人看过
  • 黑龙江丢失财物立案标准
    当事人在黑龙江丢失财物,又没有证据能够证明是被人偷窃,不属于治安事件和刑事案件。当事人到派出所报案的,派出所只能对遗失物品进行登记。因为派出所是否立案,要根据具体情况,复杂案件7日内,普通案件3日内给出,立案和不立案的确定。一、派出所受理案件流程是什么派出所受理案件流程是:1、受理案件,报案人首填写报案表,提供相关的证据和材料;2、开展立案审查工作,作出立案或不予立案的决定,并告知当事人;3、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予以立案;4、已经批准立案的,立案单位应及时展开侦查工作。一、派出所立案的条件是:1、有证据证明存在犯罪事实或事实条件;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罪责条件;3、符合管辖的规定或管辖条件。二、派出所一般负责的案件有:1、治安案件。公安派出所作为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可以决定警告,并处500元以下罚款。500元以上罚款、吊销公安机关执照、行政拘留,由人民政府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依法执
    2023-03-27
    213人看过
  • 黑龙江抚养费标准的内容
    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一、哺乳期可以离婚吗离婚对哺乳期离婚有何规定女方哺乳期离婚,可以要求得到婚后共有财产的大部分或者全部,以及主张得到孩子抚养费用。分割共有财产和孩子抚养费的数额,需要离异双方自行协议。达不成协议的,可以上法院起诉解决。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023-04-11
    273人看过
  • 拆迁补偿标准:黑龙江企业
    一般情况下,黑龙江企业拆迁补偿标准如下三种:1、房屋拆迁资产补偿。通常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由于搬迁而损失的设备产生的补偿。停产停业损失;2、房屋拆迁补偿。一般包括:搬迁前期、过程产生的停工费、设备调试修复费。物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3、基于房屋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企业对员工的拆迁补偿标准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六个月以下的,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照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执行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
    2023-07-01
    431人看过
  • 黑龙江最新低保标准解读
    全省城市低保标准由556元/人月提高到573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由3900元/人年提高到4017元/人年全省城市特困集中供养指导标准由15420元/人年提高到16828元/人年分散供养指导标准由10800元/人年提高到11780元/人年农村特困集中供养指导标准由8424元/人年提高到9134元/人年分散供养指导标准由5892元/人年提高到6394元/人年一级残疾享受低保标准是什么一级残疾证可以享受不核定家庭收入上浮20%的全额低保,每年约5000元;可以办理免费公交乘车卡;可以享受子女或本人大、中专上学补贴,每人每年约800元;可以享受大病医疗救助;还可以享受以下优惠政策:1、残疾人家庭安装中国、有线电视专用线、水表、煤气等,安装单位凭其残疾证件减免30%的初装费、安装费、煤气管中国建设集资费;2、残疾人个人从事加工、修理、修配和其他劳务所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独立从事生产、商业
    2023-07-06
    329人看过
  • 黑龙江省物业费收取标准
    一、黑龙江省物业费收取标准物业费收取标准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四个标准。但是每个地方的收取标准有点差异,具体的物业费收取标准要按当地物价局公布。这四个标准的收费依次大概为1.00元/月.平方米、0.75元/月.平方米、0.35元/月.平方米、0.35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一级收费标准:1.00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基础条件:小区封闭;有不少于小区住宅总建筑面积3‰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绿化率35%以上(包括水面);绿化、休闲活动中心、场地1500平方米以上;固定活动馆所300平方米以上;专用固定停车泊位1个/3户;具备楼宇可视对讲系统、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或其他三项以上安全防范设施;固定体育活动场馆不少于二项设施。公共秩序维护:1、门岗室美观整洁,人员统一着装,设专人24小时值勤,其中主出入口不少于12小时立岗值勤。对本区机动车出入验证;对外来机动车登记换证。2、按照
    2023-05-30
    459人看过
  •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黑龙江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具体数额计算查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司法解释对各项费用进行了详细的计算方法说明。一、过失致人死亡罪赔偿多少过失致人死亡罪赔偿多少一般参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需要赔偿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
    2023-03-07
    112人看过
  • 黑龙江社保2022年缴费标准
    一、黑龙江社保2022年缴费标准黑龙江社保年缴费标准如下:1、缴纳养老保险只能选择省社平工资的60%或100%两档为缴费基数,个人按照缴费基数的20%按月缴纳。黑龙江去年社平工资为24376元,月社平工资2031.33元,养老保险个人交纳额为2031.33*20%=406.27元/月(按100%档次),或2031.33*60%*20%=243.76元/月(按60%档次)2、医保的缴费基数为当地社平工资(医保还没有全省统筹)的100%。以哈尔滨为例,医保个人缴纳比例为9.5%、6.5%、5%、2.5%四个档次。去年社平工资为2438.42元/月。如按9.5%比例缴纳,每月缴费额为2438.42*9.5%+5(大额医疗救助)=236.65元。《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
    2023-03-20
    340人看过
  • 黑龙江省水利工程施工招标评标细则(试行)
    各行署、市、县(市、区)水务局,省农垦总局水务局,各有关单位:为了进一步规范水利建筑市场,保证水利工程招标在公平、公正、公开的环境下进行。经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批准,现发布《黑龙江省水利工程施工招标评标细则》(试行),并就有关的事宜通知如下。1、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该《评标细则》实施后对资格审查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提出资格预审或后审。资格预审应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共同完成,并将资格预审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2、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和地方保护倾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排斥具备资质的潜在投标人,不得限制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所选择的标段,不得以任何理由劝退或拒绝投标人。每个标段的投标人数目原则上不能少于五个。3、招标文件出售须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按有关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出售情况予以严格保密。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代为出售。招标文件的出售价格本着保本的
    2023-06-07
    164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龄
    词条

    所谓工龄,是指职工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起,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来源或全部来源的工作时间。对计算社会保险待遇有法律意义的只是连续工龄和缴费工龄。 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工龄的长短标志着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也反... 更多>

    #工龄
    相关咨询
    • 黑龙江县无工作补助标准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18
      娃儿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娃儿的事实上需要、爸妈两方的负担本领和当地的事实上生活水准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通常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娃儿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通常不得超出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在黑龙江省读博士算工龄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26
      算。 国内博士生学习期间计算工龄。在职人员考取国内硕士生,学习期间计算工龄。在职人员出国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获得硕士学位回国工作后,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也计算工龄。执行这个规定需注意的是,非在职人员考取研究生(如应届大学毕业生等),学习期间仍不能计算连续工龄。
    • 黑龙江省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5-13
      黑龙江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调整后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三档。 第一档:哈尔滨市区(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除外)、大庆市区为18元; 第二档:哈尔滨市呼兰区、阿城区、齐齐哈尔市区、牡丹江市区及绥芬河市、佳木斯市区及抚远市、鸡西市区、双鸭山市区、七台河市区、鹤岗市区、绥化市区为14元; 第三档:哈尔滨市双城区、伊春市区、黑河市区、大兴安岭地区,全省其他各县(市)为13元。 据统计,上海、北京、浙江、江
    • 黑龙江怎么发放工资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8-29
      依据相关的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黑龙江企业职工丧葬费标准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1-07
      黑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和离退休人员遗属救济费及丧葬补助费标准的通知 黑劳社发[2003]50号 各市、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绥芬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中直行业、煤炭、军工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企业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和离退休人员遗属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的稳定,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对现行企业因病或非因工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