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是行为犯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5-08 18:54:22 445 人看过

确实如此,贪污罪属于行为犯之范畴。

所谓贪污罪,即指借助国家公职人员职权的便利,私自非法占据、贪婪公共财产的不法行径。

在这种行为模式下,只需实施该项犯罪行为,便构成了犯罪现象的既遂形态,无关乎贪污数额的大小与否。

尽管贪污罪的构成要素中有可能涵盖了诸如“数额巨大”或“情节极为恶劣”这样的后果条件,但是,却并未对其作为行为犯的本质属性产生任何影响。

因此,在法律界定上,贪污罪实则属于典型的行为犯,而非典型的结果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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