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股权转让法律有哪些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08:02:04 440 人看过

1、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股权转让必须得到全体股东的同意

《公司法》对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对外转让,要求必须征得半数股东的同意。而与此不同的是,《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作法)则明确规定,股东一方转让出资,必须经过全体股东的同意。这一规定不仅针对外商投资企业中中方投资者的股权转让,当然也针对外国投资者对其股权的转让。显然,这一比内资企业更严格的做法,旨在维持其更加浓厚的人合因素以及促使外商投资企业能长期稳定地经营。此外,如果出现对向第三者的转让不同意的其他股东,是否必须购买该外国投资者的股权,合资法与合营法虽未规定,不过根据《公司法》第18条之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适用本法,有关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以及外资企业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的规定,对出让股权不同意者,应当购买该股权,否则视为同意。

2、外资股权的转让必须得到企业原审批机关的核准,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首先,与法律对新设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外资收购国内企业股权必须经过核准一样,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外资股权的转让也要经过原政府主管部门的核准。这仍然是政府对外商投资企业进行监管的一个主要渠道。核准的意义不只是停留在程序上,而是要外商股份转让的实质内容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因为外资股权的转让还会涉及到本文所述的诸多内容。其次,股权转让得到核准之后必须进行工商变更登记。《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20条规定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必须经合营他方同意,并报批准机关批准,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违法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也即外资股权的转让合同的生效以原政府核准部门的核准和工商登记为必要条件,二者缺一不可。虽然理论上对以办理工商登记作为外资股权转让的有效条件之一有不同意见,但在实践中,仍然应当遵循现行法律的规定。

3、对向第三人的转让及其转让条件的限制

《公司法》第35条以及《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20条规定,合营一方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时,合营他方有优先购买权。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股权的条件,不得比向合营他方转让的条件优惠。这是基于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因素,保护合营相对股东的权利而作的制度设计,同样适用于中外合资企业和设立法人的中外合作企业。

4、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未到位的股权质押及其质押股权转让受到的限制

毫无疑问,外商投资者的出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相关合同的规定出资。否则,其股权则会受到相应的限制。按照《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在外商出资到位之前,外商投资者不得将其未交付出资部分的股权进行质押;质押后未经出质投资者和企业其他投资者的同意,质权人不得转让出质股权;未经质权人的同意,出质投资者也不得将已经出质的股权进行转让。同时,外商投资者在对其股权进行质押是也要经过原政府审批部门的核准,未经核准其股权不得进行质押。

5、外资股权部分转让后,不得导致外资股比例低于25%

国家对新设外商投资企业要求外资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5%,这意味着法律法规并不禁止设立外资股权比例低于25%的外商投资企业。同时《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登记、外汇及税收管理问题的通知》以及《外商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允许因并购设立外资比例低于25%的外商投资企业。但是,法律法规却不允许已有的外商投资企业通过股权转让将股权减至25%以下。《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的第五条规定,除非外方投资者向中国投资者转让其全部股权,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不得导致外方投资者的投资比例低于企业注册资本的25%。也就是说,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商投资者,不能通过转让股权而使自己持有的股权低于25%,要么全部转让,要么转让后的股权比例仍高于25%。虽说这一规定在理论上说并没有多少依据,同时与上述规定也有矛盾之嫌,但在对该规定修改之前,该规定仍然是有效的。

6、受让的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在转让时受到的限制

根据《关于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的通知规定》,外国投资者受让的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必须在全部价款付清1年后才能依法转让,并且外国投资者受让的国有股和法人股仍然属于非流通股,并不能在交易所挂牌转让。同时,《关于上市公司涉及外商投资有关问题的若干意见》规定,含有B股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非上市外资股在B股市场上流通,应在获得外经贸部同意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非上市外资股上市流通的申请方案,同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①拟上市流通的非上上市外资股的持有人持有该非上市外资股的期限超过1年;②非上市外资股转为流通股后,其原持有人继续持有的期限必须超过1年。这都意味着,在这种情况下,外资股份的转让必须遵循上述规定。

7、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权转让受到的限制

根据《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的规定,外国投资者是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情况下,其外资股权在公司成立三年内不得转让,并且要经过原政府审批部门的核准。这也是公司法对设立内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所作的要求。

8、股权转让后不得导致一人公司的出现

《公司法》第20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由2人以上50人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根据这一规定,除了国有独资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以外,法律并不允许设立一人公司。同时,公司股东间的股权转让如果形成一人公司,也是法律所禁止的。因此,外商投资企业在转让外商股份时必须避免因为将所有股权转让给中方投资者导致一人公司的结果。虽然在理论上对导致一人公司结果的股权转让是否有效存有争议,但事实上,因股权转让导致一人公司的这一结果本身是违法的,因此也使该股权转让失去意义。此外,实践中也并不乏认定合同无效的判决。因此,从实际角度考虑,作为万全之策,在股权转让时仍应避免这一结果的发生。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04: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权转让相关文章
  • 外资企业转让股权审批机关
    一、外资企业转让股权审批机关不管是内资企业转让股权给外资企业还是外资企业转让股权给内资企业,统称为股权并购。股权并购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才可以进行。1、审批机关的确定有权审批股权并购的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或省级对外贸易经济主管部门。除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以外,商务部根据投资金额的大小,对商务部、地方审批部门的审批权限进行了划分。2、应报送的资料外国投资者应根据股权并购所设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总额向审批机关报送申请文件。以上海市为例,外国投资者并购上海市国有企业,应提交下列文件:(1)并购项目申请报告;(2)被并购国有企业出让产权的批准文件;(3)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章程及附件;(4)外国投资者购买国有股权或认购国有企业增资协议;(5)产权交易凭证;(6)被并购国有企业最近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7)被并购企业的资产评估报告及确认意见;(8)被并购国有企业及所投资企业的《营业执照》
    2023-06-06
    493人看过
  • 最新外资企业股权转让动态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是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以下统称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者将其在企业的出资(包括提供合作条件)份额(以下称为股权)转让给他人的法律行为。一、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股权转让必须得到全体股东的同意。二、外资股权的转让必须得到企业原审批机关(商务部门)的核准,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三、对向第三人的转让及其转让条件的限制。同等条件下,合营他方有优先购买权。四、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未到位的股权质押及其质押股权转让受到的限制。五、外资股权部分转让后,不得导致外资股比例低于25%。六、外资股权不得部分转让给境内个人(若全部转让,因转让后不再是外资企业,所以不受此限)。七、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权转让受到的限制。其外资股权在公司成立三年内不得转让,并且其后的转让也要经过原政府审批部门的核准。《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
    2023-07-05
    363人看过
  • 外资企业股权转让注意事项
    1、股权转让须经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通过;2、股权转让后,其股权结构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须中方控股的,外方不得控股;3、股权转让后外方的持股比例低于25%的企业,在税收政策上视同内资企业,成立不足十年的生产加工企业,若在此之前享受了税收优惠政策,须依法补税;4、除非股权转让后变更为内资企业,否则不得将股权转让给中方的自然人。5、外商投资企业通过股权变更转变为内资企业的,未经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授权的部门批准,不得由一个中方股东申请变更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外资企业股权转让的相关法律知识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不设董事会的中小型微企业,股东可以直接向其他股东送达《股权转让通知书》;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但是《公司章程》对于股权转让有另外规定的,从其规定。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2023-08-17
    246人看过
  • 企业转让股权有哪些限制
    一、企业转让股权收入确认时间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二、企业转让股权的限制根据公司类型的不同,法律对股权的转让有不同的限制。就有限责任公司而言,股权转让分为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两种,内部转让完全自由,而外部转让则需要经过半数的其他股东同意,并且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此外,由于《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因此公司章程中如果对股权转让有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特殊规定,则以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就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限制而方,主要有以下几点: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
    2023-03-29
    298人看过
  • 中外合资企业股权转让的步骤指南 - 股权转让手续的办理规定
    首先,企业应向审批机关报送下列文件:(一)投资者股权变更申请书;(二)企业原合同、章程及其修改协议;(三)企业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四)企业董事会关于投资者股权变更的决议;(五)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后的董事会成员名单;(六)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并经其他投资者签字或以其他书面方式认可的股权转让协议;(七)审批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文件。其次,审批机关应自接到规定报送的全部文件之日起30日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企业应自审批机关批准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审批机关办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变更手续。若中方投资者获得企业全部股权的,自审批机关批准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之日起30日内,须向审批机关缴销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审批机关自撤销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之日起15日内,向企业原登记机关发出撤销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通知。南京如何办理股权转让的流程是什么?现在我们国家的公司非常的多,在生活当中出现
    2023-07-13
    465人看过
  • 股权转让协议外资企业怎么写
    签订协议双方:甲方:乙方:合营他方:________有限公司是由____和____共同投资兴办的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____有限公司的投资总额____万美元(或____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____万美元(或____万元人民币),其中:____占有股份[]%,____占有股份____%。根据甲方的要求,经与乙方友好协商,将甲方在____有限公司所持有____%的股份转让给乙方,达成如下股权转让协议:一、转让方和受让方的基本情况1、转让方(甲方):名称:____有限公司;法定地址:____;法定代表人____;职务____;国籍____。2、受让方(乙方):名称:____有限公司;法定地址:____;法定代表人____;职务____;国籍____。二、股权转让的份额及价格____(甲方)自愿将其在____有限公司中所持有的__%股权价值____万美元(或万元人民币)转让给____(乙方
    2023-04-17
    336人看过
  • 如何转让中外合资企业的股权
    如何转让中外合资企业的股权。将股权转让情况告知其他股东,并取得其同意股权转让、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相关表决程序,受让人应当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各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过渡管理协议等。工商变更登记和公司管理事务移交所需的材料。企业股权转让请求书及主管部门或镇对申报的意见(原件)
    2023-05-07
    255人看过
  •  合资企业外资股权转让的限制及规避策略
    本素材描述了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其中,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股权转让需取得所有股东的同意,而外资股权的转让必须得到企业原审批机关的核准,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此外,外资股权部分转让后,不得导致外资股比例低于25%。在以下限制条件下:1.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股权转让需取得所有股东的同意。2.外资股权的转让必须得到企业原审批机关的核准,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3.外资股权部分转让后,不得导致外资股比例低于25%。 合 资 企 业 外 资 股 权 转 让 限 制外资股权转让限制包括以下七点:1. 必须得到全体股东的同意。2. 合同生效需满足原政府核准部门核准和工商登记的条件。3. 对向第三人转让及其转让条件的限制。4. 外国投资者出资未到位的股权质押及其质押股权转让受到限制。5. 外资股权部分转让后,不得导致外资股比低于25%。6.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
    2023-09-29
    463人看过
  • 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法律规定
    (一)我国最早提出对股权转让征税的法律文件,是1994年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过,具体的计征办法是在国家税务总局数年后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中逐渐明确的。因循企业所得税内外有别的传统,在股权转让收益征税问题上也出现了内、外资企业各自适用的规章:(二)对于外商投资企业,1997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分立、股权重组、资产转让等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的暂行规定》(国税发[1997]71号),以下简称《外资重组规定》),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转让收入如何征税作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三)对于内资企业,国家税务总局在1998—2000年间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规定,包括《企业改组改制中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的暂行规定》(国税发[1998]97号,以下简称《内资改制规定》),《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以下简称《股权投资通知
    2023-02-18
    334人看过
  • 企业债权转股权登记规定有哪些
    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1、公司经营中债权人与公司之间产生的合同之债转为公司股权;2、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确认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3、公司破产重整或者和解期间,列入经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或者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企业债权转股权的司法解释第十四条债权人与债务人自愿达成债权转股权协议,且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在审理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中,应当确认债权转股权协议有效。政策性债权转股权,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定处理。第十五条债务人以隐瞒企业资产或者虚列企业资产为手段,骗取债权人与其签订债权转股权协议,债权人在法定期间内行使撤销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债权转股权协议被撤销后,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清偿债务。第十六条部分债权人进行债权转股权的行为,不影响其他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债权。《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二款转为公司股权的债权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2023-08-06
    296人看过
  • 股权转让涉及哪些法律法规
    一、股权转让涉及哪些法律法规股权转让涉及以下法律法规:《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七十三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二、股权转
    2023-04-25
    273人看过
  • 外资企业股权转让问题对国内企业有何影响
    一、外资企业股权转让问题对国内企业有何影响普通公司股权转让会导致股东及控股比例的变化或公司性质的变化,而涉外股权转让则会导致如下特殊后果:1.外方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合营企业的全部股权转让给中方投资者,导致合营企业只剩中方投资者一个股东,2.股权变更导致外方投资者持有企业的全部股权。因此,对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的审查,需要国家或者法律基于国家和社会利益的尺度,对当事人间成立的协议的一种评价,并决定其效果,也就是说涉外股权转让必须办理审批登记手续才生效。另外,涉外股权转让还涉及到税收、外汇管理等相关规定,复杂程度远高于单纯的国内股权转让,无论哪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可能引发纠纷。二、公司股权转让流程有哪些1.协商。这一步骤在于发现交易对象,就交易的标的、价款等基本内容达成初步的意向;2.以书面的形式来征得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这是严格的法律要求,会直接影响股权转让行为的法律效力;3.其他股东放弃优先
    2023-09-10
    286人看过
  • 企业有限合伙人股权转让规定
    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有限合伙人虽然不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但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事务毕竟拥有一定程度的管理权与监督权,其与普通合伙人的关系与公司股东之间的关系相比还是要密切一些,因而有限合伙人的人身因素对有限合伙企业的运行是有一定关系的。有限合伙人如果是将其财产份额转让给其他有限合伙人,可以不经合伙企业的其他成员的同意;但如果有限合伙人将其财产份额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人而实际上导致新的有限合伙人入伙,就应当要有全体普通合伙人的同意和多数有限合伙人的同意。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的承担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从资合性的特点出发,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承担责任。有利于合伙企业进行融资,避免投资者因担心承担补充无
    2023-07-11
    184人看过
  • 股东向股东外的转让:股权转让需遵循哪些规定?
    股东向外部的人转让股权时,主要受到以下条件的限制,或者说,必须先排除以下这些障碍:1、其他股东有权同意或否决。《公司法》第72条第2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这是指人数上的过半数。2、转让方股东不包括在“过半数”之内。这是2005年修订的新公司法与旧公司法的一个显著不同。上条所说的“过半数”同意,是指除了转让方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过半数。3、转让方需负通知义务。即转让方需要向其他股东书面地如实告知拟转让股权的事项和外部受让方的情况,并征求其意见。如果没有履行通知义务,即使转让也是无效的。4、如其他股东过半数不同意,则应由不同意的股东在同等条件下购买。这实际上是对股权向公司外部转让的一种限制条件。5、数个不同意股东要求购买股权的处理。如果不同意的股东没有达到“其他股东”人数的一半,则股权对外转让就获得通过;此时不同意的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如不同意的股东达
    2023-07-08
    467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更多>

    #股权转让
    相关咨询
    • 外商投资企业外资股权转让有哪些限制,企业股权转让有什么法律风险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22
      外商投资企业外资股权转让的限制如下: 1.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股权转让必须得到全体股东的同意 2.外资股权的转让必须得到企业原审批机关的核准,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3.对向第三人的转让及其转让条件的限制 4.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未到位的股权质押及其质押股权转让受到的限制 5.外资股权部分转让后,不得导致外资股比例低于25% 6.受让的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在转让时受到的限制:①拟上市流通的非上上市外资
    • 外资企业股份转让的规定包括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9-13
      1、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股权转让必须得到全体股东的同意。 2、外资股权的转让必须得到企业原审批机关的核准,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3、对向第三人的转让及其转让条件的限制。合营一方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时,合营他方有优先购买权。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股权的条件,不得比向合营他方转让的条件优惠。这是基于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因素,保护合营相对股东的权利而作的制度设计,同样适用于中外合资企业和设立法人的
    • 法律关于企业股权转让限制规定有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3-12-16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有以下限制: 1、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2、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转让股权事项有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3-12-17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办理股权转让的程序是自审批机关批准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之日起30日内,须向审批机关缴销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审批机关自撤销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之日起15日内,向企业原登记机关发出撤销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通知。
    • 外企股权转让是否需要纳税,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的相关税费规定有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06
      外企股权转让是企业的投资或交易行为,则必然涉及到是否有收益,需要纳税等问题。现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九条规定“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而有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利润、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上述所得与其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都应当缴纳百分之二十的所得税。依照前款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实际受益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税款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