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定滥用职权罪会查反贪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2 20:13:16 228 人看过

侦查机关以滥用职权对当事人进行立案侦查的,会收集当事人的所有犯罪行为,所以如果有贪污行为的,肯定是会调查的。

相关法律规定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应当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并依法进行审查、核实。办案过程中必须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

第一百七十七条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其他各项诉讼权利。

第一百七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应当严格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严格遵守刑事案件办案期限的规定,依法提请批准逮捕、移送起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

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应当经检察长批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08: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法官滥用职权违反哪条规定
    法官滥用职权属于违法行为,因为法官是属于的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可以检举揭发。一、不认定为立功的规定不认定为立功的情形:1、本人通过非法手段或者非法途径获取的。2、本人因原担任的查禁犯罪等职务获取的。3、他人违反监管规定向犯罪分子提供的。4、负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提供的。5、犯罪分子揭发他人不构成犯罪的行为,不构成立功。6、揭发他人曾经发生的犯罪行为,现已失去社会危害性,不构成立功。7、犯罪分子认识错误,将他人不构成犯罪的行为误认为构成犯罪而揭发,其行为不构成立功。8、揭发他人已经超过追诉时效的犯罪,不构成立功。9、检举揭发他人贿赂罪线索不构成立功。10、检举他人轻微违法行为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不构成立功。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投案自首后,在主动交待自己的犯罪事实的同时,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或者犯罪分子提供重要线索,使案件得
    2023-06-26
    391人看过
  • 滥用职权罪适用村民委员会吗
    一、滥用职权罪适用村民委员会吗1.适用;村委会成员可以成为滥用职权罪的共犯。2.法律依据: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解释,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下列行政管理工作,属于《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一)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管理’(二)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款物的管理;(三)国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四)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五)代征、代缴税款;(六)有关计划生育、户籍、征兵工作;(七)协助人民政府从事的其他行政管理工作。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从事前款规定的公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挪用公款、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适用《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和第三百八十三条贪污罪、第三百八十四条挪用公款罪、第三百八十五条和第三百八十六条受贿罪的规定。根据以上解释,村委会成员可以成为依法从
    2023-06-11
    125人看过
  • 关于贪污罪与滥用职权罪区别是什么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两者有共同之处,也有明显的区别。区别主要表现一下两个方面:1.犯罪客体不同。贪污罪是复杂客体,即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也侵犯公共财产所有权,而职务侵占罪的客体是简单客体,只侵犯单位所有财产所有权;2.犯罪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工作人员;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则是公司企业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工作人员。一、贪污罪的概念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
    2023-03-12
    238人看过
  • 滥用职权罪的定义:职权与职务滥用所构成的罪名
    1、滥用职权罪;2、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3、私放在押人员罪;4、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5、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6、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7、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8、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渎职罪包括哪些种类刑法分则第九章渎职罪及《刑法修正案(四)》共规定有35个罪名。根据渎职罪的客观表现形式,可以将渎职罪分为以下三类犯罪:(一)滥用职权型渎职罪。包括滥用职权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私放在押人员罪,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二)玩忽职守型渎职罪。包括玩忽职守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环境监管失职罪,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商检失职罪,动植物检疫失职罪,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
    2023-07-18
    380人看过
  • 贪污罪与滥用职权罪是否能够数罪并罚
    可以实行数罪并罚。数罪,指一人犯几个罪。各国刑事立法规定构成数罪的时间界限有所不同:有的规定发生在判决宣告以前,有的规定在判决确定以前,还有的规定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前。中国刑法规定,在判决宣告以前犯几个罪的是数罪,但判决宣告以后,刑罚尚未执行完毕以前又犯新罪的,也是数罪,应按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一个人犯数罪应如何确定刑罚处罚,即如何将数个罪的宣告刑合并为一个最终的执行刑问题,其前提是犯罪分子的行为应当以数罪论而非一罪论处的情形。而数罪中每个罪行都有自己的宣告刑。鉴于我国刑法中主刑、附加刑各刑种的内容各不同,不能进行简单的相加并科,所以就根据不同刑罚之间的关系而有不同的并罚规则。同时,数罪并罚时并非都是在判决时两罪都已经确定的情形,还有不少是某罪(统称“本罪”)被判决时,尚未发现犯罪分子还有其他罪行,而是在本罪刑罚执行期间才发现以前所实施的漏罪,或者又犯有新罪行,而此种情形下并罚又有自己的规则
    2023-03-21
    65人看过
  • 违反法律办案是滥用职权吗
    滥用职权的行为,必须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结果时,才构成犯罪。这就要求在司法实践中必须正确认定滥用职权罪的“重大损失”。所谓重大损失,是指给国家和人民造成的重大物质性损失和非物质性损失。物质性损失一般是指人身伤亡和公私财物的重大损失,是确认滥用职权犯罪行为的重要依据;非物质性损失是指严重损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和声誉等。对于物质性损失,在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可根据《立案标准》的明确规定进行把握,但对于非物质性损失的认定,则须由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具体把握。
    2023-06-12
    71人看过
  • 违反内部规定可以构成滥用职权吗
    如果是行政部门自己违反内部规定对国家和利益造成的损失的话,那么就可能构成。滥用职权是行政行为违法的表现之一。行政机关的决定,虽然其权限范围以内,但不符合法律授予这种权力的目的。行政机关不能自由地行使权力,法律授予行政机关权力是为了服务于公共利益的目的,以及某个更为具体、特定的目的,行使权力必须符合法律所规定的目的,否则即构成违法行为的权力滥用。客观方面: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滥用职权表现为两种情况:1、不认真履行职务范围内的权力;2、过度运用职务范围内的权力。
    2023-06-12
    487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不得认定滥用职权罪,如何认定滥用职权罪
    什么情况不得认定滥用职权罪?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如果不是,就不能认定。如何认定滥用职权罪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2、客观要件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滥用职权,是指不法行使职务上的权限的行为,即就形式上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般职务权限的事项,以不当目的或者以不法方法,实施违反职务行为宗旨的活动。(1)首先,滥用职权应是滥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一般职务权限,如果行为人实施的行为与其一般的职务权限没有任何关系,则不属于滥用职权。(2)行为人或者是以不当目的实施职务行为或者是以不法方法实施职务行为;在出于不当目的实施职务行为的情况下,即使从行为的方法上看没有超越职权,也属于滥用职权。(3)滥用职权的行为违反了职务行为的宗旨,或者说与其职务行为的宗旨相悖。滥用职权的行为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一是超越职权,擅自决定或处理没有
    2023-06-25
    74人看过
  • 贪污并滥用职权有什么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
    2023-06-03
    256人看过
  • 量刑标准如何体现滥用职权与贪污罪
    滥用职权与贪污数罪并罚的量刑标准:一、数罪中有一罪被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的,执行死刑或者无期徒刑。二、数刑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刑期。三、数罪并罚管制最高不超过三年,拘役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不超过二十年。贪污罪的具体量刑标准2022贪贿犯罪量刑的金额标准是:1.贪污受贿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贪污受贿2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3.贪污受贿300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4.贪污受贿300万元以上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贪污受贿,一般是指国家公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目的是为非法占有公私财务。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
    2023-07-09
    261人看过
  • 滥用职权将公租房给亲属是贪污吗
    一、滥用职权将公租房给亲属是贪污吗是贪污,构成滥用职权罪。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二、相关法律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2、导致1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5、虽未达到3、4两项数额标准,但3、4两项合计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合计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合计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6、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6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7、弄虚作假,不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
    2023-06-14
    280人看过
  • 老板有滥用职权罪吗
    公司人员一般不会构成。本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和各级司法机关,因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中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侵吞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等行为。
    2023-06-11
    496人看过
  • 什么叫滥用职权罪滥用职权罪判多少年
    一、什么叫滥用职权罪(一)滥用职权罪的概念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二)滥用职权罪的构成特征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侵犯的对象可以是公共财产或者公民的人身及其财产。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3、犯罪主体本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和各级司法机关,因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中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4、犯罪主观方面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滥用职权的行为会发生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二、滥用职权罪判多少年犯滥用职权罪的
    2023-06-26
    172人看过
  • 基金经理会滥用职权吗
    依据刑法的规定,基金经理如果有滥用职权的行为对基金投资者的利益造成严重侵害的,是属于滥用职权的行为,会构成犯罪。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两款罪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2023-06-12
    97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已经退休的人犯滥用职权罪, 还会判处滥用职权罪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23
      从所述案件情况看,你叔叔不构成滥用职权罪,甚至不构成犯罪。另外,纪委是无权定罪的,只有经过法院审判确定有罪的,才能定罪。 1.不知情的情况下,没有犯罪故意,不构成滥用职权罪。 2.是否构成“国家工作人员”犯罪,不以是否已经退休为界定,而是看其犯罪行为发生时的身份。但其必须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人员不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
    • 滥用公司职权罪就是滥用职权罪了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11
      1、犯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既遂的,一般会判得重。 2、《刑法》对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的判罪标准是,犯此罪的,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的主体是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 违反定额规定决策算滥用职权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2-27
      违反规定进行决策的,造成严重损害的,会构成滥用职权罪。
    • 滥用职权已上缴赃款29.5万元会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7
      需要结合具体案情分析,建议来电免费咨询
    • 滥用职权和贪污渎职的区别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15
      贪污渎职罪的共同特征是:行为人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谋私利。所以很多案件的关键是看行为人是否握有权力。而不是仅仅看是否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本案是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但是从社会危害性的角度看,个人认为应扩及手中握有权力的人,例如村委会主任、成员。村民组长等一些非国家工作人员主体。职业打工必须说明在什么时间什么场合做什么工作,才能判断是否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或其他职务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