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鉴定:是指侦查机关为查明案情,指派或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就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作出结论的一种侦查行为。
一、关于鉴定。
刑事诉讼中的鉴定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公安司法机关依据职权或者应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申请,指派或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评定的活动。具备专门知识并受指派或聘请来解决案件中专门性问题的人为鉴定人,鉴定人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后所作出的书面结论就是鉴定结论。鉴定结论是一种独立的诉讼证据,但鉴定结论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在刑事诉讼中需要进行鉴定的专门性问题非常广泛,常见的有法医学鉴定、司法精神病学鉴定、笔迹鉴定、痕迹鉴定、会计鉴定、价格鉴定、食品药品鉴定、淫秽物品鉴定、毒品鉴定和其他各种刑事技术鉴定。
根据上述规定,公安、检察、法院都有依照职权或者应当事人等申请而决定进行鉴定的权利。
二、关于补充鉴定和重新鉴定。
公安司法人员或当事人等在对鉴定结论进行分析研究后,若认为所作结论不够完备、不够明确或提出了新的问题、或发现与案件有关的新资料,可以决定或申请将已鉴定或新发现的检体,仍交给原委托的鉴定人进行检验,鉴定人对新问题的解答或所作的修正补充,就是补充鉴定。补充鉴定是由原鉴定人作出,是对原鉴定的补充或修正,若是对原鉴定的补充则应将原鉴定结论与补充鉴定结论结合使用;若是对原鉴定的修正,则以补充鉴定的鉴定结论为准。
重新鉴定是指对原鉴定结论的可靠性发生疑问时,将原案材料再另行委托其他鉴定人进行的鉴定。重新鉴定的鉴定人,可以不受原鉴定内容和材料的限制,根据委托单位的要求和提供的材料进行鉴定。重新鉴定时若所得出的结论与原鉴定结论不一致,应当对原鉴定结论进行论证并说明不一致原因。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1、“六部门解释”和“法院解释”、“检察规则”混淆了补充鉴定和重新鉴定的性质,即补充鉴定应由原鉴定人或原作出医学鉴定的医院进行,而重新鉴定应当另行委托其他鉴定人或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医院进行,不能由原鉴定人及医院进行;2、“刑诉法”规定,在侦查阶段和审判阶段,当事人申请的内容不一样,即侦查阶段可以申请补充鉴定和重新鉴定,而在审判阶段只能申请重新鉴定;而“法院解释”在审判阶段既可以申请补充鉴定也可以申请重新鉴定。3、补充鉴定和重新鉴定程序的启动,按“刑诉法”的规定,只有当事人等申请才能启动,而公安检察法院三机关的“解释、规则、规定”规定除当事人申请启动外还可以由公安检察审判人员在审查鉴定结论时依职权而启动。
三、关于鉴定人。
按照鉴定规则,鉴定人只能由自然人担任,不能由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等非自然人担任。即鉴定人是具备专门知识并受公安司法机关指派或聘请来解决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的自然人。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应当有所区别,二者在业务上具有从属关系,鉴定部门能够为鉴定人完成鉴定活动提供必要的物质技术设备和场所,保证鉴定在程序上的合法性。对于某一具体案件的鉴定应由几名鉴定人进行,“刑诉法”、“法院解释”、“检察规则”均未作具体规定,而“公安规定”第238条规定鉴定后应当出具鉴定结论,由二名以上具有鉴定资格的鉴定人签名或者盖章。笔者认为:鉴定人应当对鉴定结论负责,无论是一人、二人或多人,均是如此。一般的案件一名鉴定人完全可以独立完成,但对于疑难、复杂的案件应当二人以上完成甚或邀请专家联合鉴定。事实上,公安机关的二人“签名或盖章”也是一种形式,实质上仍是一个人进行的鉴定。
四、关于预交鉴定费用。
民事案件预交鉴定费用规定比较明确,即由鉴定申请人或举证责任人预交,由败诉方承担。刑事案件鉴定是否收费及费用如何预交、承担,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认为纯刑事案件的鉴定不应收费,附带民事案件的鉴定可以比照民事案件规定收费。“检察规则”第204条、第205条、第254条、第255条规定,检察机关依职权进行的鉴定不收费,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请求方承担鉴定费用。笔者认为:涉及罪与非罪问题的鉴定,不应收费,涉及赔偿问题的鉴定,可由申请鉴定方承担费用。因为追究犯罪或保护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是国家的责任,嫌疑人或被告人没有证明自已有罪或无罪的责任。
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除了本文提到的几个主要的环节之外,刑事诉讼鉴定申请还需要经过委托、受理等环节,司法机关需要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待司法鉴定机构受理委托之后,才可以进行刑事诉讼鉴定。另外,申请刑事诉讼鉴定申请之前需要准备好需要的材料,这将关系到刑事诉讼鉴定工作是否能顺利进行以及鉴定结果的准确与否。
-
司法鉴定申请是在哪个环节提出?
88人看过
-
聘请鉴定刑事诉讼法方面有哪些规定?
419人看过
-
刑事诉讼流程有哪些环节,需要注意哪些内容
218人看过
-
贷款诉讼流程有哪些环节
180人看过
-
民事诉讼当庭举证环节注意事项有哪些?
139人看过
-
法庭辩论:刑事诉讼中的质证环节
51人看过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
司法鉴定申请是在哪个环节提出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17申办材料:1、申请表;2、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行业执业资格、学历、符合特殊行业要求的相关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及业务成果等证明材料;3、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
聘请鉴定刑事诉讼法方面有哪些规定?宁夏在线咨询 2023-09-071、聘请司法鉴定,即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聘请其他部门的专业人员进行鉴定。指派、聘请的鉴定人应当是具有某项专门知识,而且与本案和本案当事人没有利害关系,能够保证客观、公正地进行鉴定的人。 2、刑事技术鉴定,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刑事技术部门负责进行。必要时,可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协助鉴定。 3、其他。
-
2022年刑事诉讼法呈请鉴定有哪些规定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10呈请鉴定的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
申请缓刑在哪个环节申请辽宁在线咨询 2023-08-07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
刑事诉讼过程主要有哪几个环节西藏在线咨询 2023-10-24刑事诉讼的基本流程包括五个环节,首先是接到刑事案件的报案、立案,然后对案件展开侦查,掌握一部分的刑事犯罪证据之后,就会将其逮捕,一旦检察院已经查看过公安机关侦查之后获得的证据,此时就可以提出逮捕请求,之后检察院可能就会确定开庭审理的日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