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债务事件中,不知情的那一方属于哪种负债?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3 15:24:09 332 人看过

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属于个人债务。若不用于共同生活,则应属于其个人债务。在实践中,夫妻一方是否知道债务的存在并不承担责任,而是取决于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包括在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否为履行法律义务。如果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即使一方不知道,也要承担责任,即有归还义务。但如果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无论对方是否知道,此时都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生活所承担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需要怎么处理

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需要处理的方式如下:夫妻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所借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不是用于共同生活中,属于其个人债务,具体如下:

1、以双方共同名义出具借据,或以双方共同名义进行求借,但用于一方个人使用,属于共同债务;

2、以一方个人名义所借,但所借款是为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的,属于共同债务等等。

夫妻双方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均具有清偿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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