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纠纷的成因及执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1 17:20:43 389 人看过

一、抚养费纠纷形成的原因:

1、离婚后,孩子随一方生活,另一方与孩子感情疏远,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孩子说了另一方的不好,导致孩子不愿意与另一方沟通、接触,另一方以见不到孩子为由拒绝给付抚养费。

2、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将孩子的姓名更改,引起另一方的不满,另一方以此为由拒绝支付抚养费。

3、探视权引起抚养费纠纷,一方要求探视子女,随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以种种借口拒绝让对方探视孩子,另一方以此拒付抚养费。

4、双方或一方再婚,为了再婚后家庭的稳定,有心给抚养费但不敢给,只有通过法院判决。

二、抚养费纠纷的执行:

1、设立心理咨询室和法律咨询室,对已分道扬镳的原夫妻,找出矛盾的根源,从法律、心灵深处化解他们的心结,敦促义务人自觉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2、与当事人所在的单位、社区共建关心下一代协会,利用社区、单位处于最基层、最易了解原因的特点,大力宣传亲情、道德方面的思想教育,加强对义务人行踪的了解及收入情况的了解;对拒不履行给付抚养费义务的当事人,可以通过社区、单位及媒体告示,对自觉给付抚养费的当事人予以表扬。

3、完善法制,在全国建立统一的立案登记、裁决登记、统一缴扣和统一支付的网络制度。对不给付抚养费的当事人的执行,可跨越省、市,把扣除抚养费的命令直接下达给雇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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