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票人票据法上的权利,是指与票据权利的行使相关、由票据法特别加以规定的若干权利。一般认为,票据法上的权利不包括在票据权利之内。尽管从广义上说它也属于与票据有关的权利,但从本质上说来,它是不同于票据权利的另一类权利。它不依票据行为而发生,而由票据法特别规定;它虽然也可能表现为一定的财产上的请求权,但它并不仅限于财产上的请求权,也有非财产上的请求权。持票人票据法上的权利,包括利益偿还请求权、票据返还请求权、复本交付清求权。
票据权利是一种债权,而债权的作用主要在于请求,所以票据权利又是请求权。在我国票据法上,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此外,还有辅助请求权。在票据存在保证时,持票人也享有对票据保证人的请求权。持票人对保证人所享有的票据权利,是与付款请求权或者追索权相对应的权利,相对于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来说,基于票据保证所发生的权利,具有辅助性权利的性质,称为辅助请求权。在我国票据法上,辅助请求权仅表现为持票人对票据保证人所享有的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这种基于保证行为而发生的票据权利,是为维护票据信用、保障票据交流而特别规定的,对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起辅助作用的票据权利。既不同于付款请求权,也不同于追索权,但它又具有相当于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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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权利消灭时效和票据权利丧失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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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票人权利与票据权利的区别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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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票据套利,票据和债券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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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它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付款请求权又称第一次请求权,是指持票人对票据主债务人行使请求其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追索权是指因持票人在第一次请求权没有或者无法实现的情况下,对票据的其他付款义...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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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权利人和被持票人的区别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15主体是指在票据关系中,享有票据权利、承担票据责任的人,也称为票据关系中的当事人,即票据当事人,如出票人、收款人、付款人、背书人、承兑人、保证人、持票人等都是票据当事人。在票据当事人中,在票据上签名在前的称前手,签名在后的称后手,签名相邻的两当事人称直接前后手。在票据当事人中,享有票据权利的人是票据权利人,或称票据债权人,承担票据责任的人是票据义务人,也称票据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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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持票人作为票据上的权利人,是否享有票据权利,票据权利的分类北京在线咨询 2022-02-15合法持票人作为票据上的权利人,当然享有票据权利。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票据权利作不同的分类: (一)依据票据法理论分类票据权利可分为主票据权利、从票据权利和辅助票据权利。 1、主票据权利主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对主债务人所享有的、依据票据而请求支付票据上所载金额的权利。主票据权利也就是第一次付款请求权,一般包括:持票人对汇票付款人的付款请求权;持票人对本票发票人的付款请求权;持票人对银行保付支票保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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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票据权利?票据权利的内容包括哪些?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6我国《票据法》第4条第4款规定:“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那么票据权利的内容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付款请求权又称第一次请求权,是指持票人对票据主债务人(如汇票的承兑人、本票的发票人、支票的保付人等)行使请求其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追索权是指因持票人在第一次请求权没有或者无法实现的情况下,对票据的其他付款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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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票票据的票据权利时效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18答:根据《票据法》第十七条规定:“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 (一)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二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二年; (二)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六个月; (三)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 (四)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三个月。 票据的出票日、到期日由票据当事人依法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