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免除的性质与特点分别有哪一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6 09:00:40 408 人看过

债权人免除债务,指债权人放弃自己的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及其他债的关系。

债权人免除债务具有以下特点:

1、免除是无因行为。债权人免除债务不论是为了赠与、和解,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这些原因是否成立,都不影响免除的效力。

2、免除为无偿行为。免除债务表明债权人放弃债权,不再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因此,债务人不必对免除为相应的对价。

3、免除不需要特定的形式。免除债务不必有特定形式,口头、书面,明示、默示都无不可。

比如,债权人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通知债务人不必再履行债务,是以明示方式免除债务。而债权人不对债务人主张债权,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也产生债务免除的效果。

4、免除是处分债权的行为。作为免除意思表示的债权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免除行为除非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5、免除可以附条件或者附期限。附生效条件的免除比如,债权人表示只要债务人在合同履行期归还本金,可以免除利息。

6、债权人可以免除债务的部分,也可以免除债务的全部。

7、免除应当通知债务人或者债务人的代理人,向第三人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发生法律效力。

免除为放弃债权的行为,向债务人或者债务人的代理人表示后,即产生债务消灭的法律效果,因此,债权人作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得撤回。

一、终止双方的债权债务的原因

1、债的履行,即清偿,债务人向债权人为特定行为,从债务人方面说,为给付;从债权人方面说,为履行;从债的消灭上说,为清偿。债务人清偿了债务,债权人的权利实现,债的目的达到,债当然也就消灭。

2、债的解除。即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或双方的协议而导致债的消灭。双方协议终止债的,债即因双方的协议而消灭。

3、抵销。抵销是指当事人双方相互负有相同种类的给付,将两项债务相互冲抵,使其相互在对等额内消灭。抵销债务,也就是抵销债权。抵销可分为法定抵销与合意抵销。

4、提存。这是指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时,将无法给付的标的物交提存机关,以消灭债务的行为。债务人履行债务需要债权人协助,如债权人不协助债务人的履行,对债务人的履行拒不接受,或者债务人无法向债权人履行,债务人就不能清偿债务

5、债务免除。这是指债权人抛弃债权,而使债务人的债务消灭的单方的民事法律行为。因免除成立后,债务人自不再负担被免除的债务,债权人的债权也就不再存在,债即消灭,因此免除债务也为债的消灭原因。免除债务实质上是对债权的抛弃,所以就法律禁止抛弃的债权而免除债务的,其免除为无效,不发生债消灭的效果。

6、混同。即债权与债务同归于一个民事主体,而使债的关系消灭的法律事实。发生混同的原因可分为两种:一是概括承受,即债的关系的一方当事人概括承受他人权利与义务

7、债务更新,是指当事人双方成立新债务而使旧债务消灭的法律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30日 19: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债务免除相关文章
  • 债权人可以免除债务人的债务特点,债权人免除债务的效力
    一、债权人可以免除债务人的债务特点债权人可以免除债务人的债务特点如下:1.免除是无因行为。债权人免除债务,不论是为了赠与、和解,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这些原因是否成立,都不影响免除的效力。2.免除为无偿行为。免除债务表明债权人放弃债权,不再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因此,债务人不必为免除为相应的对价。3.免除不需要特定的形式。免除债务不必有特定形式,口头、书面,明示、默示都无不可。比如债权人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通知债务人不必再履行债务,是以明示方式免除债务。而债权人不对债务人主张债权,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也产生债务免除的后果。二、债权人免除债务的效力债权人免除债务的效力如下:1.主债务绝对消灭。免除人的免除行为,使得原债权债务关系消灭。债务全部免除的,债即全部消灭;债务部分免除的,债即于免除的范围内消灭。2.保证债务、利息债务等从债务随主债务的免除而一概消灭。从债务从属于主债务,被担保债务的免除引起保证
    2023-03-22
    463人看过
  • 关于债务免除具有的特点有什么
    一、关于债务免除具有的特点有什么关于债务免除具有的特点有:1.免除是无因行为。债权人免除债务,不论是为了赠与、和解,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这些原因是否成立,都不影响免除的效力。2.免除为无偿行为。免除债务表明债权人放弃债权,不再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因此,债务人不必为免除为相应的对价。3.免除不需要特定的形式。免除债务不必有特定形式,口头、书面,明示、默示都无不可。二、免除债务后反悔怎么办不可以反悔。债权人做出免除后不得撤回。与此同时,债务免除是无因行为,也就是说,无论债权人因为什么原因免除债权,都不影响最后债务消灭的效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1.债务已经履行;2.债务相互抵销;3.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4.债权人免除债务;5.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6.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三、债务时效期是多久债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一般是3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
    2023-05-06
    58人看过
  • 债的免除的特点是
    一、债的免除的特点是债的免除的特点是:1.免除是无因行为。债权人免除债务,不论是为了赠与、和解,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这些原因是否成立,都不影响兔除的效力。2.免除为无偿行为。免除债务表明债权人放弃债权,不再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因此,债务人不必为免除为相应的对价。3.免除不需要特定的形式。免除债务不必有特定形式,口头、书面,明示、默示都无不可。比如债权人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通知债务人不必再履行债务,是以明示方式免除债务。而债权人不对债务人主张债权,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也产生债务免除的后果。4.免除是处分债权的行为。作出免除意思表示的债权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免除行为除非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否则不生法律效力。5.免除可以附条件或者附期限。6.免除应当通知债务人或者债务人的代理人,向第三人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发生法律效力。二、债务免除是单方行为
    2023-06-15
    450人看过
  • 特别行政区的性质和特点
    (一)特别行政区是国家中的一个行政单位,而不是一个独立的政治实体,也不是联邦制国家中的成员国。它和其他行政区一样,与中央人民政府之间存在从属关系,中央人民政府领导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服从和接受中央人民政府的管理。特别行政区建立的政府,只能是地方政府。作为一个地方行政单位,不能作出行使国家主权的行为,特别行政区的一切权力是中央人民政府授予的。(二)特别行政区实行特殊的社会制度,即不采用人民代表大会制的政治制度,也不搞社会主义的公有制、按劳分配和计划经济的经济制度。它也不同于经济特区。其高度自治权,无论在权力的内容和行使权力的范围上,都超过省、直辖市、自治区,构成了特别行政区的主要特色。在立法权方面,特别行政区可以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制定法律,既不受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限制,也不受刑法、民法范围的限制。在行政权方面,享有其他行政区所没有的财政、经济贸易、货币金融、海运、
    2023-04-24
    234人看过
  •  债务履行中的选择性:债券特点与策略分析
    本文介绍了可选择债券的概念及其特点。可选择债券是指在债券诞生之初,持有者可以选择两种或以上的履行方式,包括债务人支付金钱或提供劳务,以及不同的目标或不同的劳务内容。只有在债券履行标的具体后,才能履行对应的债券标的,当事人只能从中确定一种履行。如果当事人不确定债券的履行标的可以履行,则该债券不是选择性债券。在债务履行方面,存在可选择债券。这说明在债券诞生之初,持有者可以选择两种或以上的履行方式。可供选择的履行可能是不同类型的目标,如债务人支付金钱或提供劳务;可能是不同的目标或不同的劳务内容。第二,只有在债券履行标的具体后,才能履行对应的债券标的,虽然有几种,但当事人只能从中确定一种履行,当事人只有在确定履行标的后才能履行债券。如果不确定债券的履行标的可以履行,则债券不是选择性债券。可选债券的两种履行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债券法》的规定,可选债券的两种履行方式为分期付息和到期还本。分期付息是
    2023-11-19
    133人看过
  • 什么是债务免除?债务免除的方法有哪些
    一、什么是债务免除?(一)债务免除的定义债务免除是指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免除,指债权人抛弃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及其他债的关系。(二)债务免除的特点债务免除的特点有:1、免除是无因行为。债权人免除债务,不论是为了赠与、和解,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这些原因是否成立,都不影响兔除的效力。2、免除为无偿行为。免除债务表明债权人放弃债权,不再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因此,债务人不必为免除为相应的对价。3、免除不需要特定的形式。免除债务不必有特定形式,口头、书面,明示、默示都无不可。比如债权人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通知债务人不必再履行债务,是以明示方式免除债务。而债权人不对债务人主张债权,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也产生债务免除的后果。二、债务免除的方法是什么?债务免除的方法为:(一)免除应由债权人向债务人以意思表示(意思表示是指行为人把发生一定私法上效果的内心意思以一定
    2023-02-28
    278人看过
  • 债务免除的特点及条件或期限
    无因行为,无偿行为,没有特定意思表示形式,作出免除决定的人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附有条件和期限等等。一、免除是无因行为债权人免除债务,不论是为了赠与、和解,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这些原因是否成立,都不影响兔除的效力。二、免除为无偿行为免除债务表明债权人放弃债权,不再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因此,债务人不必为免除为相应的对价。三、免除不需要特定的形式免除债务不必有特定形式,口头、书面,明示、默示都无不可。比如债权人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通知债务人不必再履行债务,是以明示方式免除债务。而债权人不对债务人主张债权,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也产生债务免除的后果。四、免除必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作出免除是处分债权的行为,作出免除意思表示的债权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免除行为除非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否则不生法律效力。五、免除可以附条件或者附期限附生效条件的免
    2023-06-04
    491人看过
  • 债务减免有什么特点
    一、债务减免有什么特点1、免除债务的特点:免除债务的行为是不要式行为;是无偿的行为;债务可以全部或者部分免除;而债务人可以在合理期限内拒绝或者接受;以及债务免除后会产生债权债务部分或全部终止的效力。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第五百五十八条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第五百五十九条债权债务终止时,债权的从权利同时消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五百七十五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第五百七十六条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债权债务终止,但是损害
    2023-06-11
    400人看过
  • 债务免除的有效性如何?
    因使债务消灭的结果,债务的从债务如利息债务、担保债务等,也同时归于消灭。债务全部免除的,债务全部消灭;债务一部分免除的,则仅该免除部分消灭。债权人向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免除债务,而无消灭全部债务的意思表示的,除该债务人应分担的部分外,其他债务人仍不免除其责任。主债务免除的,保证债务随之消灭;反之,保证债务免除的,主债务并不消灭。在债务被全部免除的情况下,有债权证书的,债务人可以请求返还债权证书。债务免除法律效力有哪些债务免除效力的法律效果:债权人免除部分债务的,债务部分消灭;免除全部债务的,债务全部消灭。免除全部债务的,全部债务不必再履行,合同的权利义务因此终止。免除了对方债务,也等于放弃了自己的债权,债权消灭,从属于债权的担保权利、利息权利、违约金请求权等也随之消灭。《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百七十五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
    2023-07-03
    263人看过
  • 承揽合同的性质与特点
    承揽合同,是指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并将工作成果交付定作方,定作方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约定报酬的协议。依中国法律,承揽合同可分为一般承揽合同和基本建设工程承揽合同两类,前者如加工、修理、印刷、定作、复制等合同,后者主要包括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等合同。其一般法律特征在于:(1)承揽人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独立地为定作人完成一定工作;(2)其合同标的为具有特定性的工作成果,它在合同成立时尚不存在,而一经完成后即特定化,具有不可替代性;(3)承揽物在加工过程中遭受的意外灭失风险由承揽人独立承担。承揽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是什么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2、调解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
    2023-07-20
    314人看过
  • 特定免税的特点有哪些
    特定免税一般是在税法中不能或不宜一一列举而采用的政策措施,或者是在经济情况发生变化后作出的免税补充条款。这类免税,一般由税收立法机构授权,由国家或地区行政机构及国家主管税务的部门,在规定的权限范围内作出决定。其免税范围较小,免税期限较短,免税对象具体明确,多数是针对具体的个别纳税人或某些特定的征税对象及具体的经营业务。这种免税规定,具有灵活性、不确定性和较强的限制性,一般都需要纳税人首先提出申请,提供符合免税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和相关资料,经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或逐级上报最高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才能享受免税的优惠。例如,按照财税字[1998]33号文件规定,对国家定点企业和经销单位销售的专供少数民族饮用的边销茶,2000年底前免征增值税;按照(94)财税字第1号文件规定,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第1年至第2年免征农业所得税。
    2023-05-31
    444人看过
  • 离婚时债务的性质与分类
    离婚时个人债务如下:1、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婚前债务;2、婚内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3、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4、夫妻一方因侵权行为或犯罪行为所产生的债务;5、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或擅自以夫妻共同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所发生的债务;6、夫妻一方因恶习或从事违法行为而负的债务;7、夫妻一方在分居期间所负的债务。离婚时个人债务如何分割离婚时婚内个人债务原则上不可以分割。但如果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
    2023-07-07
    418人看过
  • 免除债务的影响和实际操作特点
    债务免除的性质及特点如下:1、免除是无因行为,债权人免除债务,无论是赠与、和解还是其他原因,这些原因是否成立,都不影响免除的效力;2、免除是免费的。免除债务表明债权人放弃债权,不再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因此,债务人不必将免除作为相应的对价;3、免除是契约,免除是债权人抛弃债权的单方面行为。债务免除的特点和法律效果是如何的呢债务免除的特点:一、免除是无因行为。二、免除为无偿行为。三、免除不需要特定的形式。四、免除是处分债权的行为。五、免除可以附条件或者附期限。法律效果:一、免除使债务消灭。二、免除消灭债权和债权的从权利。三、债务的免除不得损害第三人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五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
    2023-07-11
    368人看过
  • 债务重组的损失及收益具备的性质特点包括哪些
    债务重组损失包括哪些债务损失:按照债务重组会计处理规定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的债务重组损失。“债务重组损失”是二级科目。债务重组简单的说就是,债权人给予债务人一定的优惠(比如允许债务人少还点钱),这部分优惠,对债务人来说就是债务重组利得,对债权人来说就是债务重组损失。债务重组利得记入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损失记入营业外支出。债权人债务重组损失包括:1、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某项债务的,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失。2、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应当对接受的非现金资产按其公允价值入账,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接受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当期损失。收益性质:负债是债务人为获得资产或接受劳务而承担的,需在未来以资产或劳务偿付的债务。负债的偿付必须以交付资产或提供劳务的方式来完成。在正常情况下债务人负有无条件清偿到期债务的义务。债务重组虽然不属于正
    2023-03-06
    66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务免除是指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 免除债务的直接后果是绝对消除债务。由于债务消除的结果,债务从利息债务、担保债务等债务中消除。债务全部免除的,债务全部消除的,部分免除的,只应当部分免除。 免除... 更多>

    #债务免除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债务免除关系债务免除的性质有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6-08
      债务免除的性质为该行为是单方行为,债务免除的特点为该行为是无因行为,无偿行为,不需要特定的形式等,债权人免除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免除部分的债务消灭,债权债务关系终止。
    • 债务免除具有的特点有哪些,有哪些条件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6-08
      债务人向债权人借款以后,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催款,如果债务人到期拒不还款,债权人还有权向法院起诉。但是我国法律还赋予了债权人一个权利,那就是债务免除权,债权人可以解除与债务人之间的借款合同。那么债务免除具有的特点有哪些,有哪些条件?
    • 免除债务具体哪些法律性质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6
      债权人免除权是指债权人有放弃自己的债务的权利。根据合同法第91条第5项之规定,债权人免除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所谓免除,是指债权人部分或全部免除债务人的债务,从而部分或全部消灭合同权利义务的单方法律行为。免除具有下列法律性质:第一,免除为单方行为。免除只需由债权人的一方的意思表示就可,无需债务人同意。但是免除不得有害于债务人和第三人的利益。第二,免除为无因行为。债权人的免除原因不影响免除的效
    • 关于债务免除具有的特点有哪些,怎么规定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9-04
      关于债务免除具有的特点为:债务免除是无因行为,是无偿行为,不需要特定的形式,债权人免除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则该部分债务消灭,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债权人免除债务不得损害其他人的合法权益。
    • 免除债务的特点包括了哪些,怎么规定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9-25
      1、免除是无因行为。债权人免除债务,不论是为了赠与、和解,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这些原因是否成立,都不影响免除的效力。 2、免除为无偿行为。免除债务表明债权人放弃债权,不再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因此,债务人不必为免除为相应的对价。 3、免除不需要特定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