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用集体土地需要什么手续的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0 00:23:18 103 人看过

一、关于征用集体土地需要什么手续的规定

关于征用集体土地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1.建设项目用地单位向市、县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用地申请;

2.市、县国土部门拟订征地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查后逐级上报;

3.征地审核与批复;

4.被征地所在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方案的公告;

5.被征地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国土部门制订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

6.被征地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国土部门补偿安置方案的实施;

7.建设项目用地单位获发建设用地批准证书。

二、征用集体土地补偿款怎么分配

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分配如下:

1.土地补偿费归集体所有,应面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分配;

2.安置补助费归土地承包人所有,应面向承包期内失地的土地承包人分配;

3.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所有,应由村集体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分配。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需要征收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认为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应当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并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三、征用集体土地应遵守的原则是什么

对集体土地征收应遵循的原则有:

1.民主议定原则和合法性原则,村民自治必须是大多数村民真正的集体意志;

2.平等原则,充分保障每个村民享有平等的待遇;

3.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根据村民对集体所尽义务享有分配利益数量。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建住宅需要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应当经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同意后,向土地所在的村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或者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用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预售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7日 17: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手续是什么
    一、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手续是什么1、提出申请(1)土地流出方向的村民小组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流转申请书,内容包括:姓名、村名、面积、地名、地类、价格、期限、联系电话等,由村流转信息员向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报送。(2)土地流入方向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提出申请并填写土地流转申请表,内容包括:姓名、单位、需求面积、地类要求、意向流转期限、拟从事经营项目、联系电话。由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办理并向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备案。2、审核、登记(1)流出方土地情况审核按照“属地核实”的原则,经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进行登记。(2)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对流入方的经营能力和经营项目进行审核后,进行登记。3、流转价格评估流转土地价格由流转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或委托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组织有关人员评估土地流转价格,作为参考依据。流转面积较大的,可由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估。
    2023-06-18
    97人看过
  • 集体建设用地规划手续
    一、集体建设用地规划手续1、项目立项——用地单位到区、县发改部门办理建设项目立项手续,取得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件;2、规划审批——用地单位到区、县规划建设部门办理项目规划批准文件,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设计要点、规划部门审定的建设项目规划平面布置图;3、签订用地协议——用地单位与集体土地所有者和原使用者签订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协议,或取得集体土地所有者和原使用者书面同意;4、用地申请——用地单位携相关材料,向所在区、县的国土资源分(县)局提出用地申请;5、勘测定界——分(县)局开具勘测定界联系单,并根据规划批准用地范围勘测定界;6、审核报批——分(县)局对是否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用地条件进行审核,审核同意后报所在区县人民政府审批;7、核发证书——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国土资源分(县)局核发用地批准通知书,用地单位凭用地批准通知书等相关资料,申请集体建设用地土地登记,办理《集体建设用地使
    2023-04-12
    281人看过
  • 集体土地征用需要几成村民同意才能征用
    集体土地征用需要征得三分之二的村民同意才能征用。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前款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一、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取得的条件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集体建设用地只能用于兴办乡镇企业、村民建住宅以及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其中,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可以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可以使用农民
    2023-03-21
    192人看过
  • 集体建设用地可补办征用手续
    1、征用集体土地申请:用地单位需要征用土地进行项目建设的,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区、县级国土房管局提交相关文件、资料,提出用地申请。2、征用集体土地受理:区、县级国土房管局接受用地单位提出的征用集体土地申请,经审查对提交文件、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建设用地申请予以受理。用地单位提出用地申请时,应当提交建设项目用地申请书,申请书中应包括以下各项主要内容:1、申请单位名称;2、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立项、规划选址等情况;3、建设用地基本情况,包括用地位置、用地面积、土地利用现状等。用地单位提出用地申请时,在建设项目用地申请书后应附具以下各项文件、资料:1、用地单位有关资质证明;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者其他有关批准文件;3、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4、初步设计或者其他有关批准文件;5、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6、占用耕地的,必须提出补充耕地方案;7、建设项目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
    2023-03-30
    321人看过
  • 切实规范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制度
    我国现行征地制度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其基本特征是政府的垄断性和低价补偿。全国人大十届二次会议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以维护、保障农民权益为基本宗旨,对原《宪法》第十条第三款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修改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给予补偿。这一重要修改,既确定了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权征收、征用公民个人财产和农民集体土地,又确定了国家实施征收征用必须遵循目的正当性(公共利益)、程序正当性(依据法律规定)和必须给予被征收人、被征用人补偿的基本原则。这对于保护农民权益,规范国家权力具有重大意义。要确立规范的征地制度标准在实际征地过程中,之所以出现损害农民权益和农地非农化失控的现象,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征地的指导思想有偏差,目的动机不纯,往往是出于利用土地做无本买卖,以求尽快实现资本原始积累,加快建设,或者为了体现个人政绩。其实
    2023-06-08
    130人看过
  • 承包农村集体土地都需要的手续有哪些
    各地的集体土地都已经发包给了农户。如果承包集体土地,可能是“四荒地”。按照土地承包法的规定,这种地只能通过竞拍、公开协商的式方取得承包权。土地承包法相关规定:第四十八条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适用本章规定。第四十九条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承包方取得土地经营权。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期限等,由双方协商确定。以招标、拍卖方式承包的,承包费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以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费由双方议定。第五十条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直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实行承包经营,也可以将土地经营权折股分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后,再实行承包经营或者股份合作经营。承包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防止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第五十一条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在同等条件下,
    2023-06-18
    162人看过
  • 集体征用土地怎么补偿?
    一、集体征用土地怎么补偿?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二、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制定的?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如今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已超过规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时调整,将不予通过用地审查。各类具体的价格补偿标准由区县物价局依据当地经济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况进行定价。三、征地补偿费用如何
    2023-06-15
    405人看过
  • 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房产是否需要进行确权手续?
    有土地使用证是还需要确权的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经过房地产申报、权属调查、地籍勘丈、审核批准登记注册、发放证书等登记规定程序,确认某一房地产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土地确权后,会有土地使用证,但没有变更土地用途的权利。农村集体土地怎么确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
    2023-07-05
    345人看过
  • 集体土地的定义是什么,哪些土地属于集体土地
    集体土地的定义是什么,哪些土地属于集体土地,集体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又称劳动人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集体土地是指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农村和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条规定:“农村和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第八条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私地、私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二)在集体土地管理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属于该村两个以
    2023-05-08
    450人看过
  • 徐州市集体土地房屋征用管理规定
    【阅读全文】徐州市征用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徐州市人民政府令??第98号??《徐州市征用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已经2004年5月24日市人民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市长李福全二四年五月二十六日??徐州市征用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的管理,保障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城市规划区内征用集体土地(以下简称征地)实施房屋及其地面附着物拆迁,并需要对征地范围内的房屋所有人(以下简称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市、县(市)、贾汪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征地房屋拆迁的管理工作。?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以及计划、规划、建设、公
    2023-07-03
    85人看过
  • 集体所有土地被征用赔偿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一、集体所有土地被征用怎么赔偿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2、先补偿再征地,土地法修正草案取消30倍上限。3、明确征地应按市场价格补偿。根据草案,征地补偿不再按以往的土地产值为标准计算。
    2023-04-05
    145人看过
  • 上海市征用集体土地补偿安置规定
    2020年12月28日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标准(2020)》的通知(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上海市土地补偿费分成13个等级、31个区片,最高等级的补偿标准为了93200元/亩;最低等级的补偿标准为57500元/亩。新的征地补偿标准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一、龙岩市土地补偿标准(一)各类区土地补偿标准:1、第一类区:水田统一按4.73万元/亩给予补偿;水浇地(菜地)统一按9.68万元/亩给予补偿;旱地统一按3.85万元/亩给予补偿;园地和经济林地统一按3.33万元/亩给予补偿;非经济林地类统一按1.66万元/亩给予补偿;未利用地统一按0.55万元/亩给予补偿。2、第二类区:水田统一按4.4万元/亩给予补偿;水浇地(菜地)统一按8.8万元/亩给予补偿;旱地统一按3.52万元/亩给予补偿;园地和经济林地统一按3.05万元
    2023-03-06
    98人看过
  • 征收集体土地农村拆迁需要注意什么
    一、征收集体土地农村拆迁需要注意什么征收集体土地农村拆迁需要注意:1.需要依法办理征地审批手续;2.征地管理部门按征地被批准方案实施并发布拆迁公告;3.拆迁主体要有合法的资格并按程序规定拆迁;4.拆迁并进行房屋市场评估、拆迁补偿标准要统一。二、征收集体土地的程序1.在被征土地发布征地通告。2.向村民征收意见。市、县级国土部门以及所在地乡镇政府,会向当地的村集体以及村民征求意见,并且会将所有的意见整理成材料往上级呈递。对于征地通告上面的信息有意见的被征地人,可以区申请听证,并且可以依法组织听证。3.进行地籍调查以及地上附着物的登记。被征收土地的人可以与市、县级国土部门、所在地乡镇政府一同去土地所在地,进行土地信息的记录,土地信息包括土地的边界、土地的面积、用途,还有土地上的附着物种类、数量等等,现场所有人都在记录了土地信息的调查表上签字确认,并对此负责。该调查表作为报批的材料进行归档上报。4
    2023-05-22
    481人看过
  •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法规需完善
    国土资源部上半年已开始组织起草《集体土地征收征用条例》,开展征地制度改革试点。国土部会议表示,一些地方政府违规征地导致土地撂荒闲置,将坚决纠正违法违规拆迁行为,化解征地矛盾。(8月17日《新京报》)推荐阅读:最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全文继今年初国务院颁布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之后,有关方面又紧锣密鼓地修订《土地管理法》,在为建立集体土地征补法规创造大前提的同时,组织起草《集体土地征收征用条例》,这无疑是遏制集体土地上违法违规征收征用、拆迁行为,切实保护农民权益,在更大范围化解征地拆迁矛盾,促进社会稳定的积极举措。在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等科研机构日前主办的一个论坛上,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国家土地副总督察、土地管理法修改领导小组副组长甘藏春表示,当前土地管理法的修改重点是保障农民的土地权利。既然作为正在组织起草的《集体土地征收征用条例》的上位法——《土地管理法》的修改重点是保
    2023-06-05
    27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农用地转用和集体土地征收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04
      一、征收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军事设施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用地,应当报国务院批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
    • 集体土地变更为建设用地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14
      集体土地变更为建设用地,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应当办理农用地转批手续。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
    • 村集体土地使用证以及宅基地证需要什么手续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5-19
      1、住宅用地呈批书;(2份) 2、建房户身份证复印件2份;(无身份证者派出所出据证明) 3、户口簿复印件;(2份) 4、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复印件3份) 5、占用农用地的必须有农用地转用批复;(2份) 6、离退休人员回原籍建住宅的,需附离退休证复印件、单位无房证明;(2份) 7、平面图;(1份) 8、乡镇政府审查意见。(3份)
    • 集体土地征收的程序是什么,集体土地征用补偿标准的主要规定有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2-11
      一:发布征地通告二:征询村民意见三: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四:拟订“一书四方案”组卷上报审批五:征用土地公告六: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七: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八: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九:土地补偿登记十:实施补偿安置方案和交付土地对于集体土地的征收是有规范规定的:一、(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征地补偿有三大块,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2)对于这三项费用的分配:安置补助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需要什么手续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1-30
      申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以下材料:(一)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土地所有权来源材料;(二)符合建设项目规划的材料;(3)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宗地界址坐标等相关房地产界址、面积等材料;(4)建设工程竣工的材料;(5)其他必要材料。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完成后,申请人申请建筑物和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提交享有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