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法的规定什么是涉毒罪?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0 16:31:12 363 人看过

一、根据现行法的规定什么是涉毒罪?

1、涉毒罪是违反国家和国际有关禁毒法律、法规,破坏毒品管制活动,应该受到《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对新型毒品要做含量鉴定,确定单一型毒品还是混合型毒品;如果是混合型毒品,要鉴定主要毒品成份及比例。对不符合要求的鉴定结论,应作重新鉴定或补充鉴定,否则不能作为定罪量刑的证据使用。因某种原因不能作出重新鉴定或补充鉴定的,应按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进行处理,判处重刑及死刑的应特别慎重。

2、涉毒犯罪呈现四个新特点:

(1)毒品犯罪范围更广,呈多发势头。

(2)毒品犯罪初犯居多,涉案人员逐年增加,呈现职业化、团伙化发展趋势。

而且,贩毒人员有向职业化发展的趋势,购毒、运毒、卖毒已经形成“一条龙”,链条紧密,犯罪分子分工明确,正从个人犯罪、合伙犯罪向团伙犯罪、集团犯罪演变。

(3)新型毒品犯罪案件突出,毒品数量越来越大,纯度越来越高。调查数据显示,贩卖海洛因、鸦片的案件在毒品犯罪中所占比例不到三成,新型毒品如冰毒等成为毒品犯罪的主流,这说明新型毒品犯罪愈加泛滥,而且毒品的纯度也越来越高。

(4)毒品来源地和涉案罪名较为集中。

二、涉毒犯罪有哪些特点?

1、涉毒犯罪的特点包括毒品犯罪的范围非常广,而且毒品犯罪多发;新型毒品犯罪突出等。

(1)毒品犯罪的范围非常广,而且毒品犯罪多发

数据表明,毒品犯罪以前主要是在沿海的发达地区多发,比如青岛、烟台等地,不过随着交通的越来越便利,毒品逐渐流入内地或者偏远地区,内地的毒品犯罪也增多了,毒品犯罪向全国各地逐渐蔓延,淄博、临沂等地逐渐成为了重、特大毒品犯罪的高发地区。

(2)毒品犯罪大幅度发展

很多毒品犯罪都是初犯,涉案人员每年都在增加而且越来越呈职业化、团伙化发展,多数贩毒人员以前并没有贩毒史,也没有贩毒方面的处罚,无疑说明新加入毒品犯罪的人员大幅度增加,犯罪分子分工明确,从一开始的个人犯罪、合伙犯罪向团伙犯罪、集团犯罪演变。

(3)新型毒品犯罪突出

如今毒品数量越来越大,而且纯度也越来越高,传统毒品因为很多的原因在毒品犯罪中所占的比例如今已经不到三成,合成毒品像冰毒等成为了毒品犯罪的主流。

(4)毒品来源和涉案更加的集中

很多大型的毒品犯罪是能够查清毒品来源的,从而有更多的证据证明这些毒品的来源地和目的地,贩毒人员在一般情况下就是把毒品从某一个地方购买后在运输到另一个地方贩卖,多数毒品犯罪的主要形式就是运输贩卖毒品。

2、贩卖毒品的情形

(1)毒品买入后转手卖出,从中牟利。这是罪典型的贩卖毒品的行为。

(2)自己制造毒品又销售的。这种行为没有前续的购买毒品的行为,但是在现代科技条件越来越发达的情况下,自己制造毒品的条件也变得越来越多起来,特别是“冰毒”的技术变得越来越简单,病毒的生产场所也越来越多,这种自己制造病毒进行销售的行为也越来越多。

(3)将通过抢劫、盗窃、抢夺、诈骗、拾得、储存等非交易方式获得的毒品出卖牟利。这些情形是贩卖毒品的特殊情形,比较少见,但是我们不能把它们排除在贩卖毒品的情形里。

(4)以毒品易货,即以毒品为流通手段交换商品或者其他货物。

(5)以毒品支付劳务费或者偿还债务。这第(4)(5)种情况在内地的毒品市场里比较少见,但是在毒品交易泛滥的毒源地则在很多的时候存在着。

(6)赊销毒品。赊销毒品通常表现为两种方式:一是赊给其他毒贩,待其卖出后再付款,二是将毒品赊给一时无钱的吸毒人员,待其设法弄到钱后再付款或以物抵债。这种情形不存在有争议的问题,仅仅是典型贩卖的另外一种形式。

(7)居间介绍买卖毒品的,无论是否从中牟利,均以贩卖毒品的共犯论处。

任何公民都不得实施贩卖诸如鸦片、海洛因等毒品的行为,这是由于一旦实施了此类贩卖行为,那么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公民在发现他人实施了贩毒行为之后,可以在掌握了相关贩毒证据之后,向相关部门举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12: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毒品犯罪相关文章
  • 根据相关规定吸毒贩毒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根据相关规定吸毒贩毒法律规定是:1、吸毒的行为属于治安案件,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2、贩毒的行为属于刑事犯罪行为,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长期吸毒贩毒的罪怎么判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吸毒并不是犯罪的行为,而贩卖毒品是属于犯罪的行为,依据贩卖毒品的情节对当事人进行处罚。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
    2023-08-11
    446人看过
  • 贩毒根据什么来定罪呢
    贩毒根据贩毒的种类和贩毒的数量定罪,犯罪分子贩卖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贩卖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贩毒二克以下的量刑标准2克以下贩毒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2023-04-01
    152人看过
  • 根据规定刑法83条是什么罪?
    一、根据规定刑法83条是什么罪?1、《刑法》83条不是对刑事罪名的罪名,而是对假释考验期的规定。根据《刑法》第八十三条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2、可以假释的条件为犯罪分子被判处的刑事处罚为无期徒刑、刑罚已经执行超过了十三年等。(1)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2)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3)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二、假释期间可以离开居住地吗?1、假释
    2023-04-20
    470人看过
  • 根据规定被迫运毒有罪吗
    一、根据规定被迫运毒有罪吗?有罪,但被迫运毒的,可以减轻处罚,情节特别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刑法》第二十八条【胁从犯】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
    2023-04-20
    336人看过
  • 根据规定什么是刑事犯罪行为
    犯罪行为是犯罪人所实施的违反《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有四百多种犯罪,从构成要件上进行分析,每一种犯罪都具备四个方面的要件:即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客体。(一)犯罪主体每一种犯罪,都必须有犯罪主体,有的犯罪是一个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一人,有的犯罪是数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数人。根据刑法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犯罪的,构成单位犯罪,因此,单位也可以成为犯罪主体。(二)主观方面犯罪主观方面的心理状态有两种,即故意和过失。比如犯盗窃罪,犯罪人希望将他人财物窃为己有;犯故意伤害罪,犯罪人希望造成他人身体受到损伤的结果。有的犯罪是过失性质的,如失火罪,犯罪人就具有疏忽大意的心理状态。在单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该单位对犯罪行为负有责任的人员也同样具有主观心理状态。(三)客观方面是指犯罪行为的具体表现。比如犯诈骗罪,犯罪人具有虚构事实、欺骗他人
    2023-04-02
    191人看过
  • 根据现行法什么是聘用合同
    1、聘用合同是劳动合同的一种,是确立聘用单位与应聘的劳动者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这种协议,是指以招聘或聘请在职和非在职劳动者中有特定技术业务专长者为专职或兼职的技术专业人员或管理人员为目的的一种合同。聘用合同是按照用人方式不同来划分,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录用合同、聘用合同和借调合同。聘用合同亦称聘任合同。是事业单位与职工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的关于履行有关工作职责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聘用合同一般适用于招聘有技术业务专长的特定劳动者。2、聘用合同作为市场经济体制下建立和调节事业单位与聘用人员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和手段,必须有期限的规定,才能体现聘用双方的自主权利,充分发挥专门技术和管理能力,这是聘用关系充满生机和活力的主要原因。选择合理的劳动合同期限,有利于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3、根据聘用合同期限的不同,可将劳动合同分为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和以
    2023-02-13
    281人看过
  • 根据规定现在盗墓犯法么
    一、现在盗墓犯法么盗墓是违法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二)故意或者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的;(三)擅自将国有馆藏文物出售或者私自送给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的;(四)将国家禁止出境的珍贵文物私自出售或者送给外国人的;(五)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的;(六)走私文物的;(七)盗窃、哄抢、私分或者非法侵占国有文物的;(八)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妨害文物管理行为。二、相关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规定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
    2023-04-06
    196人看过
  • 根据《刑法》的规定行贿罪怎么构成的
    根据《刑法》的规定行贿罪的构成要件具体如下:1、行贿罪的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中,主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次要客体是国家经济管理的正常活动。另外,行贿罪的犯罪对象是财物。这里所说的财物,与受贿罪中的财物相同,2、行贿罪的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或者在经济往来中,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行为。上述行为须达到一定界限才能构成犯罪。3、行贿罪的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4、行贿罪的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是收买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关自己谋取不正当的利益而实施这种行为,意图谋取不正当利益。行贿的目的,在于使国家工作人员或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正当利益是针对正当利益而言的,是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
    2023-04-05
    456人看过
  • 根据刑法规定容留他人吸毒罪的主体是哪些
    一、根据刑法规定容留他人吸毒罪的主体是哪些根据刑法规定容留他人吸毒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构成此罪主体。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第十三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二、强迫他人吸毒罪的构成要件强迫他人吸毒罪,是指违反他人意志,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迫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1、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即不仅侵害了社
    2023-06-19
    98人看过
  • 根据法律规定,走私毒品罪的刑期是多长时间?
    走私毒品量刑如下:走私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等等。宁某某犯走私毒品罪一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10)云高刑终字第823号原公诉机关云南省临沧市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宁某某男1971年10月19日生湖南省xx县人,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xx县灵官殿镇xx村11组4号。因本案于2009年11月9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18日被逮捕。现羁押于镇康县看守所。云南省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临沧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宁某某犯走私毒品罪一案,于二0一0年三月五日作出(2010)临中刑初字第68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宁某某不服,提出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
    2023-07-16
    271人看过
  • 什么是羁束行政行为?——根据法律规定
    法律规定羁束行政行为是指在限制自由裁量权的前提下作出的。法律明确规定了行政行为的范围、条件、程度、方法等,行政机关没有自由选择的余地,只能严格依照法律作出的行政行为,羁束裁量权的行使,其权限范围、幅度行为方式、数量界限等都由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只能严格依法裁量、判断。法律规定不予受理的行政行为包括法律规定不予受理的行政行为包括,国际、外交等国家行为、抽象行政行为、行政机关对其工作人员进行奖惩、任免等决定、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行政机关的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条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
    2023-07-15
    301人看过
  • 根据现行法的规定技术合同分几类
    1、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技术开发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之间就具有产业应用价值的科技成果实施转化,可参照技术开发合同的规定订立合同。2、技术转让合同是指当事人就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及技术引进所订立的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3、技术咨询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咨询服务,另一方支付咨询报酬的合同。4、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不包括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和承揽合同。一、订立技术合同必须遵循的原则技术合同作为一项法律行为和一项科学技术工作,订立技术合同必须遵循以下
    2023-02-21
    107人看过
  • 根据规定什么罪行不能假释?
    根据规定不能假释的罪行包括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无期徒刑的犯罪人,不得假释。(1)不管对罪犯所判处的是什么刑种与刑期,对累犯不得假释。(2)对实施了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并且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不得假释。暴力性犯罪除了上述列举的几种犯罪外,还包括其他对人身行使有形力的犯罪,如伤害、武装叛乱、武装暴乱、劫持航空器等罪。(3)对于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暴力性犯罪人,即使减刑后其刑期低于10年有期徒刑,也不得假释。此外,法律对适用假释规定了严格的司法程序,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根据刑法第82条规定,对于犯罪人假释的,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符合假释条件的,裁定予以假释。一、假释的适用条件有哪些(一)对象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023-03-28
    464人看过
  • 根据《刑法》规定涉黑犯罪如何减刑
    在监狱内只要遵守监狱里的管理规定,积极参加劳动,认罪悔罪,可以认定为立功表现,就可报送法院减刑。《刑法》第七十八条【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
    2023-03-16
    388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毒品犯罪是指,破坏毒品管制活动,违反国家和国际关于禁毒法律、法规,必须受到刑法处罚的违法犯罪行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等都属于毒品犯罪。无论数量多少,只要走私、贩卖、运输和制造毒品,都会被追究刑事... 更多>

    #毒品犯罪
    相关咨询
    • 根据规定贩毒罪是行为罪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8-25
      贩毒罪属于行为犯,《刑法》中规定,不管犯罪嫌疑人贩卖的毒品数量是多少,也无论是否达到了嫌疑人想要的犯罪目的,都要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在贩毒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贩卖的毒品数量和相关的犯罪情节,都会影响最终的量刑标准。
    • 根据法律规定传销是否构成犯罪,根据规定传销行为是否就是涉嫌犯罪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07
      需要审查具体的营销方式才可以判断。 《禁止传销条例》第二条规定的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第七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
    • 贩毒量刑是根据什么规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05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
    • 非法持有毒品罪在量刑上是根据什么规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8-17
      现行刑法对非法持有毒品罪既遂量刑是: 1.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2.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
    • 毒品罪,根据刑法的规定,毒品犯罪包括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3-25
      毒品犯罪是指违反国家和国际有关禁毒法律、法规,破坏毒品管制活动,应该受到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章第7节共11条27款专门规定了有关毒品犯罪的罪名和处罚。 刑法规定,毒品犯罪包括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等。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