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工伤的鉴定标准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4:55:58 450 人看过

II级工伤鉴定标准1)严重智力损伤

2)三肢瘫痪肌力3级

3)偏瘫肌力≤2级截瘫肌力≤2级

5)双手总肌肉麻痹,肌力≤3级

6)完全感觉性或混合性失语

7)全身形成严重疤痕,占体表面积的80%以上,四肢大关节有3处以上运动功能受限

8)严重畸形,伴有疤痕或全身植皮

<9)双侧前臂丧失或双手功能完全丧失

<10)双下肢高位丧失

<11)疤痕双下肢畸形和功能完全丧失

<12)双膝和踝关节在非功能位置僵硬

<13)双膝以上丧失

<14)膝关节和踝关节功能完全丧失

<15)上下肢同侧瘢痕畸形和功能完全丧失

<16)患者一只眼睛有或没有光感,超过四个主要关节(肩、髋、膝和肘)功能完全丧失,矫正视力≤在另一只眼睛或视野中为0.02≤8%(或半径)≤5°)

18)无吞咽功能,完全依赖胃管

19)双侧上领骨完全缺损

20)双侧下领骨完全缺损

21]上颌骨和对侧下领骨完全缺损,伴有面部软组织缺损30cm2(注:2为正方形)

22)单侧全肺切除及胸廓成形术,呼吸困难分级ⅲ23)Ⅲ级心功能不全

24)食管闭锁或损伤后,无法进行食管重建,进食依赖于胃痰或空肠造口术

25)小肠切除术(3/4)伴短肠综合征

26)肝功能严重损害的3/4患者行肝切除术

27)肝外伤后三重门脉高压症或布加综合征

28)胆汁引起的肝功能严重损害导管损伤

29)胰腺次全切除术后,胰腺移植术后

30)肾部分切除术后,肾功能不全处于失代偿期

31)严重肺功能损伤和/或严重低氧血症

32)期ⅲ中度肺功能损害和/或中度低氧血症的尘肺病

33)重度肺功能损害和/或重度低氧血症的尘肺病II期[po25.3kpa(40mmhg)](注:PO2中的2为下标)

34)活动性肺结核的尘肺病III期

35)职业性肺癌或胸膜间皮瘤

<36)职业性急性白血病

<37)急性重度再生障碍性贫血

<38)慢性重度中毒性肝病

<39)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肝血管肉瘤

<40),内源性肌酐清除率为min或血浆肌酐水平持续450minμMol/L,

41)职业性膀胱癌;

42)放射性肿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02: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工伤鉴定标准相关文章
  • 伤残鉴定是第一次手术鉴定还是第二次手术鉴定
    交通事故伤残做伤残鉴定一般要治疗终结或出院后半年,否则鉴定机构不给做。既可以起诉后由法院指定鉴定机构,也可以诉前委托律师事务所做。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评定伤残等级或者向当事人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事故伤残鉴定书,鉴定机构会寄给法院,法院再通知当事人。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规定,评定人评定结束后,应制作评定书并签名。交通事故伤害者可以要求肇事者赔偿,有保险,找保险赔偿。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首先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由交强险承保的
    2023-03-30
    161人看过
  • 二级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以下34种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二级工伤或职业病。(1)重度智能减退;(2)精神病性症状致使缺乏生活自理能力者;(3)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半径<=5();(4)双侧上颌骨完全性缺损;(5)双侧下颌骨完全性缺损;(6)一侧上颌骨及对侧下颌骨完全缺损,并伴有颜面软组织缺损30平方厘米。(7)静止状态下或仅轻微活动即有呼吸困难;(8)三肢瘫肌力3级或截瘫、偏瘫肌力2级;(9)双侧前臂缺失或双手功能完全丧失;(10)双下肢高位缺失;(11)双下肢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12)双膝双踝僵直于非功能位;(13)双膝以上缺失,不能装假肢;(14)双膝、踝关节功能完全丧失;(15)同侧上、下肢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16)四肢大关节(肩、髋、膝、肘)中四个以上关节功能完全丧失者;(17)心功能不全三级;(18)一侧全肺切除并胸改术,呼吸困难3级;(19)肺功能重度损伤
    2023-03-03
    362人看过
  • 对第一次工伤鉴定不服如何二次鉴定?
    一、对第一次工伤鉴定不服如何二次鉴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第一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1)对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怎么办用人单位、工伤职工个人或其直系亲属认为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偏轻或偏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用人单位、工伤职工个人或其直系亲属认为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偏轻或偏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2)劳动能力鉴定后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如何处理《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
    2023-04-28
    281人看过
  • 对第一次工伤鉴定不服如何二次鉴定?
    一、对第一次工伤鉴定不服如何二次鉴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第一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1)对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怎么办用人单位、工伤职工个人或其直系亲属认为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偏轻或偏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用人单位、工伤职工个人或其直系亲属认为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偏轻或偏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2)劳动能力鉴定后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如何处理《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
    2023-04-16
    294人看过
  • 第二次工伤鉴定怎样申请?
    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再次鉴定的是同次工伤,申请再次鉴定无需再次申请工伤认定,提交下列材料:初次鉴定结论书原件和复印件;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有效的诊断证明、完整病历材料;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需要做二次工伤鉴定的条件是什么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市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一般来说,如果当事人及其家属对工伤鉴定不服的话就能申请二次工伤鉴定,可以说做二次工伤鉴定的条件就是有人对之前的工伤鉴定结果不服。可以到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然后将第一次鉴定的相关病志资料交到你第一次鉴定的机构,由他们把资料封存,然后你等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安排时间通知你带资料去鉴定,经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3-04-28
    473人看过
  • 第二次工伤鉴定怎样申请
    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一般来说,如果当事人及其家属对工伤鉴定不服的话就能申请二次工伤鉴定,二次工伤鉴定的条件就是有人对之前的工伤鉴定结果不服。一、对工伤鉴定结果不满意该如何处理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二、工伤保险认定出来了,如何进行伤残鉴定?职工工伤鉴定的程序如下:(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2)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
    2023-02-21
    401人看过
换一批
#工伤鉴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鉴定标准为工伤必须发生在员工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并且是因为工作的原因导致伤害的。如果在工作中,患有职业病的,在工作外出或者上下班员工因为事故受伤的,也属于工伤的范围内。 职工在工伤医疗期间内治愈或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或者医疗期满... 更多>

    #工伤鉴定标准
    相关咨询
    • 工伤二次鉴定标准工伤二次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河南在线咨询 2021-07-22
      工伤二次鉴定需要以下材料: 1、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2、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八条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 二次工伤司法鉴定的标准是什么?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02
      二次工伤司法鉴定相关问题: 职工遭受工伤事故伤害,经过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再次鉴定,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是最终结论。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就工伤保险待遇发生争议,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起诉到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应当采信,一方申请司法鉴定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人社部、卫计委《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规定,司法鉴定机构不具有工伤劳动能力鉴
    • 第二次死亡工伤鉴定标准是怎么的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05
      如果只有司法鉴定,没有工伤认定和劳动部门指定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做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无法要求工伤赔偿;司法鉴定的结论只能用于适用人身损害赔偿时用。工伤鉴定司法鉴定标准是相辅相成的。
    • 工伤二次鉴定标准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09
      一般伤残鉴定是指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鉴定。 工伤认定结果出来后多久可以申请伤残鉴定 对于申请工伤伤残鉴定的时间是在确认为工伤后,根据治疗情况申请工伤伤残鉴定,如果伤情稳定,治疗已终结的,马上就可以申请伤残鉴定。 按规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都可以申请伤残鉴
    • 工伤鉴定鉴定重新鉴定的标准是什么,工伤鉴定再次鉴定的标准是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06
      一、工伤鉴定鉴定再次鉴定的标准1、一级工伤鉴定标准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等更多内容。2、二级工伤鉴定标准二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等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