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关企业的义务
报关企业从事报关服务,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海关规章的各项规定,依法履行代理人职责,配合海关监管工作,不得违法滥用报关权;
(二)依法建立账簿和营业记录。真实、正确、完整地记录其受委托办理报关业务的所有活动,详细记录进出口时间、收发货单位、报关单号、货值、代理费等内容,完整保留委托单位提供的各种单证、票据、函电,接受海关稽查;
(三)报关企业应当与委托方签订书面的委托协议,委托协议应当载明受托报关企业名称、地址、委托事项、双方责任、期限、委托人的名称、地址等内容,由双方签章确认;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出让名义,供他人办理报关业务;
(五)对于代理报关的货物涉及走私违规情事的,应当接受或者协助海关进行调查。
二、证书保管
报关企业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一般进出口企业)应当妥善保管海关核发的注册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发生遗失的,应当及时书面向海关说明情况,并在报刊声明作废。海关自收到情况说明和报刊声明证明之日起三十日内应当予以补发。在补办期间,报关企业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一般进出口企业)可以办理报关业务。
三、报关专用章管理
报关企业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一般进出口企业)向海关递交的纸质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必须加盖本单位的报关专用章。报关专用章启用前应当向海关备案。
报关专用章应当按照海关总署统一规定的要求刻制。
(一)报关企业报关专用章管理
报关企业的报关专用章仅限在其标明的口岸地或者海关监管业务集中地使用,每一口岸地或者海关监管业务集中地报关专用章应当只有1枚。
(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一般进出口企业)报关专用章管理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一般进出口企业)的报关专用章可以在全国各口岸地或者海关监管业务集中地通用,有多枚报关专用章的,应当按照次序注明编号。
四、报关员管理
报关企业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一般进出口企业)所属的报关员离职,应当自报关员离职之日起七日内向海关报告并将报关员证件交注册地海关予以注销。报关员未向报关单位交还报关员证件的,应当在报刊声明作废,并向注册地海关办理注销手续。
五、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一般进出口企业)报关委托限制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一般进出口企业)不得委托未取得注册登记许可、未在海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关业务。
-
报关单位在进行处理报关时承担了哪些义务与责任
446人看过
-
国家赔偿义务机关有哪些单位
66人看过
-
单位在录用女性职工时有何义务和责任
341人看过
-
保密工作责任制:机关单位的职责与义务
167人看过
-
劳动仲裁员有哪些职责和权力和义务
128人看过
-
用人单位履行职业病防治的义务和责任
379人看过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按照海关规定的格式对进出口货物的实际情况做出书面申明,以此要求海关对其货物按适用的海关制度办理通关手续的法律文书。 它在对外经济贸易活动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法律地位。它既是海关监管、征税、统计以... 更多>
-
单位录用职工有哪些义务和要求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19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 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因此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对所招岗位的工作职责等情况应对劳动者明确予以说明。
-
单位在录用女性职工时有何义务和责任有哪些?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21《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2条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和社会保障权利。第23条规定: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各单位在录用女职工时,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
-
-
业主的权利,义务,职责和义务有哪些山西在线咨询 2021-11-30业主权利如下:(一)根据物业服务合同,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建议召开业主大会,对物业管理相关事宜提出建议;(三)建议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4)参加业主大会,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享有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八)享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使用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
-
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工伤保险义务有哪些?广西在线咨询 2023-06-11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