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罪并罚该怎样处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6 15:31:08 61 人看过

一是吸收说。主张对不同种有期自由刑的合并处罚,采用重刑吸收轻刑的规则决定执行的刑期,即有期徒刑吸收拘役或者管制,只执行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吸收管制,只执行拘役。

二是折算说。主张首先将不同种有期自由刑折算为同一种较重的刑种,即将管制、拘役折算为有期徒刑或者将管制折算为拘役,而后按限制加重原则决定执行的刑期。

三是分别执行说。主张对判决宣告的不同种有期自由刑,应先执行较重的刑种,再执行较轻的刑种,即先执行有期徒刑,再执行拘役、管制;或者先执行拘役,再执行管制。

四是有限酌情分别执行说。主张对于不同种有期自由刑,仍应采用体现限制加重原则的方法予以并罚,即在不同种有期自由刑的总和刑期以下,最高刑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罚,其结果是或仅执行其中一种最高刑的刑期,或酌情分别执行不同种自由刑。

五是按比例分别执行部分刑期说。主张对于不同种有期自由刑,应从重到轻分别予以执行,但并非分别执行不同种有期自由刑的全部刑期,而是分别执行不同种有期自由刑的一定比例的部分刑期。

笔者认为,折算说是合理、科学、可行的。因为吸收说主张仅仅决定执行数刑中的最高刑,违背了有罪必罚的刑罚原则,势必会轻纵犯罪,体现不出数罪从重处罚的原则,一定意义上是变相鼓励罪犯在实施了较重之罪后,继续实施较轻之罪,达不到预防犯罪的目的。分别执行说采取的是并科原则,照此执行,在执行了较重的有期自由刑以后,再执行较轻的自由刑,所体现的只是对犯罪人的惩罚,与我国对犯罪适用刑罚的改造目的不相符合,不利于对罪犯的教育改造。就罪犯改造的实际情况看,在执行有期徒刑,尤其是刑期较长的有期徒刑之后,再执行拘役或者管制,并无太大的实际必要。同时,采用并科原则,对犯罪人也过于苛严,与数罪并罚的基本原则不相适应,因此说是不可取的。至于有限酌情分别执行说和按比例分别执行部分刑期说,由于执行起来比较困难、复杂且随意性比较大,已经不在刑法学界和司法界的考虑之列。相比较而言,折算说虽然自身也有不足之处,但权衡利弊,利明显大于弊。这是因为,限制加重是我国刑法规定的有期自由刑并罚的基本原则,采取折算的方法解决不同种类有期自由刑之间的并罚,是适用限制加重原则的必然要求:

其一,按限制加重原则决定执行的刑罚,其必要前提是对各有关刑罚进行折抵换算,否则既不能确定数刑中的最高刑期,也不能计算出总和刑期,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也就无从谈起。

其二,只有对数罪所判处的不同种类的自由刑进行折抵换算,才能做到既符合对同一犯罪人只能决定执行一种主刑的一般原则,又体现了对数罪的从重处罚。同时,采取折算的方法解决不同种类自由刑之间的并罚问题,也具有操作的可行性。首先,现行刑法不仅允许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三者之间相互折抵,而且为这种折抵规定了明确的折抵标准。我国刑法第41条规定判决之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管制刑期2日;第

44、47条规定羁押1日折抵拘役刑期1日、有期徒刑1日,实际上就是关于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三者之间折抵换算的规定,因而可视为折算说的法律依据。其次,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三者之间的差异只是量的不同,即犯罪人人身自由权利丧失程度的不同和刑期长短、轻重程度的不同,其本质则是相同的,都属于以罪犯的人身自由为内容的刑罚方法,并且都是有期限的,因而它们之间是可以相互折抵换算的。

至于如何折抵换算,可以按照拘役1日折算有期徒刑1日,管制2日折算有期徒刑、拘役1日的方法来操作。

当然,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不仅有待理论上进一步探讨,还需要将来立法上予以明确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01: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数罪并罚相关文章
  • 罪数、数罪并罚、假释
    一、数罪并罚中的“漏罪”:如原判决本就是数罪并罚,宣告执行后又发现“漏罪”,这时,是将原判决的数罪与发现的“漏罪”进行数罪并罚,还是,将原判决决定执行的刑期与漏罪所判之罪合并进行数罪并罚?举例:甲被判A罪2年B罪3年C罪4年,限制加重判决数罪并罚执行8年,执行至第3年时,发现D罪2年和E罪3年的“漏罪”,这时,是对ABCDE罪进行一起并罚,还是对8年与D罪2年、E罪3年进行并罚?我知道的是前者为“宣告刑说”,理论界比较多人主张;后者为“执行刑说”,实务中大都如此,且从实务中我所知的所有的“新罪”数罪并罚案例,似都采的“执行刑说”,可否推论至“漏罪”问题上呢?但有个顾虑是,“新罪”问题采“执行刑说”是因为它要“先减后并”,而“漏罪”问题无“先减”之必要,所以此推论存疑中......请问您的看法,如有可能,您在北京,能否告知目前的主流观点?二、最高院关于减刑假释的司解第12条的规定,明确了是五
    2023-06-02
    53人看过
  • 管制与拘役怎样数罪并罚
    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而拘役,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依据刑法的规定,犯罪分子分别被判处拘役和管制的,由于是不同的处罚措施,所以需要分开执行。一、判拘役对子女有没有影响判拘役对子女有影响。1、拘役对子女当兵、入党、考取公务员等的政审方面会有影响。2、拘役是一种刑事处罚手段,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种类之一,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3、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1年。拘役主要有以下特点:1、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但又必须实行关押的犯罪分子。由于拘役是一种较轻的刑罚方法,它主要适用于那些罪行较轻,但又必须短期剥夺人身自由进行劳动改造的犯罪分子;2、拘役是剥夺自由的刑罚方法,而不是像管制那样仅是限制被执行人的一定人身自由;3、拘役是短期剥夺自由的刑罚方法。拘役虽与刑事拘留、民事拘留、行
    2023-03-20
    359人看过
  • 该案是否应当数罪并罚
    [案情]2007年12月8日,李某租用建湖县某建筑公司场地开KTV,并为KTV财产投了100余万元保险。之后,由于李某经营不善,KTV生意一直不好,以致拖欠建筑公司租金近10万元无力支付。建筑公司在几次索要未果的情况下,将该场地封锁,并声称李某必须在一个月内付清全部租金才会解封。李某大为恼火,便想到一条“一石二鸟”之计,决定放火烧毁KTV,一来可以解对建筑公司封场地之恨,二来反正KTV生意不好,可以从保险公司获取保险赔偿金,重新找项目投资。2008年11月6日,李某在KTV营业结束后,将事先准备好的汽油浇在KTV四周,然后点火。李某看着大火熊熊燃烧,正准备离开时,被巡逻警察发现并控制,随后火势也得到控制,未造成人员伤亡。[审理]在本案的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对于李某的行为是否应当数罪并罚有两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李某为了骗取保险赔偿金,放火烧KTV,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虽然李某还未向保险
    2023-06-11
    391人看过
  • 数罪并罚一般如何酌情处罚
    对于原审被告人的量刑情节应结合案情全面考量。《刑法》第六十九条【数罪并罚的一般原则】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2023-06-12
    240人看过
  • 有什么情况用数罪并罚处罚
    一、什么情况用数罪并罚根据刑法典第69条、第70条、第71条的规定,不同法律条件下适用数罪并罚原则的具体规则分为以下三种:1.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合并处罚规则刑法典第69条规定表明,我国刑法规定的数罪并罚原则及由此而决定的基本适用规则,是以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情形为标准确立的。因此,就基本内容而言,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合并处罚规则,与前述我国刑法中数罪并罚原则的基本适用规则完全一致,故不再赘述。2.刑罚执行期间发现漏罪的合并处罚规则我国刑法典第70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法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根据该条规定,对刑罚执行期间发现漏罪的合并处罚规则,依特点可概括为“先并后减”。3.刑罚执行期间
    2023-02-08
    371人看过
  • 行政处罚是否适用数罪并罚
    对于应当适用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人是不能适用数罪并罚的,数罪并罚仅能对被人民法院判定为有罪的犯罪分子实行。《刑法》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一、数罪并罚最高刑期是多久?数罪并罚执行刑期的规定,是指在人民法院判决宣告之前,一人犯有数罪,除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以外的刑罚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超过三年,拘役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由此可知,数罪并罚执行刑期有三种具体规定:1、数罪中有一罪被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的,执行执行死刑或者无期徒刑。2、数刑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刑期。如:拐卖妇女罪被判有期徒刑七年,强奸妇女被判有期徒刑九年,介绍卖淫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该罪
    2023-03-04
    367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数罪并罚是指一个人在判决宣告以前犯有数罪,或者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或者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又犯新罪,审判部门依照刑法规定的数罪并罚的原则和方法对一人所犯数罪的... 更多>

    #数罪并罚
    相关咨询
    • 什么是数罪并罚, 数罪并罚时候应当遵循哪些原则, 数罪并罚怎么处罚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15
      数罪并罚就是当一个人犯了数罪的时候,法院对数罪分别判刑后,最后这些刑罚之间如何合并执行的问题。数罪并罚时候应当遵循的原则有: 1、并科原则。将数罪分别定罪量刑后,然后将各罪所处的刑罚相加在一起全部执行。主刑和附加刑简单相加,罚金之间简单相加。 2、吸收原则。将数罪分别定罪量刑,然后选择最重的刑罚作为执行的刑罚,其余的刑罚被最重的刑罚吸收。判处死刑的时候只执行死刑,死刑可以吸收一切其它的主刑。没有死
    • 数罪并罚和犯罪处罚是一样的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8-21
      不一样的,升格法定刑是属于本来判较轻的罪行,但在侦查时有更恶劣的行为需要升级行为人的刑罚档次,加重当事人的处罚;而数罪并罚是属于一人犯了数罪从而对所犯各罪分别量刑。
    • 数罪并罚缓刑要怎样合并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11
      1、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
    • 数罪并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6-13
      数罪并罚,是指一人犯数罪,人民法院对其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照法定的原则,决定应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适用制度。数罪并罚应当遵守以下三个条件: 1.必须一人犯有数罪。这是数罪并罚的前提条件,如果一个人的行为不构成数罪,就谈不上对数罪实行合并处罚。 2.一个人所犯的数罪,必须是指在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或者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还有未经处理的漏罪,或者判决宣告以后,刑
    • 强奸和抢劫罪数罪并罚, 强奸罪数罪并罚量刑标准, 强奸罪该如何处罚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2-13
      强奸和抢劫罪数罪并罚,可能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详见: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