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关于批准《地沟及盖板》等十四项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的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2 17:04:19 415 人看过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总后营房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大型企业集团,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经研究,批准由中元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等十单位编制的《地沟及盖板》、《框架结构填充小型空心砌块墙体建筑构造》、《地下建筑防水构造》、《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常用建筑色》、《公共建筑卫生间》《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框架结构填充小型空心砌块墙体结构构造》、《发泡水泥复合板》、《中小型冷却塔选用及安装》、《防水套管》、《双层井盖》、《小型立、卧式油罐图集》和《拱顶油罐图集》等十四项图集为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图集自2002年12月1日起执行。

附件: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名称及编号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00二年十月十四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9日 16: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国务院相关文章
  • 工程造价及建筑图纸设计标准复核鉴定等。
    建筑工程的质量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倘若在一个检验没有过关的建筑中无论是工作,学习,还是生活,都不会感到安稳。希望以上文章内容可以让大家更多的了解到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什么这样一个问题,更安全地处于一个建筑中。河北省出台条例规范建筑工程造价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公室获悉,《河北省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办法》(下文简称《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的颁布,对规范建筑工程造价活动,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工程建设各方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建立完善管理体系。一是明确政府职责。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完善监督管理机制,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做好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二是分工明确。明确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建筑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可委托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监督管理工作。三是强化监督管理。要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2023-08-17
    88人看过
  • 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涂料涂层试板的制备》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本标准技术归口单位,标准主编单位:根据建设部《一九九八年建设部工业产品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建标〔1998〕58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编制的《建筑涂料涂层试板的制备》标准,经审查,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T232001,自2001年12月1日起实施。原《建筑涂料涂层试板的制备》JGT23-1999同时废止。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建设部二00一年八月七日
    2023-06-10
    439人看过
  • 建设部关于成立建设部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质量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确保建筑工程(含市政工程,下同)勘察设计质量,根据建设部《关于加强勘察设计质量工作的通知》(建设〔1999〕176号文)精神,成立建设部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质量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专家委员会主要工作任务协助部研究制定勘察设计咨询业技术进步、质量管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参与重大或有争议的工程质量事故的评审、鉴定,并提出处理的意见、建议;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参加大型复杂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评估、优化、审查和设计招标投标的评标工作;参加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中采用没有国家技术标准的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新技术、新
    2023-06-10
    234人看过
  • 建设部《关于开展建设项目设计咨询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各计划单列市建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近年来,许多设计单位尝试开展建设项目设计咨询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益,在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和借鉴国外作法的基础上,我部决定在具备条件的省市和部门开展建设项目设计咨询试点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设计咨询的目的和意义设计咨询是受建设单位的委托,由具有设计咨询能力的机构,对特定建设项目的设计成果提出优化意见和建议,以及围绕设计工作提供相关的智力服务的活动。设计是工程建设的首要环节,是整个工程建设的灵魂。先进合理的设计,对于缩短工期、节约投资、提高效益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开展设计咨询工作,有利于优化设计方案,提高设计质量和水平,以保证固定资产投资活动能够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开展建设项目设计咨询工作,是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勘察设计技术、质量监督管理体系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转变政府职能,强化社会
    2023-06-10
    474人看过
  • 建设部关于实行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备案制度的通知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各有关省计委:为加强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备案工作的管理,规范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和《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00年2月1日起,实行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备案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各有关省计委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批准发布30日内,向建设部备案。二、备案的内容包括:批准发布标准的通知、标准的适用范围、标准的英文名称、主编单位的名称和通信地址、主编人员的姓名和联系电话。三、对同意备案的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司在收到备案报告15日内赋予其备案号。该备案号应当印在正式出版的相应标准封面的标准编号下方。四、经同意备案的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目录,在《工程建
    2023-06-10
    215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通知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九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1999〕308号)的要求,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19-2000,自2001年5月1日起施行。本规范由我部负责管理,中国建设监理协会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建设部二000年十二月七日
    2023-06-10
    330人看过
  • 国家计委关于加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及大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
    一、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及大型建设项目的设计、设备、施工除确有特殊原因不宜招标外(要提前报经国家计委备案),都要创造条件实行招标投标。二、招标投标可根据工程的性质、规模、复杂程度及其他客观条件,分别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议标等方式,受邀参加投标的单位不得少于三家。参加议标的投标单位不得少于两家。否则,招标无效。三、编制标底的一般原则1.标底由招标单位编制或由招标单位委托有编制标底资格的单位编制;2.编制标底要以国家批准的现行概预算定额、费用标准和有关规定为依据;3.标底必须控制在批准的总概算(修正概算)或投资包干的限额之内;4.一个招标项目,只能编制一个标底。四、招标工作一般由建设单位主持,必要时可由建设项目主要投资方主持。招标单位必须对投标者的资质进行全面审查,按照平等竞争的原则,经过综合评选,择优选定中标单位,不得以最低报价作为中标的唯一标准。五、招标投标不受地区、部门、行业的限制。任何
    2023-06-22
    84人看过
  • 云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审批权限及有关事项的规定》的通知
    各地、州、市建委(建设局)、省直有关委办厅局:为了贯彻国务院、中共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确保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维护公共利益,搞好我省勘察设计管理和建设项目的设计文件审批工作,现将《关于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审批权限及有关事项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该通知从一九九九年一月一日起施行,以前文件凡与本通知不符者,按本通知执行。云南省建设厅一九九九年一月一日附件:关于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审批权限及有关事项的规定根据国务院批准的《设计文件编制和审批办法》以及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基本建设工作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计文件的审批,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审批的原则,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按项目隶属关系分别由国务院主管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审查批准,各部直供代管下放项目的初步设计,以国务院主管部门为主,会同有关省、市、自治区审批。要求设计审查必须严格履行设计审批权限和审批职能、不能层层下放,更不能自
    2023-06-10
    370人看过
  • 建设部关于组织开展工程建设标准复审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各有关协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科教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精神,全面提高工程建设标准的技术水平,促进建设领域高新技术的推广应用,适应加入WTO的需要,我部决定在今年内,开展对1995年及以前批准发布的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进行全面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标准复审的原则和要求(一)标准复审应依靠专家进行,复审后应当明确提出其继续有效、予以修订、废止或合并的建议。1.全部技术内容仍然适用的标准,应当建议其继续有效。2.基本技术内容仍然适用的标准,当存在部分技术内容不再适用,与上一级标准重复、矛盾或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可操作性差等情况时,应当建议对其修订或局部修订。3.全部技术内容不再适用或与上一级标准重复的标准,应当建议其废止。4.基本技术内容仍然适用的标准,当技术内容专一、可以与其他同级标准合并时,应当建议其
    2023-04-22
    172人看过
  • 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
    发文单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人事部、审计署文号:审计署令第3号发布日期:2001-8-1执行日期:2001-8-1第一条为了规范审计机关对国家建设项目的审计,保证审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国家建设项目,是指以国有资产投资或者融资为主(即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与国家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等单位的财务收支,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第三条审计机关在安排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时,应当确定建设单位(含项目法人,下同)为被审计单位。必要时,可以依照法定审计程序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等单位与国家建设项目有关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第四条审计机关应当对国家建设项目总预算或者概算的执行情况、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年度决算、项目竣工决算的真实、合法
    2023-04-24
    166人看过
  •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正式使用建设用地批准书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关于:“建设用地的申请,依照法定批准权限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给建设用地批准书”的规定,自一九九三年五月一日起正式使用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印制的建设用地批准书,作为工程项目建设期内使用土地和工程竣工验收后换发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法律凭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土地管理部门自行印发的建设用地批准书或许可证,自一九九三年五月一日起停止使用。
    2023-06-10
    370人看过
  • 建设部关于发布《建设部“十五”重点实施技术》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委、北京市市政管委),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部直属单位:为加强建设领域各行业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工作力度,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促进行业技术升级,提高建设事业整体发展能力和水平,巩固、增强建设事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十五”期间组织实施《建设部“十五”重点实施技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设部重点实施技术,是针对建设领域各行业发展中的技术难点和热点问题,选择确定组织推广的重点技术领域,一般每五年发布一次。“十五”期间,确定的建设部重点实施技术为:(一)信息技术;(二)建筑节能技术;(三)住宅产业技术;(四)建筑用钢技术;(五)化学建材技术;(六)新型建筑结构与施工技术;(七)水工业技术;(八)垃圾处理技术;(九)地基基础与地下空间技术。二、建设部重点实施技术采取示范工程形式组织实施,设立《建
    2023-06-10
    394人看过
  • 建设部关于征集建筑地基基础领域技术公告建议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市政管委,北京市规划委员会、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有关行业学(协)会,有关单位:为加大我国建筑地基基础领域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和落后技术、工艺的限制与禁止使用的工作力度,提高地基基础领域的管理、设计和施工技术水平,根据《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09号令)和《建设部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细则》(建科[2002]222号文)的规定,建设部拟以“建设部公告”形式向全国发布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公告,现就征集技术公告建议案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次征集的技术公告建议案包括建筑地基基础领域的以下几方面技术:勘察技术、地基基础设计、地基处理技术、深基坑支护技术、施工技术、检测技术和监测技术。二、技术公告建议案提出的推广应用的技术(或产品)应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重点实施技术领域技术公告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的要求
    2023-04-22
    187人看过
  • 关于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
    为促进我市勘察设计行业的健康发展,提高服务质量,规范建设市场秩序,根据《威海市建设咨询服务业协会章程》和各会员单位的约定,现就规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控制取费标准企业应以服务质量和社会信誉进行竞争,严禁以相互降低取费价格进行恶性竞争。自2005年9月1日起,勘察设计收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2002年修订本)规定标准收取,并不得以房屋或物品的方式抵顶。各类工程的勘察设计收费实施最低控制价。二、认真搞好合同签订和备案建设单位和勘察设计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勘察设计合同,报建设管理部门(或委托协会)审查备案,并加盖合同审查专章。甲、乙双方不得再订立合同之外的协议,签订阴阳合同或变相压价。三、规范付款方式,实行统一收费自2005年9月10日起,勘察设计费用分二阶段收取。合同签定后7日内,建
    2023-04-23
    55人看过
换一批
#国家机关组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国务院
    词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 更多>

    #国务院
    相关咨询
    • 国家提倡原有宅基地建住宅,但建设部门不批准,是否还需要审批建筑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27
      楼上的说的都不对呢,即使是原有宅基地,也是要审批的。为节约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国家提倡和鼓励农村村民利用原有的宅基地建住宅。农村村民利用原有的宅基地建住宅包括几种情况,一种是农村村民本人利用自己原有的宅基地建住宅,即所谓的“原址原建”;一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成员或者其他符合申请建房条件的人员建住宅使用他人原有的宅基地,如农村村名异地建房后腾出的老宅基地;还有一种是农村村民利用已空闲的
    •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地上附着物古建筑补偿标准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31
      建议咨询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和文武管理部门。
    • 建设用地由哪个部门批准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05
      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
    • 建设、规划、建设、设计、物资设计、物资设计等案件的国家规划要求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1-20
      因建设、规划、资源调查和科学研究的需要,确需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按以下程序报测绘管理部门批准:(一)建立杭州市、宁波市城市或者杭州市、宁波市行政区域和国家重大工程项目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由省测绘管理部门提出审核意见,报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二)建立其他设区的市城市或者市、县行政区域和省重大工程项目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由设区的市测绘管理部门提出审核意见,报省测绘管理部门
    • 建筑专项建设中赔偿标准是多少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31
      农村拆迁根据我们的实践经验可以最低按照拆一还一进行补偿,城市房屋拆迁按照您家周边的房价进行补偿。但是具体的标准要看您当地的补偿安置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