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老师打人赔偿多少钱?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9 17:23:16 289 人看过

老师作为一个光荣的职业,是现在很多人都想要尝试的职业,但是作为一个老师就应该要有老师的准则,在作为一名老师是不可以体罚打骂学生的,这是我国的法律规定下对于老师的一些不合法行为的解释,所以对于老师出现了动手打人的情况的话,应该怎么处理,老师打人赔偿多少钱?

老师打人赔偿多少钱?

一般的赔钱是根据双方之间的协商结果决定的,但是老师不能体罚学生。家长可以到教育局举报该老师和校长。

根据教师法:第三十七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老师打人违法吗?

当然违法。你可以依据我国《义务教育法》第十六条,《教师法》第三十七条等相关规定,到学校或当地教育部门进行投诉,要求对老师进行处理。如果教师因体罚学生对学生的身体造成了伤害,那么其行为已经侵犯了学生的人身权利,严重的构成犯罪,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生命健康权《宪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引起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条、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根据需要,采取组织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工会、青年联合会、学生联合会、少年先锋队及其他有关的社会团体,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岐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人;禁止溺婴、弃婴。第十五条、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2.人格尊严权

人格尊严权是人格权中的核心权利何谓人格尊严权?立法和司法上并未有规定或解释,因为人格尊严本为抽象。民法学理上,有认为人格尊严是具有伦理性品格的权利,是主体对自己尊重和被他人尊重的统一,是对个人价值主客观评价的结合。也有认为人格尊严是一般人格权的内容之一,也是一般人格权的最重要内容,是指民事主体作为一个“人”所应有的最起码社会地位并且受到他人和社会的最基本尊重,是民事主体对自身价值的认识与其在社会上享有的最起码尊重的结合。这几种认识基本一致认为人格尊严具有基本性和主客观价值复合性。因此,判断自然人人格尊严是否受到侵害,不能仅考虑该自然人的主观自尊感受,更要从客观角度考虑其在通常社会范围内所享有的作为“人”之最基本尊重是否被贬损;如果是,则其人格尊严遭受侵害。人格尊严权集中表现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如果伤的重了,就构成刑法中的故意伤害罪,如果没有很重,可以诉求民事侵权,也就是申请人身损害赔偿,侵犯健康权,人身权等。

老师打人赔偿多少钱?一般的老师打人的话是会受到的相应的额处罚的,如果期间严重的还会被开除,判处徒刑的处罚的,一般罚款的话是根据老师以及孩子的家长之间的协商的结果来决定的,如果没有协商好的话,可以由法院来决定的,但是老师打小孩是不对的,所以作为一名教师一定要注意这个问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21: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抚养义务相关文章
  • 打架伤人赔偿多少钱
    标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具体标准如下:医疗费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所在地治疗医院,一般是指距离受害人住所或侵权行为发生地较近的医院。受害人先后到数个距离基本相等的医院治疗的,一般应认定最先就诊医院的医疗费,但该医院治疗失误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除外。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受害人重复检查同一科目而结果相同的,原则上应仅认定首次的检查费用,但治疗医院确需再行检查的除外。如检查结果不一致,确诊之前的检查费用均应认定。受害人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
    2023-04-03
    430人看过
  • 酒后打人赔偿多少钱
    根据受害人受伤的程度进行赔偿,有可能会追究刑事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打人致伤的需要赔偿哪些费用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
    2023-04-17
    370人看过
  • 对于强奸罪赔偿多少钱
    这个是没有数额规定的,如果对方想要受害人谅解,就必须在经济上满足被害人。一般十几二十几万也是正常的,但如果不想谅解对方,要求赔偿数额以5万为左右,如果犯罪嫌疑人不具备法定从重情节,就按照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进行判决。强奸案属于刑事诉讼法的内容,也有相关的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关于附带民事诉讼,只要在刑事案件中是有关人身损害赔偿都可以要求附带民事诉讼。相关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
    2023-04-03
    234人看过
  • 打人对方没受伤赔多少钱
    肯定要赔偿的。轻伤属于伤害程度鉴定结论,不是计算赔偿的依据,赔偿的依据要作伤残等级鉴定,根据伤残等级鉴定结论计算赔偿金。不构成伤残,赔偿以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项目;如构成伤残,按伤残等级赔偿第十七条第一、二款规定项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故意伤害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故意伤害严重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常见的一种犯罪。构成故意伤
    2023-04-17
    351人看过
  • 殴打人致死赔偿多少钱
    视具体情况。打人致死,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且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赔偿。《民法典》侵权责任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在我国有着明确的规定,是按照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来确定的,一般是当地人均收入的工资乘以20年。丧葬费用的工资标准也是按照当地的平均工资标准来计算的。一、医疗费用如何计算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
    2023-02-21
    322人看过
  • 打人一拳要赔偿多少钱
    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
    2023-04-17
    480人看过
换一批
#子女抚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抚养义务不能放弃。能放弃的通常不是义务,而是权利。抚养义务是一种法定义务,是父母所承担的教育、抚养子女的责任,不可以放弃。不履行抚养义务,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例如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遗弃子女的,会构成遗弃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更多>

    #抚养义务
    相关咨询
    • 老师打人赔偿多少钱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1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七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 老师打人要多少钱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20
      如果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老师打人赔偿多少钱,双方都同意调解的情况下,那么可以调解,调解不成功或一方不同意调解,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给予或警告、或罚款、或拘留十五日以下的处罚,如果调解成功,将不再进行处罚。如果是构成轻伤,双方都同意调解的情况下,那么可以调解,调解不成功或一方不同意调解,将按照司法程序走下去: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逮捕、监视居住、保外就医,三个中的一种)---调查终结
    • 殴打60岁老人要赔偿多少钱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1-12
      (1)打架伤害他人,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用,因误工减少收入。医疗费一般包括医疗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2)打架致残的,除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赔偿残疾人的生活补助费、生活自助费和残疾赔偿金,以及残疾人致残前实际抚养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生活费。 (3)吵架致人死亡的,除承担医疗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死者生前实际抚
    • 老师打学生耳膜穿孔,应赔偿多少钱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2
      治疗终结后可以做伤残等级鉴定。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伤残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 打死69岁老人需要赔偿多少钱?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4
      首先得看死者是城镇户口还是农业户口,如果是农业户口则赔偿的数额少三倍,其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