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诉讼有哪些请求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4 11:26:44 294 人看过

离婚纠纷诉讼请求包括:

1、依法裁判允予原、被告离婚;

2、裁判婚产子女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多少元;

3、依法分配夫妻共有财产;

4、本案诉讼花费由被告承受。

简单概括就是解除夫妻关系子女抚养权、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分割,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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