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专利权质押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9 10:43:26 478 人看过

一:吉林专利权质押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

二:吉林专利权质押登记的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6号)第十四条以专利权出质的,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出质登记。

《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令第八号)第七条第七条申请专利权质押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下列文件:

(一)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签字或者盖章的专利权质押登记申请表;

(二)专利权质押合同;

(三)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四)委托代理的,注明委托权限的委托书;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第九条第九条当事人提交的专利权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与质押登记相关的内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三)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四)专利权项数以及每项专利权的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授权公告日;

(五)质押担保的范围。第十条第十条除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事项外,当事人可以在专利权质押合同中约定下列事项:

(一)质押期间专利权年费的缴纳;

(二)质押期间专利权的转让、实施许可;

(三)质押期间专利权被宣告无效或者专利权归属发生变更时的处理;

(四)实现质权时,相关技术资料的交付。

第十一条国家知识产权局自收到专利权质押登记申请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予以登记。

第十二条第一款专利权质押登记申请经审查合格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专利登记簿上予以登记,并向当事人发送《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质权自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时设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0: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质押相关文章
  • 登记为生效要件的权利质押要有哪些
    (一)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二)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出质的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三)以应收账款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2023-04-07
    303人看过
  • 专利质押强制登记么
    专利权质押是需要登记的,专利权质押应当向专利局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手续,专利质权自专利权质押登记之日起设立。向专利局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手续,一般需要提供以下材料: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申请表;主合同及专利权质押合同;出质人的身份证明;专利权有效证明;专利权出质前的实施及许可情况。国家知识产权局自收到专利权质押登记申请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予以登记;如果当事人提交的质押申请文件存在缺陷,审批时限自当事人克服全部缺陷之日起计算;不论是否予以登记,专利局均将以《通知书》的形式将审查结果通知当事人。一、不予登记的情形专利权质押和商标质押类似,有能成功质押,自然也会出现不予登记的情况,以下就是常见的10个不予登记的情形:1、出质人与专利登记簿记载的专利权人不一致;2、以共有专利权出质的,未取得共有人同意;3、专利权已经终止或已被宣告无效的;4、专利权已被启动无效宣告程序;5、专利权部分无
    2023-03-25
    444人看过
  • 专利权质押不予登记的情形
    专利权质押和商标质押类似,有能成功质押,自然也会出现不予登记的情况,以下就是常见的10个不予登记的情形:1、出质人与专利登记簿记载的专利权人不一致;2、以共有专利权出质的,未取得共有人同意;3、专利权已经终止或已被宣告无效的;4、专利权已被启动无效宣告程序;5、专利权部分无效,需要提交质权人知情同意的声明;6、专利权处于年费缴费滞纳期;7、专利权归属发生纠纷或人民法院裁定对专利权采取保全措施,暂停办理质押手续;8、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超过专利权有效期的;9、合同中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专利权归质权人所有的;10、同一专利权重复质押。专利权质押登记在哪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地点是:质押双方皆为国内个人或单位的,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初审及流程管理部专利事务服务处或者国家专利局在地方设立的代办处办理。专利权质押双方涉及外国人、外国企业或外国其他组织(包括我国港澳台地区)的,到国家局
    2023-08-16
    419人看过
  • 债权质押登记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质押人与质权人订立书面的质押合同,约定质押的债权性质、债务人名称、具体金额、到期时间等内容。2、权利质权的设定应当公示,即以一定的方式将权利质权存在的事实表现于外部而使他人可能知晓,以防止第三人受不知的不利后果。《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2024-05-04
    345人看过
  • 如何进行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
    以专利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中国专利局办理出质登记;办理涉外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的,应当委托涉外专利代理机构代理。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一、合同登记的管理部门中国专利局是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的管理部门。二、专利质押合同登记的申请(一)应当提交的文件根据我国〈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规定,申请办理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向中国专利局寄交或面交下列文件:1、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申请表;2、主合同和专利权质押合同;3、出质人的合法身份证明;4、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5、专利权的有效证明;6、专利权出质前的实施及许可情况;7、上级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8、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中国专利局以收到上述文件之日为登记申请受理日。(二)专利权质押合同包括的内容1、出质人、质权人以及代理人或联系人的姓名(名称)、通讯地址;2
    2023-04-23
    454人看过
  • 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如何变更
    一、变更手续经质押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可以就质权人、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及数额或者质押担保的范围等内容进行变更。对上述内容进行变更的,当事人应当于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持变更协议、原《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通知书》和其他有关文件,向中国专利局办理变更手续。二、延期手续申请延长质押期限的,当事人应当在原质押期限届满前持延期协议、原《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通知书》及其他有关文件,向中国专利局办理延期手续。三、注销手续需要向专利局办理质押合同登记注销手续的情形有:(一)提前解除质押合同的;当事人应当自解除质押合同的协议签字后持解除协议和《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通知书》向中国专利局办理质押合同登记注销手续。(二)专利权因无效、被撤销或其他原因丧失的;当事人应当在收到通知之日起持专利权丧失凭证和原《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通知书》,向中国专利局办理质押合同登记注销手续。(三)因主合同无效致使质押合同无效的;(四)质押期限届满
    2023-05-04
    152人看过
  • 吉安市危险化学品登记初审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吉安市危险化学品登记初审受理的条件有哪些1、新建的生产企业应当在竣工验收前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进口企业应当在首次进口前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2、同一企业生产、进口同一品种危险化学品的,按照生产企业进行一次登记,但应当提交进口危险化学品的有关信息。进口企业进口不同制造商的同一品种危险化学品的,按照首次进口制造商的危险化学品进行一次登记,但应当提交其他制造商的危险化学品的有关信息。生产企业、进口企业多次进口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种危险化学品的,只进行一次登记。二、吉安市危险化学品登记初审的办理材料1、危险化学品登记企业用户申请表1份(首次申请)或危险化学品复核换证申请书1份(复核换证);2、危险化学品登记表3、生产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进口企业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企业资质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者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其中之一复制件4、与其生产、进口的
    2023-05-18
    157人看过
  • 龙岩不动产抵押权转移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龙岩不动产抵押权转移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因主债权转让导致抵押权转让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抵押权转移登记。二、龙岩不动产抵押权转移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2014年11月24日,国务院第656号令)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第三条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第四条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第五条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一)集体土地所有权;(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三)森林、林木所有权;(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五)建设用地使用权;(六)宅基地使用权;(七)海域使用权;(八)地役权;(九)抵押权;(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
    2023-05-18
    442人看过
  • 吉林公证员变更许可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吉林公证员变更许可受理条件有哪些申请条件:符合法定要求就可以了。二、吉林公证员变更许可设定依据《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第十条: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需要选配公证员的公证机构推荐,由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出具考核意见,逐级报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审核。三、吉林公证员变更许可办理时间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冬季作息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夏季作息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四、吉林公证员变更许可办理地点办理地点:吉林市船营区解放大路16号吉林市政务的大厅。五、吉林公证员变更许可办理时长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六、吉林公证员变更许可办理流程开始:申请人向所在公证处提出申请:材料不齐全的,5个工作日内退回材料,发放一次性《补正告知》;申请人所在公证处推荐公证处所在地
    2023-05-19
    295人看过
  • 桂林仲裁委员会注销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桂林仲裁委员会注销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重新组建仲裁机构方案〉、〈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办法〉的通知》(国办发〔1995〕44号)中《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第六条仲裁委员会决议终止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2.《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国办发(1995)44号,1995年7月28日国务院发布,1995年9月1日起实施)第七条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到本办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文件、证书之日起10日内,对符合终止条件的仲裁委员会予以注销登记,收回仲裁委员会登记证书。二、桂林仲裁委员会注销登记的设定依据《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第五条仲裁委员会变更住所、组成人员,应当在变更后10日内向登记机关备案,并向登记机关提交与变更事项有关的文件。第六条仲裁委员会决议终止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条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
    2023-05-18
    282人看过
  • 榆林个体劳动者参保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榆林个体劳动者参保登记的受理条件有哪些1、劳动年龄段内未在用人单位就业的统筹地户籍城乡灵活就业人员。2、统筹地无雇工的劳动年龄段内个体工商户。3、劳动年龄段内,在统筹地实际缴费满10年,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非统筹地户籍人员。4、统筹地法规政策规定可以参保的劳动年龄段内其他人员。二、榆林个体劳动者参保登记的办理流程1、收件:申请人向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申报。2、受理: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录入受理。3、审核: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复核并核对业务处理情况,符合条件的做出审核决定。4、办结: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归档处理。5、送达:工作人员根据告知渠道对审核决定内容进行告知或送达。三、榆林个体劳动者参保登记办理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
    2023-05-13
    207人看过
  • 玉林司法鉴定人延续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玉林司法鉴定人延续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2005年司法部令第96号公布,2005年9月30日实施)第十九条《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使用期限届满后,需要继续执业的,司法鉴定人应当在使用期限届满三十日前通过所在司法鉴定机构,向原负责登记的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延续申请,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审核办理。延续申请的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按照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执行。不申请延续的司法鉴定人,《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使用期限届满后,由原负责登记的司法行政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二、玉林司法鉴定人延续登记法律依据《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司法鉴定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负责登记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三条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
    2023-05-18
    370人看过
  • 吉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条件
    一、吉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条件1、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应当向特种设备所在地的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申请办理使用登记。办理使用登记的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可以委托其下一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以下简称登记机关)办理使用登记;对于整机出厂的特种设备,一般应当在投入使用前办理使用登记;2、流动作业的特种设备,向产权单位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使用登记;3、移动式大型游乐设施每次重新安装后、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应当向使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使用登记;4、车用气瓶应当在投入使用前,向产权单位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使用登记;5、国家明令淘汰或者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不符合安全性能或者能效指标要求的特种设备,不予办理使用登记。二、吉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材料(按台/套办理)1、机动车登记证书;2、特种设备产品合格证;3、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
    2023-05-14
    206人看过
  • 股权质押有哪些登记手续
    办理股权质押的登记手续的流程是,首先订立书面的股权质押合同,然后向工商行政管理部分申请质押登记,提交质押合同、股权证明等资料,再由登记机关审核,最后办理出质登记。一、资不抵债的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有用吗法律规定,只要是不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或价值明显减少,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提前处置质押财产。股权质押的生效条件是:1、股权需具有可转让性;2、必须签订书面股权质押合同;3、必须办理出质登记;4、禁止预设流质条款。二、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对新三板股票有什么影响股权质押并不会直接影响挂牌。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股票挂牌是公开上市交易的过程。挂牌前,申请挂牌公司的股东可为公司贷款提供股权质押担保,贷款用途为公司日常经营,履行公司决议程序,订立书面质押合同,依法办理出质登记
    2023-03-10
    156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质押
    词条

    质押,是债务人向债权人移转某些特定财产的占有,并由债权人掌握这些财产,用作债务人履行约定的支付款、或者履行事先约定好责任的担保。当债务人履行完责任时,债权人须将质押的财产如数归还。当债务人拒绝履行其责任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债... 更多>

    #质押
    相关咨询
    • 专利权质押登记地点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13
      专利权质押双方皆为国内个人或单位的,当事人可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初审及流程管理部专利事务服务处办理,也可以到国家专利局在地方设立的代办处办理。 专利权质押双方涉及外国人、外国企业或外国其他组织(包括我国港澳台地区)的,当事人应当到国家局初审部服务处办理。
    • 哪些财产权利的质权需办理质押登记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26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并办理质权登记。 (一)汇票、支票、本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1.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
    • 不予办理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的情形有哪一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13
      下列情况不予办理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 1.出质人非专利文档所记载的专利权人或者非全部专利权人的。 2.专利权被宣告无效、被撤销或者已经终止的。 3.假冒他人专利或冒充专利的。 4.专利申请未获授权的。 5.专利权被提出撤销请求或被启动无效宣告程序的。 6.存在专利权属纠纷的。 7.质押期超过专利权有效期的。 8.合同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归质权人所有的。 9.其它不符合
    • 股权质押解除有哪些条件股权质押解除登记的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5-31
      股权质押解除原因包括上市公司提前归还贷款或者解除贷款担保;股权置换,或者反担保让银行将股份全部解除质押。 股权质押登记的条件包括股权需具有可转让性;必须签定书面股权质押合同;意思表示真实;办理出质登记;禁止预设流质条款,不违反法律法规。
    • 吉林省不动产登记资质有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12
      不需要资质,符合条件就能办理。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流程是: 1、当事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购房合同、申请变更登记申请书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2、登记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查证,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