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严”食品安全法彰显社会共治决心法律适用不留死角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19:52:20 410 人看过

建立最严格的全过程监管制度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法修改中的亮点。不过,审议修订草案时很多人建议删去最字,认为最严是行政辞令,并非法言法语。最严的提法是否科学?能否落到实处?近日相关专家和学者表示。

最严彰显社会共治的决心

最严体现了全社会的决心,写到法律里,是强调要达成一种共识。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院长坦言,今天的最严,不一定是明天的最严,但是在食品安全这件事情上面,一定要秉承从严治理的原则,采取最严格的监管方式。写到法律里,就要这样调整。

过去在食品安全法中没有最严的表述,这次把最严写进总则,体现的是一种法制精神,贯穿于法律的各项制度之中。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法制司司长说,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在责任体系中,目前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规定的应该是最严之一。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认为,在修法中把最严的观点清晰地传递给社会,传递给所有立法、执法、司法机关,非常有必要。在过去,提到最严格的食品监管制度,似乎就是政府的责任,随着修法中最严理念的提出,消费者、社会组织以及第三方的参与会越来越多,由此形成一个从政府到社会组织、到各种社会第三方以及消费者的社会共治网络体系。只有社会共治的网络体系建立起来,才能形成最严格的监管体制。

社会共治需要顶层设计

食品安全既是产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生产经营者、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乃至消费者都应该成为维护食品安全的力量。对此,草案规定了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规范了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增设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等。然而,只有建立协作体制才能真正解决好跨部门、多部门之间的协作问题。但是做到这一点,难度不小。

同时,要加强食品安全科普教育,提高消费者的判断和选择能力,使消费者用脚投票,使市场机制更好地发挥优胜劣汰的作用,并充分发挥第三方和行业组织的作用,共同成为维护食品安全的力量。

责任落地让法律适用不留死角

食品安全法的每次修改都会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建立最严格的责任设定也好,构建最严格的监管体制也罢,消费者其实最关心的是如何最严地执法。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仔细研究了修订草案发现,关于责任主体,这次修法比以往扩大了3倍,从过去的10条增加到30条,从生产经营者到政府部门,到其他社会组织,以及网络交易平台等,全部纳入惩处体系;在追责力度和追责方法上,不仅大幅提升了处罚力度,追责方式也从传统的罚款,延伸为配套的架构设置,有财产罚、人身罚和资格罚,如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管理工作。教授说,对不同的违法行为,配以不同的责任追究方式,同样体现了目前最严格、最丰富的追责形式。

按照草案规定,如果消费者受到食品安全损害,既可以向生产者提出追责,也可以向经营者提出追责,草案规定了首付责任制原则。也就是说,消费者可以任意向一方提出赔偿要求,而被索赔方必须赔付,这样可以有效避免责任者之间的相互推诿。这样的规定是为了法律的适用不留死角,能够让责任落地。教授表示,这些法律规定都贯穿了最严的法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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