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与员工不存在劳动关系,只能通过事实来证明,如果有证据不符合事实也是无效的。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劳动关系证明是什么
劳动关系证明就是能够证明劳动者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一般可以用劳动合同充当证明。在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要想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可以采用下面几个证据:
1、工资发放记录,如盖章的工资条、工资卡的银行记录;
2、胸卡、门禁卡、工作证、工作卡或工作记录单(表);
3、社会保险记录,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一个强有力的证据;
4、房贷收入、缴税证明,可以以买房买车贷款为由让公司开据收入证明;
5、考勤卡最好原件,且有公司的公章之类的;
6、工作记录、出差的相应证据等最好有原件;
7、代表公司签署的商业合同、文件、以及授权书、出差的相应证据等,最好有原件;
8、工资支付证明、拖欠工资的书面证明等最好有原件;
9、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的记录;
10、同事的证人证言,最好由在职的同事进行证明;
11、录音。在和用人单位交涉离职过程中,进行一下录音,以证明辞退事实的发生及单位的拒不出具辞退证明的事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
无法证明劳动关系
402人看过
-
证明无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
457人看过
-
劳动仲裁无法证明劳动关系怎么办?
482人看过
-
如何证明劳动关系?有哪些方法证明劳动关系?
237人看过
-
劳动关系证明方法
195人看过
-
劳动者无证据劳动关系如何证明?
406人看过
证人就是由于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依法被人民法院传唤作证的人。证人对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为证人证言。 证人证言作为一种证据,必须是证人亲眼看到或亲耳听到的,臆想推测的、道听途说的、未来预见的等等,都不能作为证人的证言。... 更多>
-
无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关系辽宁在线咨询 2022-04-16通常情况下,下列证据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1、搜集工资卡、工资存折、工资条或其它工资发放记录(最好有单位盖章)、职工花名册。如无法搜集到上述证据原件,可采取复印或拍照方式搜集。 2、如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购买社保,劳动者可以到社保局网站上,或到社保局打印自己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3、搜集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上岗证”、“外派证”等能够证明职务职位身份的证件(最好有单
-
劳动局说证据不足,无法证明劳动关系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5你要找证据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比如工牌、名片、客户的相关记录、工作记录、银行工资清单、同事证言、录音、手机短信、等等。单位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应该赔偿你双倍工资差额,具体计算从入职的第二个月开始计算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要注意一年的仲裁期限,超过一年的话,就不能获得支持的。
-
无劳动合同怎么证明劳动关系?海南在线咨询 2021-10-24无合同无社保可以通过以下凭证证明劳动关系:(一)工资支付凭证;(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1)、(3)、(4)项的相关证明书由使用者承担举证责任。
-
无劳动合同怎么证明劳动关系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23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1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
无劳动合同能否证明劳动关系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18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