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格否认案件管辖权的认定:需要考虑哪些因素?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6 08:54:12 168 人看过

公司人格否认案件的管辖确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等等。特殊性:由于滥用公司独立人格的股东和公司有可能承担连带责任,原告就有可能选择公司和股东作为共同被告,也可能只以股东为被告。

什么是公司人格否认?

公司人格否认指为阻止公司独立法人人格的滥用和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就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否认公司与其背后的股东各自独立的人格及股东的有限责任,责令公司的股东(包括自然人股东和法人股东)对公司的债权或公共利益直接负责,以实现公平、正义目标之要求而设置的一种法律措施。

具有以下特征:

1、公司人格否认仅是一种特殊规则,在公司法人制度中,公司人格独立被作为一种一般规则,是帝王原则,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仅是对公司人格独立制度的弥补,我们不能因为公司人格否认规则而否认公司具有独立人格。

2、公司人格否认的适用条件相当含糊,正如表述中所说,它适用于法律实体的概念用于妨害公共利益,是违法行为合法化,保护欺诈或为犯罪行为辩护时,这一陈述急具随意性和抽象性,使人难于把握。

3、公司被否认人格的后果是视公司为多数人之联合。各股东在公司人格被否认之后,再也不能以公司独立的人格对抗善意债权人,股东的责任也应由有限责任转为无限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09: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公司人格否认相关文章
  • 公司赠与股权需考虑哪些因素
    公司向他人赠与股权时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有:应当由董事会提出并经股东会批准;签订股份赠与合同的主体应当是出让股份的股东和受赠人员;合同中应当明确获得赠与股份的条件,受赠人员承诺符合条件、不存在欺诈等情形。一、股权转让后对方不给钱怎么办股权转让后对方不给钱的解决办法具体如下:(1)当事人可以催告对方及时付款;(2)对方拒不付款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请求对方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股权转让的注意事项具体如下: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要注意应当向公司和其他股东告知拟受让人和拟转让价格条件,并征求其是否同意转让的意见。公司和其他股东应于30日予以答复,逾期未答复者视为同意转让;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足额出资即转让股权的要注意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请求转让人将转让股权价款用于补足出资的;3、名义股东未经实际出资人同意而将股权转让的,实际出资人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名
    2023-06-26
    214人看过
  • 认定动物致人损害侵权需要的考虑的因素
    (一)加害行为和发生。这种加害行为并非一个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自然人的加害行为,而是自然人所饲养的动物对自然人的加害行为。(二)损害事实的存在。(三)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即损害事实是动物的加害行为造成的。《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2024-04-22
    225人看过
  • 在押人员逃脱罪责的认定需要考虑哪些因素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的认定标准包括:导致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的;三次以上导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或一次性导致三名以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条规定: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构成要件有哪些造成在押人员脱逃罪的四个构成要件是: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2、客观要件,本罪客观上表现为司法人员玩忽职守,严重不负监管责任,导致在押人员逃跑,造成严重后果;3、主体要件,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司法人员;4、主观要件,主观过失,故意不构成本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条规定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
    2023-07-01
    222人看过
  • 事实劳动关系认定需要考虑哪些因素
    一、事实劳动关系认定需要考虑哪些因素事实劳动关系认定的三要素如下:1.用人单位的劳动者主体合法;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二、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有哪些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1.考勤记录;2.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用记录;3.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4.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三、鉴定劳动关系需要多久劳动关系认定一般需要45天。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认定劳动关系,应当自劳
    2023-12-02
    424人看过
  •  认定交通违章建筑需要考虑哪些因素?
    本文介绍了实体法和程序法的概念及其在法律内容上的区别。实体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法律,如城乡规划法和土地管理法;程序法则是实现实体法目的的手段和方法,包括建筑法、城乡规划法等。在界定违章建筑时,需要考虑实体法和程序法的限制。同时,程序法也可以通过加强建筑管理来限制违章建筑的建造。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划分是基于法律内容的不同而产生的。法律对人们行为的调整主要是通过设定权利和义务来实现的。权利和义务是法律的核心内容,也是法律调整的基础。因此,以实体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法律被称为实体法,而以程序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法律则被称为程序法。从实体法看,目前各级地方政府部门界定违章建筑的主要法律依据是城乡规划法和土地管理法。从属性上看,建筑物必须以土地为依托,离开了土地,建筑物不可能存在,依靠土地管理法加强土地用途的管制可以有效地限制违章建筑;从违章问题严重程度看,城市的违章建筑确实要比其他地方违章建筑突出,依照
    2023-11-19
    138人看过
  • 制定营养费的认定标准需要考虑哪些因素
    营养费的认定应根据受害者的残疾情况确定。伤势明显轻微,不需要住院治疗的,平时不赔偿营养费。受伤程度在轻伤以上的,应当赔偿营养费,赔偿期限从受伤之日起至伤情基本恢复之日止。营养费的计算公式:营养费的赔偿金额=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酌情支付的金额。一般来说,受害者可以要求营养费的赔偿:一是受害者年幼,年龄较大,或因严重伤害或特殊损伤部位而影响进食。交通事故营养费和误工费天数如何确定1、营养费的天数从受害之日起到伤情基本痊愈之日止。医疗机构的意见作为参考是《解释》规定的前提条件,医疗机构的营养意见应当是以辅助治疗的需要为前提的,如果医疗机构没有出具营养意见,可以推定为不需要辅助治疗的营养,不应对营养费进行赔偿。2、误工费计算天数依据医院的诊断证明或者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
    2023-07-02
    94人看过
  • 寻衅滋事罪的认定要考虑哪些因素
    一、寻衅滋事罪的认定要考虑哪些因素根据本条的规定,寻衅滋事罪,必须是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犯罪。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寻衅滋事行为,只能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我们认为,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属于情节严重应该综合以下几个方面因素进行分析:(一)行为的方式和手段。行为的方式和手段对危害结果的大小具有决定性作用,对社会心理的伤害程度也有很大影响。因此在认定情节是否严重时,应该考察行为人是否使用了暴力、威胁等手段,是否采用了公开或者组织的方式等。(二)行为的直接危害结果和间接不良后果。直接危害结果是行为直接对社会造成损害。间接不良后果是指行为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或间接引起的损害。行为人是否造成被害人自杀,是否引起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等,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重要因素。(三)行为的时间和地点。同一行为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实施,所造成的社
    2023-06-16
    114人看过
  • 民法典的认定人格侵权责任应考虑的主要因素有哪些规定
    一、民法典的认定人格侵权责任应考虑的主要因素有哪些规定认定行为人承担侵害除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外的人格权的民事责任,应当考虑行为人和受害人的职业、影响范围、过错程度等的因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八条【认定人格侵权责任应考虑的主要因素】认定行为人承担侵害除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外的人格权的民事责任,应当考虑行为人和受害人的职业、影响范围、过错程度,以及行为的目的、方式、后果等因素。二、什么是人格权人格权是人格权体系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人们越来越关心自身权益的保护。人格权是指公民和法人享有的,概括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尊严全部内容的一般人格利益,并由此产生和规定具体人格权的基本权利。认为人格权指公民对人格平等、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尊严的一般人格利益予以支配,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长期以来某些具体人格权如生命权、健康权等早已在习惯法中或成文法中出现,得
    2023-04-14
    177人看过
  • 认定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需要考虑哪些因素?
    认定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是指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自然人)。犯罪的客观方面是违反国家规定,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的。非法泄露公民个人信息怎么认定1、公民个人信息公民个人信息指反映公民个人生理及身份特征、社会生活经历及家庭、财务状况,也包括公民在社会生活过程中取得、采用的个人识别代码。具有以下特征:(1)与公民个人直接相关,能够反映公民的局部或整体特点;或是一经取得、使用即具有专属性。前者如公民的出生日期、指纹等,后者如身份证编号、家庭住址、实名注册的手机号码等。(2)具有法律保护价值。公民个人信息承载了公民的个体特征,甚至各项权利,如果任由他人泄露、获取,必然导致公民时刻处于可能遭受侵害的危险状态。(3)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不以信息
    2023-07-03
    262人看过
  • 交通肇事认定应考虑哪些因素
    一、交通肇事认定应考虑哪些因素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必须是车辆造成的。是在道路上发生的。在运动中发生。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当事人心理状态是过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实践中,交通事故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为了逃避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离开事故现场,没有积极履行抢救伤者和财产向交通管理机关或者公安机关报告事故情况、在现场等候处理等交通法规所规定的义务,一般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二、交通事故认定多长时间可以复议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的,不能申请复议,只能向有关机关申请复核。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三、交
    2023-04-14
    277人看过
  • 公司债券利率的确定需要考虑哪些因素
    确定公司债券利率的因素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确定债券利率应主要考虑以下6点因素:(1)现行银行同期储蓄存款利率水平。银行储蓄和债券是可供投资者、居民选择的两种形式,一般都从收益高、风险小两个方面去考虑,由于债券资信不如储蓄,所以一般来说债券利率应略高于同期储蓄存款利率水平。现行银行同期储蓄存款利率是公司债券利率的下限。(2)国家关于债券利率的规定。现行企业债券管理办法规定,企业债券的利率不得高于银行相同期限居民储蓄定期存款利率的40%。这是企业债券利率的上限。(3)发行公司的承受能力。为了保证债券到期还本付息和债券发行公司的资信,需要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量入为出。投资项目的预计投资报酬率是债券的基本决策因素。(4)发行公司的信用级别。如果发行社会知名度高,信用较好,则可相应于可相应降低利率,反之,则相应提高利率。(5)债券发行的其他条件。如果发行的债券附有抵押、担保等保证条款,利率可适当降低
    2023-06-13
    237人看过
  •  探讨划分司法管辖区所需考虑的因素
    在划分司法管辖区时,需要考虑多个因素。首先,人口的密集程度和分布状况会影响各地区对司法需求的程度。其次,区域面积的大小也会影响司法需求。第三,案件多寡和经济状况也会对司法需求产生影响。此外,交通通讯情况也是需要考虑的因素。最后,权利的保障也是司法管辖区设置时需要考虑的因素之一。划分司法管辖区时需要考虑以下因素:1.人口数量和分布状况,人口的密集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各地区对司法需求的程度。在没有其他因素干扰的情形下,人多需求就大,两者是呈正比的,反之亦然;2、区域面积问题,区域面积的大小也是影响我国地区对司法需求的一大诱因。区域面积与人口分布之间通常互相联系,两者共同影响着司法的需求状况;3、案件多寡,经济状况不仅在许多科学技术问题上占据着决定性作用,在我国司法管辖区设置问题上同样有着很大的影响作用;4、交通通讯情况,交通通讯情况的优劣程度同样决定着司法管辖区的设置,法院的具体位置也要考虑
    2023-08-28
    155人看过
  • 认定侵犯商标权罪考虑的因素
    1、行为人的背景因素。销售者从事销售活动的时间长短、规模大小,经营特定商品的时间、数量,销售者的经验知识、认识水平。2、商品本身的因素。看一定时期内某种商品的注册商标被假冒的情况是否猖獗,某种商品的注册商标是否同时也是驰名商标,某种注册商标的宣传力度是否较大并且已经为广为人们知晓等。3、销售行为前后的因素。行为人购进商品时的渠道是否正常、手续是否完整,对方是否给予了高额的回扣并缺乏注册商标的商品厂家的正规发票、收据等,行为人是否在非正常的时间、非正常的地点以非正常的价格销售,商品是否有相应的质量保证书、说明书等。[3]例如,销售商品的进价和质量明显低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商品的进价和质量的;根据行为人本人的经验和知识,知道自己销售的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销售的商品从非正常渠道获得的,而这些非正常的商品在实践中大多是伪劣产品,这些都可以作为认定行为人“明知”的参考因素。一、侵犯商标权的认定对侵
    2023-03-23
    90人看过
  • 确定法院管辖级别时应考虑哪些因素
    一、确定法院管辖级别时应考虑哪些因素1.案件或案件所涉及社会关系的性质和可能判处的刑罚的轻重程度。一般而盲,性质越重大、所涉及的社会关系越复杂或敏感或处刑可能越重的案件,就越应由相应较高级别的人民法院管辖,以保证掌握好政策、法律界限,保证审判质量。2.案件社会影响面的大小。案件的复杂和处理的难易程度常常与其社会影响的强度和影响面成正比,所以,管辖法院的级别一般应当与此保持对应。3.各级人民法院的职权范围和工作负担。各级人民法院的具体职权范围和工作任务有很大的区别,级别越高的人民法院的职权范围、工作内容就越广泛,任务越重,不宜审判过多的第一审案件,因此,大部分案件需要放在中、基层法院来解决。4.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本法对四级法院的管辖范围作了原则性规定,同时,又保留了一定的灵活性,使人民法院能灵活解决实践中的特殊问题。二、我国法院诉讼级别管辖是什么级别管辖如下: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
    2023-09-23
    384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治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司人格否认是指当特定法律关系中的公司人格与股东人格出现混同时,法院可基于公平、正义的法律理念,临时否认公司股东有限责任原则的法律效力,直索公司股东的无限责任,从而恢复法律的公正与平衡。 这种制度设立的目的在于打破股东有限责任原则的固有缺陷... 更多>

    #公司人格否认
    相关咨询
    • 公司赠与股权需考虑哪些因素?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12
      1、该方案应当由董事会提出并经股东会批准。 2、签订股份赠与合同的主体应当是出让股份的股东和受赠人员,但是最好把公司也列为当事人。 3、合同中应当明确获得赠与股份的条件,受赠人员承诺符合条件、不存在欺诈。 4、合同中应当明确对受赠人员在职时间、行使表决权和盈利分配权、再转让股份的限制,以及剥夺其受赠股份的条件等。 5、合同中应当明确股权过户的条件和时间。在符合过户条件之前可以由出让股份的股东或公司
    • 认定动物致人损害侵权需要的考虑的因素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1-16
      (一)加害行为和发生。这种加害行为并非一个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自然人的加害行为,而是自然人所饲养的动物对自然人的加害行为。 (二)损害事实的存在。 (三)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即损害事实是动物的加害行为造成的。
    • 认定主犯的几个考虑因素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7-06
      认定主犯最主要的是确定其在共同犯罪中是否起到主要作用,认定主犯具体考虑以下因素: 1.犯意发起者,犯意的发起者并且参与犯罪实施的,往往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 2.纠集犯罪者,在参与共同犯罪的人中,每个人参与的主动程度并不是完全相同的,这往往表现在纠集与被纠集的关系上,而犯罪的纠集者一般都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 3.积极参与者,在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在共同犯罪中直接实施犯罪行为,其虽不是犯罪活动的组织、策
    • 刑法中主犯认定的考虑因素有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8-22
      认定主犯最主要的是确定其在共同犯罪中是否起到主要作用,认定主犯具体考虑以下因素: 1.犯意发起者,犯意的发起者并且参与犯罪实施的,往往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 2.纠集犯罪者,在参与共同犯罪的人中,每个人参与的主动程度并不是完全相同的,这往往表现在纠集与被纠集的关系上,而犯罪的纠集者一般都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 3.积极参与者,在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在共同犯罪中直接实施犯罪行为,其虽不是犯罪活动的组织、策
    • 认定犯罪要考虑客观因素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03
      要。目前司法实践主要是根据《刑法》分则中规定的罪名的犯罪构成要件来认定的,包括犯罪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包括犯罪行为、犯罪结果、因果联系等。其中,犯罪行为是必备要件,其它是选择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