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强制措施的适用范围包括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8 09:01:59 244 人看过

一、取保候审

(一)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4、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5、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6、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7、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二)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三)取保候审的方式包括保证人担保和保证金担保。对同一犯罪嫌疑人,不能同时采取保证人担保和保证金担保。

(四)保证人必须具备法定的条件,并经公安机关审查同意。保证人必须填写《保证书》,并在《保证书》上签名或盖章。保证人必须履行法定的保证义务。被保证人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保证人未及时报告的,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后,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保证金的数额应当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案件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及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等情况,综合考虑确定。保证金应当以人民币或者可以在中国金融机构兑换的货币的形式交纳。

(六)保证金由犯罪嫌疑人或者其亲友、法定代理人、单位向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专户交纳。

(七)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作证;

4、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八)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规定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决定没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并根据情况责令其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变更为监视居住或提请逮捕。对没收保证金决定不服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

(九)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有关规定的,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

(十)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二、监视居住

(一)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适用的条件同取保候审相同。

(二)在监视居住期间,犯罪嫌疑人可以会见其共同居住人及其聘请的律师。

(三)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四)被监视居住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共同居住人及其聘请的律师以外的其他人;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五)被监视居住人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公安机关可以依法提请批准逮捕。

三、拘留

(一)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盖章)、摁指印。

(三)对于被拘留人,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内进行讯问,发现不应当拘留的,应立即释放。

(四)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无法通知的情形外,公安机关应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家属或单位。

四、逮捕

(一)公安机关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

(二)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盖章)、摁指印。执行逮捕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三)对被逮捕人必须在逮捕后24小时内进行讯问,发现不应当逮捕的,应立即释放,并将释放理由书面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30日 08: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强制措施相关文章
  • 民事裁定适用哪些范围包括哪些?
    (一)不予受理法律规定,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必须合乎法定条件,否则不予受理。具体地说,一是案件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二是虽属法院主管但不属该人民法院管辖;三是法律规定暂时不能起诉的。受理与否,关系到诉讼程序启动与否,故应用裁定。(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有权对管辖权提出异议。异议一经提出直接关系到该法院能否对该案行使审判权,不可不慎重行事,认真审查。审查认为异议有理,应裁定将案件移送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查认为异议无理,也应用裁定驳回当事人的异议。(三)驳回起诉起诉涉及当事人程序意义上的诉权和实体意义上的诉权。驳回原告起诉,重在程序意义上的诉权行使问题,故用裁定形式。(四)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虽涉及实体问题,但又与程序密切相关。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的申请提出后得不到及时解决,必然影响程序顺利推进。故法律规定解决这两个问题要使用裁定。凡符合财产保全或先予执
    2023-06-17
    329人看过
  • 适用涉外刑事诉讼范围都包括哪些
    由于涉外刑事诉讼是诉讼活动涉及外国人或者某些诉讼活动需要在国外进行的刑事诉讼,所以,只有以下几种案件才可能适用涉外刑事诉讼程序。1、中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对外国公民、无国籍人及外国法人犯罪的案件。在这种案件中,外国人、无国籍人或者外国法人是被害人,诉讼活动涉及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下同),故应适用涉外刑事诉讼程序。2、外国公民、无国籍人或外国法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对中国国家、组织或者公民实施犯罪的案件。这种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外国公民或法人,诉讼活动涉及外国人,也应适用涉外刑事诉讼程序。3、外国公民、无国籍人或者外国法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侵犯外国公民、无国籍人或者外国法人的合法权利、触犯中国,构成犯罪的案件。这种案件,犯罪行为没有危害中国国家、组织和公民的利益,但犯罪地点在中国境内,中国司法机关具有管辖权。这种案件的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是外国人,其侵害行为也可
    2023-02-22
    102人看过
  • 交警可适用哪些强制措施
    交警可适用的强制措施:(一)扣留车辆;(二)扣留机动车驾驶证;(三)拖移机动车;(四)收缴非法装置;(五)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一、交通事故必须报警的情形有哪些(一)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二)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三)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四)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第七十条第二款规定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五)当事人不能自动移动车辆的。(六)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除此之外,在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下,无论双方对事故的事实及成因是否有争议都必须报警。在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没有人员伤亡的情况下,如果双方对事故的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仍然应该报警。二、强制措施凭证处理流程关于交警强制措施凭证的相关问题,参考以下方面:交警的行政强制措施包括:一是扣留车辆;二是扣
    2023-06-25
    63人看过
  • 安监局行政强制措施有哪些,强制措施的适用原则
    一、安监局行政强制措施有哪些安监局行政强制措施有:1.限制人身自由。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机关在特定情形下可以限制行政相对人的人身自由。2.处置财物。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强制过程中,可以对相关财物依法进行处置。3.进入住宅、场所。当公民的生命、身体、财产有危险,非进入住宅、场所不能实施救护或不能制止危害行为时,显然有必要允许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及时进入该住宅、场所采取一定措施。大家,要注意的是,及时进入公民住宅必须有法律明确的授权。二、强制措施的适用原则强制措施的适用原则如下:1.合法性原则。即各种强制措施的采用,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批准权限、适用对象、条件、程序和期限适用;2.必要性原则。即各种强制措施,只有在为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有必要时才能采取,不得随意适用强制措施,更不能将强制措施作为一种处罚予以适用;3.相当性原则。又称比例性原则,即适用何种强制措施,要与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程度
    2023-04-24
    111人看过
  • 行政强制法的适用范围都包括什么
    一、行政强制法的适用范围都包括什么政强制法的适用范围包括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条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发生或者即将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行政机关采取应急措施或者临时措施,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行政机关采取金融业审慎监管措施、进出境货物强制性技术监控措施,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第四条,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二、行政强制执行具有哪些特点行政强制执行具有以下特点:1.行政强制执行以相对一方的个人、组织不履行行政义务为前提,在一般情况下,这种不履行还必须有不履行的故意。不履行行政义务大致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从事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另一种是不履行法律规定的必须履行的义务。2.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强迫相对一方履行行政义务,直接影响着相对一方的权益,因此,强制执
    2023-04-25
    253人看过
  • 刑罚措施的种类和适用范围
    刑事制裁的强制措施一般包括取保候审、拘传、监视居住、拘留、逮捕,其适用对象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但是不得对当事人和案外人采取刑事制裁措施。在刑事诉讼的流程中,为了其顺利进行,有关机关会依法拘留或者逮捕犯罪嫌疑人,刑事制裁措施的执行人必须经过相关的申请,才能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制裁措施,否则就是非法执行。对侵犯商标权构成犯罪的刑事制裁措施1.根据刑法第213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2.根据刑法第214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巨大的,处3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根据第215条规定,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
    2023-07-01
    234人看过
  • 刑事强制措施是否必须适用
    刑事强制措施不是必须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是国家为了保障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而授权刑事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其一定程度人身自由的方法。刑事强制措施的适用要根据犯罪情节来具体判断,是否使用刑事强制措施以及具体适用哪一种。一、简述刑罚,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的区别刑事强制措施与刑罚的区别:第一、法律性质不同。强制措施是刑事诉讼中保证诉讼顺利进行的临时性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属于程序保全性的预防性措施。而管制、拘役、徒刑等刑罚是对行为人的行为在刑法评价的一种结果,以法律性质上讲,属于实体性强制,具有惩罚性。第二、适用的目的不同。强制措施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刑罚则是为了惩罚、教育和改造罪犯,同时,警戒社会上不稳定分子不致以身试法。第三、适用对象不同。强制措施的适用对象是现行犯和重大嫌疑分子等。刑罚的适用对象是经过审判机关依法审判所确定的犯罪分子。第四、适用
    2023-02-26
    167人看过
  • 什么是刑事强制措施,哪些情形可以使用刑事强制措施
    什么是刑事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是国家为了保障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而授权刑事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其一定程度人身自由的方法。很显然,为了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刑事司法机关必须享有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利。但是,由于刑事强制措施关乎公民的人身自由权,所以它又是一柄“双刃剑”,正确实施,就能准确、及时地完成惩罚犯罪的任务;而错误实施,则会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因此,各国对刑事强制措施的采用均规定了较为严格的条件和程序。哪些情形可以使用刑事强制措施(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刑事强制
    2023-05-03
    170人看过
  • 保险利益适用范围包括哪些范围
    ​​一、什么是保险利益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所谓保险利益,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认可的利益,又称可保利益。保险利益产生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之间的经济联系,它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投保的利益,体现了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害关系,即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因保险标的遭受风险事故而受损失,因保险标的未发生风险事故而受益。二、保险利益的适用范围有哪些1、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由于财产保险标的是财产及有关利益,因此,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产生于财产的不同关系。根据民法债权和物权基本理论,这些不同关系依此产生不同利益:现有利益、预期利益、责任利益和合同利益。(1)现有利益。现有利益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财产已享有且继续可享有的利益。投保人对财产具有合法的所有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典权等
    2023-04-23
    53人看过
  • 刑事强制措施中是否包括拘传
    拘传不是强制措施。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未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迫其接受讯问的强制措施。拘传是刑事强制措施中最轻微的一种。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案件情况拘留犯罪嫌疑人。由于拘留对人身自由限制的强制性相对较弱,但可以依法强制犯罪嫌疑人接受讯问。因此,对于不适合逮捕、强制措施、拒不上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采取拘留,使其在案件中接受讯问。拘传后刑事拘留多久拘传后可能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一般应在二十四小时之内确定。法律规定,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于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式。公安机关在拘传犯罪嫌疑人后,应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是否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的决定,认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社会危险性的,可以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
    2023-07-06
    434人看过
  • 刑诉法解释强制措施包括哪些种类
    一、刑诉法解释强制措施包括哪些种类?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拘传: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的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监视居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拘留: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逮捕: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一种,在一定时间内剥夺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并解送到一定场所予以羁押的强制措施。二、刑事诉讼强制措施指什么?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
    2023-04-13
    276人看过
  • 刑事强制措施包括监视居住吗?
    刑事强制措施包括监视居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刑事强制措施需要催告吗目前法律对强制措施有催告要求的是行政强制措施,而刑事强制措施是没有催告要求的,所以不是所有强制措施都需要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
    2023-08-01
    146人看过
  • 民事诉讼强制执行范围包括哪些?
    一、法院强制执行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二、二百二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工作和学习所必须的费用;自然人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基于抚养关系、扶养关系、赡养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基于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而产生的给付请求权;金融机构交存在人民银行的法定存款准备金及其营业场所、使用中的运钞车;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等公益法人正在使用的为完成公益事业所必须的房屋、器械、设备及其他物品;国家机关的财政性资金及履行职务不可缺少的财物,法院不能执行。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
    2023-06-03
    205人看过
  • 刑事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完善措施
    一、刑事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完善措施刑事诉讼法并无明确规定适用简易程序的法院,但从《刑诉法》第147条和174条规定的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和可以适用刑事简易程序的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的规定看,只有基层人民法院可以适用刑事简易程序,中级以上级别的人民法院不得适用刑事简易程序。至于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法庭能否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刑事案件,因为刑事诉讼法并未向民事诉讼法那样赋予人民法庭的权限,因此,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法庭不能适用刑事简易程序审理刑事案件。二、简易程序适用范围简易程序是对第一审普通程序的简化,设置简易程序符合当今世界各国刑事诉讼立法的趋势,对于及时惩罚犯罪,提高办案效率,都有重要意义。当然,适用简易程序,首先还是要保证刑事案件的审判质量,不能为了简便、省事而将不应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也按简易程序审理。(一)刑事诉讼法对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必须符合以下三条
    2022-01-19
    422人看过
换一批
#强制措施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强制措施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查明案情,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在一定期限内暂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各种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 更多>

    #刑事强制措施
    相关咨询
    • 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适用条件包括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4-12-21
      拘留所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将特定的人短时间拘禁留置的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61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1)正在预备犯罪、实施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
    • 行政强制措施适用范围是什么呢?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09
      1、行政机关对于违法行为人适用行政强制措施的相关条件包括有:出现行政机关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的情形等。《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
    • 不适用死刑的范围包括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6-12
      根据《刑法》第49条的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可见我国对死刑的适用对象是有一定限制的。那么对于怀孕妇女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审判时是否可以适用死刑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怀孕妇女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审判时是否可以适用死刑问题的批复》的规定:怀孕妇女因涉嫌犯罪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后,又因同一事实被起诉、交付审判的,应当视为“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依法不适用
    • 刑事诉讼法强制措施的概念是什么, 强制措施的种类包括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06
      一、刑事强制措施的概念解读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进行限制或者剥夺的各种强制性方法。我国刑事强制措施的内容是限制或者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不包括对物的强制处分。关于强制措施的内涵与外延,有学者批评当前法定强制措施仅限于限制和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的五种类型显得过于狭窄,提出将对财产权
    • 刑事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措施的内容包括什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28
      行政强制措施是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的人身、财物实施查封、扣押、冻结、传唤等行政行为;刑事强制措施是公安机关在刑事案件的侦查过程中,有权依法对被告人、犯罪嫌疑人采取拘传、拘留、逮捕、监视居住、取保侯审、等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