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形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6 16:12:34 332 人看过

1、协商解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通知解除

《劳动合同法》第37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单方解除

下列情形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合同,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2)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4、因单位违法、违约解除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26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3日 19: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解除劳动合同相关文章
  •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需要看是什么情形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因此,用人单位在依据上述条款解除劳动合同时,才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
    2023-04-21
    447人看过
  • 劳动合同有哪些情形可以解除?
    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员工严重失职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以及员工具有双重劳动关系,经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等情形。一、公司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吗?员工违约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满足以下条件: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必提前通知劳动者即可解除。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不必提前通知劳动者即可解除。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不必提前通知劳动者即可解除。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不必提前通知劳动者即可解除。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逐渐增强,很多公司已经不能随随便便地解雇员工了。但是,如果存在以下的情形,公司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例如: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
    2023-06-21
    460人看过
  • 解除劳动合同以什么形式
    一、解除劳动合同以什么形式劳动合同的解除包括法定解除、协商解除和约定解除三种方式。法定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法定解除合同情形,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劳动者可以依法解除合同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辞职权: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特别解除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不可抗力解除权:因不能遇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或客观事件,例如水灾、火灾、地震、火山爆发等自然事件,或战争、罢工等社会事件以及法律、政令的变化等等,导致合同继续履行已不可能而解除。约定解除。约定解除是指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事项,待约定的事由出现时,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协商解除。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
    2023-03-04
    74人看过
  • 劳动者自己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吗
    可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2、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4、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5、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6、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7、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8、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9、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10、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1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12、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一、劳动者主动解除合同是否还有经济补偿?一般来说,劳
    2023-02-13
    314人看过
  • 劳动合同在什么情形下可以解除和不得解除
    劳动合同在什么情形下可以解除和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在什么情形下可以解除和不得解除(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2)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①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②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④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4)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
    2023-06-10
    488人看过
  • 劳动者在同一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情形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劳动合同无效的;(六)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只有在法定情形下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过错解除动合同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没有严格限制。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若规定了符合法律规定的违约金条款的,劳动者须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2023-08-18
    467人看过
换一批
#辞退解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者可以通过下列方式终止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协商终止劳动合同;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 如果单位未缴纳社保,没有签订合同,可以随时辞职。... 更多>

    #解除劳动合同
    相关咨询
    • 劳动合同可以解除情形是什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8-24
      劳动者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下: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下: (一)在试用期间被
    • 怎样解除劳动合同,哪些情形下劳动者可以拒绝解除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1-16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在离职前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患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四)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
    • 《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和法律依据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4-16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
    • 哪些情形下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况是什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6-11
      可以解除的情形有很多种: 1、员工有犯罪行为,被追究违法责任的。 2、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3、员工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4、员工与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单位通知后人不改正的。 5、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法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6、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 劳动者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08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