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国家赔偿情形都有哪些具体要求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1 20:50:39 489 人看过

检察院国家赔偿的具体要求包括:

1、检察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存在侵犯人身权的情形;

2、给受害人造成了身体伤害或伤亡。

3、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等。

一、国家赔偿条件是什么

国家赔偿须具备五个要件:(1)违法法行使职权的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2)行使职权的行为已被确认违法;(3)违法行为侵犯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4)已造成了损害后果;(5)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二、适用国家赔偿法行为的情形有哪些

国家赔偿法的适用的范围: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6)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7)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8)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9)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三、适用国家赔偿法的情况有哪些

适用国家赔偿法的情况有:(1)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

(2)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

(3)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

(4)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五条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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