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及有关规定,公司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和工商登记材料的股东名册中予以公示,登记在册的股东应当是与实际出资人相同的法人或者自然人。但实际上,情况并非如此。普通股股东和隐名股股东是股东的概念。名义股东通常是指在各种形式的公司设立过程中,具有法定形式要求的股东(自然人或法人),但其名下的出资为他人所有,缺乏出资的实质性要求设立或股权转让。
显性股东和隐名股东通常是指双方以一方名义出资(显性投资)和以另一方实际出资(隐名投资)的协议,对公司没有影响,相应的股东身份为“显性股东”和“隐名股东”。
表面上看,名义股东与显性股东没有区别,但可以区别于股东意志的表达。一般来说,名义股东在投资行为中是被动的,在很大程度上被实际投资者借用,而显性股东则是主动的。他们在投资行为中的行为是他们真实表达意图的结果。
注册股东是否具备股东资格尚无明确结论。债权人要求对名义股东虚假出资承担赔偿责任的,一般予以支持。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实际投资者追偿。名义股东与实际投资者为共同被告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名义股东有充分证据证明被他人冒充股东的,可以不负责任。
在显性股东与隐名股东的关系中,隐名股东即实际出资人参与投资并承担公司风险,隐名股东主张股份的产权权益的,可以予以支持,但也有例外,即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如果实际投资者不同意实际投资者承担风险,不参与公司管理,双方的关系应视为债权债务关系。
在由这种关系引起的纠纷形成的诉讼中,公司可以被列为第三方。隐名股东和显性股东应注意的法律问题。隐名股东虽然不是公司的名义股东,但由于公司的设立是由隐名股东出资设立的,根据资本保全不变的原则,隐名股东不得抽逃资金,以规避风险和责任。
2。如果投资者和其他人同意以另一方的名义出资,则该协议不得对公司不利。但是,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知道实际出资人出资的,公司承认可以行使股东权利的,在不违反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实际出资人享有公司股权法律规定。三。一方出资,另一方以股东名义参加公司,双方约定由实际出资人为股东或实际出资人承担投资风险的,而实际投资者主张名义投资者转让股息等股份财产权益,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如果一方出资,另一方以股东名义参与公司,双方未约定由投资者为股东或投资者承担投资风险,投资者未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管理或者未以股东名义向公司主张权利的,投资者仅对以股东名义参与公司的人享有债权;人民法院对股东的权益主张不予支持。因公司股东存在出资不足或者抽逃出资行为,公司债权人应当对名义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的主张,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投资者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实际投资者追偿损失。公司债权人将名义投资者和实际投资者列为共同被告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公司或者债权人要求虚假登记的股东承担股东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如双方约定一方实际出资,另一方以股东名义参股,并约定实际出资人为股东或承担投资风险,实际出资人主张名义出资人转让股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但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除外。
8。一方实际出资,另一方以股东名义参与公司,但双方未约定实际出资人为股东或者承担投资风险,实际出资人不参与公司管理或者实际享有股东权利的,双方的关系不应视为隐名投资关系,而应视为债务关系。在实际投资者与明显股东之间的纠纷中,公司可以作为第三方参与诉讼。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工商登记文件中债权人对公司主要股东虚假出资承担赔偿责任的主张。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责任后,可以按照约定向实际投资者追偿损失。
10。在上述纠纷中,公司债权人将实际出资人和指名股东列为共同被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事实,判决双方承担连带责任。明显股东有充分证据证明被他人冒充为股东的,不承担责任。名义投资者未经实际投资者同意转让股权的,实际投资者可以要求名义投资者赔偿因股权转让造成的损失。实际投资者作为实际债权人主张股权转让无效的,不能证明受让人不诚实信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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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股东,也可被称为“实际投资人”,主要指的是为了规避法律、或者是因为某种原因,借用他人的名义成立公司,或者借用他人名义进行出资,并且在成立的公司的章程中、股东名册以及工商登记中,都记载为他人的实际出资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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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股东股东协议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20双方之间要签订好一个协议,约定清楚双方的权利义务,这个协议不能对抗第三人,只在隐名股东、显名股东之间成立生效;隐名股东是以他人名义出资,但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出资人。一般来说,如果双方在协议中没有约定隐名股东为股东或者承担投资风险,并且隐名股东也没有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管理或者未实际享受股东权利的,双方之间隐名投资关系将不会被认定,而是按债权债务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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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股东和名义股东之间如何做账海南在线咨询 2022-01-29一、可以签订协议,明确约定他只是名义股东,你们四人是隐名股东,将各方的真实出资情况、具体的权利义务,包括如何进行经营管理、分配红利作具体的约定,当然,你说的“只能转让给你们四人,而且日后四人随时可以以1块钱购回所有股份”,只要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又具有操作性,这种约定是有效的。二、在公司验资时,由你们四人转款验资,证明你们的实际投资关系。三、因为名义股东具有公示效力,因此,在股东名册中一定要记载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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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股东的股权转让协议合法吗,隐名股东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是什么湖南在线咨询 2022-05-061、隐名股东是合法的(前提是股东本人不属于法律禁止经营的人——如公务员、军、公安、检、法人员),但隐名股东在显名前不能享受股东的所有权利(隐名股东只能根据协议向他的代表人主张利益)。 2、协议要注意红利的分配方式,你俩约定的红利分配和公司股东会决定的分配方式矛盾时的处理办法。 3、可以和其他股东另外签订一份补充协议,提及您做为隐名股东及参股金额。 4、您和甲的协议最好能加盖公司公章。 5、隐名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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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股东协议海南在线咨询 2022-01-201.需要签订隐名股东协议(协议可以委托律师起草)隐名股东也叫实际投资人,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与隐名股东对应者,通常被称为显名股东。隐名投资是指投资人实际认购了出资,但是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股票(仅指记名股票)、出资证明书和工商登记等却显示他人为股东的一种投资方式,在这种投资方式中,实际出资并享有投资收益的人被称为“隐名投资人”、“实际投资人”或者“隐名股东”,而被个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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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股东协议x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02在公司设立之时,各股东的意愿、想法可能都存在差异,相关的谈判磋商也较为耗时、复杂,为了保证公司设立的可行性,固化各方的协商结果,股东协议书应运而生。那么,该如何撰写一份完整有效的股东协议书呢?首先,一般先对设立公司的目的、协议背景进行简要描述,彰显各方的合作意愿及目的;其次,协议中应详细列明出资人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接下来,还应根据各方协商谈判的结果确定今后公司的分红机制,分红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