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如何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7 21:42:23 390 人看过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一、与孕妇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的标准

员工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能与员工解除合同。怀孕女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按女职工工作年限,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此外,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还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公司突然辞退员工,应该怎么赔偿?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15: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履行劳动合同相关文章
  • 劳动合同期满了用人单位是否要和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呢
    1、用人单位应在一个月内补签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是对出现劳动合同到期但劳资双方未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形后,判定双方在事实劳动关系中所应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依据。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均无意向解除劳动关系时,在未对权利义务进行明确变更的情况下,视为双方按照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原条件”包括工作内容、工资报酬、劳动纪律、劳动条件等内容,但不包括原劳动合同期限。2、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与职工之前签订的劳动合同已经到期,同时也不存在新签订的劳动合同,但双方之间
    2023-04-27
    176人看过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续订劳动合同的,如何计算医疗期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后续订劳动合同时,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的通知》(沪府发[2002]16号)确定的医疗期,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应合并计算,累计病休时间应从适用上述市政府通知之日起计算。一、《条例》实施以后,如何对待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或违约金?《条例》实施前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按照当时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服务期或违约金的,《条例》实施后双方应按原约定的内容继续履行。二、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如何适用法律?原事业单位在《条例》实施后转制为企业的,其劳动关系的处理应当适用《条例》。原聘用合同中或实施转制过程中通过民主程序确定的劳动待遇高于《条例》规定的,双方应按约定的内容履行,低于《条例》规定的,双方应按照《条例》的规定执行。三、复退、转业军人的工作年限如何计算?复员退伍军人、军队转业干部由政府部门初次安置进单位时,双
    2023-03-21
    130人看过
  • 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能否调整劳动者的岗位
    当前实际用工过程中,单位调整劳动者岗位的现象比较常见,《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协商变更和法定变更的情形。用人单位对于职工的工作岗位安排有一定的自主权,《劳动合同法》对单位如何处理患病职工也有明确的规定,可以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林某作为驾驶员,由于其工作性质特殊,身患高血压继续从事原岗位工作有重大安全隐患,单位考虑到安全生产及林某健康因素,与其沟通并提供岗位调整方案,并没有违反诚信原则。劳动者对此有异议的,应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解决问题,而不可消极对抗,私自缺勤,否则可能承担因自身无故缺勤而导致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利后果。但是,用人单位也不得在未经协商也无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随意变更职工的工作岗位。即便是由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发生变化,为了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用人单位也应当对调整劳动者工作内容和工资报酬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作出说明,避免发生纠纷。《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劳
    2023-06-13
    403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中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是我国劳动法中独有的概念。用人单位主要指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符合用人资格的其他劳动组织,在一定情况下还包括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组织。其中,企业既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等,也包括法人企业、非法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是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从事工商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体单位,也就是我们俗称的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我国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主要有各类民办学校、医院、文艺团体、科研院所、体育场馆、职业培训中心、福利院、人才交流中心等。基于这类单位企业化管理的实质,将其内部的劳动关系纳入《劳动合同法》调整。以上用人单位的用工都适用《劳动合同法》。需要说明
    2023-06-09
    419人看过
  •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职工如何要求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毕竟我国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同一个劳动者是不能同时与两家及其以上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签订两份以上的劳动合同。而此时对于单位来讲,如果发现自己的员工有在外兼职的情况,其实如果单位内部在这方面有相关规定的话,则可以按照内部的规定进行处理,就包括辞退该员工。一、分公司可以跟员工签劳动合同吗1.分公司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具有用工权,可以作为“用人单位
    2023-03-13
    343人看过
  • 劳动合同纠纷:单位与劳动者如何维权
    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2、调解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3、仲裁合同当事入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4、诉讼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通过何种途径解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者一旦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可以采取以下途径处理:1、协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平等、公平、自愿、合法的前提下,可以自行协商处理。2、申请调解。劳动者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3、仲裁。如果没有达成调解协议
    2023-07-18
    200人看过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应履行哪些手续
    (一)劳动者辞职到期以后,用人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结清劳动者所有的工资以及为其办理离职手续和社保转移手续。辞职的流程是: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30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并领取离职手续表。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2、按照离职手续表办理相关手续:(1)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主管以上岗位需经总经理签字。(2)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工作服,办公用品,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3)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项,出差报销),如有拖欠当场清还,无拖欠则由财务部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4)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关于与XX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凭备案审核
    2023-04-06
    53人看过
  • 用人单位发生变更时,如何履行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33条规定,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出资人的变更不得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本条款规定了当雇主的某些事项发生变更时,劳动合同的有效性。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客观条件的变化,用人单位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出资人也可能发生变更。如何识别这些变化,这些变化是否影响劳动合同的效力,劳动合同能否继续正常履行,都是《劳动合同制度》实施过程中一直存在的问题。劳动关系双方也根据各自的利益和需要解释这种情况,经常相互争论。《劳动合同法》的这一规定明确规定,上述部分事项的变更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即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效力。换言之,当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出资人发生变更时,劳动合同将按原合同履行。雇主和工人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没有改变。即使发生劳动争议,在仲裁和诉讼的某些事项发生变化之前,仍将根据劳动合同进行仲裁和判决
    2023-05-07
    154人看过
  •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如何解除合同?
    一、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如何解除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方法有2种,即约定和法定解除合同。具体包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过失性辞退;经济性裁员;非过失性辞退;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有哪些?1.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实体、程序上的限定条件,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内容、形式、程序不违反法律禁止性、强制性规定即可。若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2.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即
    2023-04-13
    240人看过
  • 单位怎样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如何解除劳动合同?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具体又可以分为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一)预告解除概念:即劳动者履行预告程序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两种情形:1、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即时解除:即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形。对于第一款规定的几种情形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注意: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这种属于即时解除中可以立即解除且不用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的情形。注意:对于劳动者可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上述情形,劳动者无须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二、单位怎样解除劳动合
    2023-04-29
    468人看过
  • 没有劳动合同如何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关系?
    没有劳动关系,建筑工地群里劳动不过关系工作证或工作牌、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劳动者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都可以作为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签劳动合同后应该多久可以确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
    2023-07-22
    175人看过
  • 劳动者已履行增进义务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案由申诉人:黄某,男,35岁,某市物资贸易公司业务员。被诉人:某市物资贸易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某,某市物资贸易公司。1995年4月2日,用人单位以黄某将知晓的业务转交他公司,造成公司经济损失,要求林某赔偿经济损失伍万元或终止劳动合同,林不服向当地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要求撤销单位处理决定。调查过程经查明,黄某是被诉人单位合同制业务员,1990年与单位签有为期十年的劳动合同,负责公司汽车和钢材购销业务。1995年1月3日,黄某从外地获知在A公司有批东风牌汽车急于出售,售价比市场价低30%。黄当即电报通知其所在业务部经理董某。一个月后黄某回来后,董某亦未提及此事。黄某询问财务室是否有汽车业务往来时,被告知没有。黄某回家后适逢另一家物资公司老总来家作客,提及此事,随后打电话询问汽车是否已出售,得知仍未售出;该物资公司迅速购人,获纯利50万元。此事被黄某所在公司总经理林某知悉,认为黄某肥水外流,遂比
    2023-06-09
    89人看过
  • 劳动法30劳动者劳动合同履行地为何处?
    当员工与企业因为劳动合同发生纠纷的时候,解决纠纷的途径很多,但是每一种纠纷解决途径都要求先确定劳动合同履行地在哪里,因为确定完劳动合同履行地之后就可以准确找到相应的管辖机构。那么30劳动者劳动合同履行地为何处呢?一、30劳动合同履行地为何处?很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由此确定,本案中具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被申请人所在地即f市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二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
    2023-06-29
    176人看过
  • 劳动者不愿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如何处理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根据上述劳动法律的规定,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发出签订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并向劳动者提供劳动合同文本。如系劳动者的原因不愿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保留劳动者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证据材料或已通知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证据材料。如用人单
    2023-04-26
    406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合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合同履行,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完成各自义务的行为。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劳动者提供适当的工作场所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相关工作岗位,并按照约定的金额和支付方式按时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对于劳动者而言,必须... 更多>

    #履行劳动合同
    相关咨询
    • 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应如何处理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05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要么和劳动者协商解除合同,要么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要么有法定理由,否则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赔偿。 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
    • 被单位开除还能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合理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15
      用人单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必须经劳动行政部门的审批,否则即便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也是无效的,鉴于您已被单位开除,您可采取以下维权措施:1、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撤销开除决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2、在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可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要求其支付经济赔偿金,具体标准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单位未支付加班费的,您可一并要求其支付您在职期间的加班费及相应补偿 但需要注意的是:员工主张加班费
    • 劳动者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只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能否要求支付经济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1-24
      首先,劳动者不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仅仅是要求经济赔偿,可视为劳动者对解除合同无异议,接受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性质等同于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建立的劳动关系随劳动合同的解除而消灭。其次,工资支付的前提条件是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没有劳动关系就不存在支付工资一说,劳动者因不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自愿放弃了自己的劳动权利,双方劳动关系解除,其要求赔偿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至哺乳期满的工资自然没
    • 职工在试用期辞职,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4-23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本例中,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不合法,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合同,或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赔偿金等于双倍的经济补偿,具体经济补偿标准见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建议向劳动监察大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建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请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应当如实履行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03
      已经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要补签,劳动合同的补签不能免除未签劳动合同的责任。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