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京秦淮区拆迁补偿多少钱一平?
南京秦淮区属于三级的片区,因此补偿基准人均1.5一亩。
拆迁补偿标准是:
1.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以当地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确定,不得任意更改。
二、对于房屋的强拆会给予什么补偿?
1、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3、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4、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5、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三、房屋被强制拆迁时的听证原则是什么?
举行听证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公开原则
公开是听证程序顺利进行的前提条件,也是防止用专横的方法行使权力的有力保障。具体而言,公开原则要求听证程序公开进行,举行听证会之前应发出公告,告知利害关系人听证程序举行的时间、地点、案由等情况;允许群众、记者旁听,允许记者采访报道;在听证过程中,当事人有权在公开举行听证的地点进行陈述和申辩,提出自己的主张和证据,反驳对方主张和证据。
2、职能分离原则
职能分离原则是指在听证过程中从事裁决和审判刑听证的机构或者人员,不能从事与听证和裁决行为不相容的活动,以保证裁决公平。
3、事先告知原则
举行听证,作出强拆决定前,应当告知相对人听证所涉及的主要事项和听证时间、地点、以确保相对人有效行使抗辩权,从而保证行政决定的适当性与合法性。
4、案卷排他性原则
案卷排他性原则是在正式听证程序作出的决定只能以案卷为根据。
-
南京秦淮区拘留所地址
181人看过
-
征地拆迁南京有补偿吗多少钱
237人看过
-
南京拆迁赔偿多少钱,拆除补偿明细表
63人看过
-
北京拆迁每人补偿多少平米
392人看过
-
拆迁补偿地基一平补多少
346人看过
-
拆迁补偿一人算多少平
141人看过
-
淮南农村现在拆迁补贴是多少一平米辽宁在线咨询 2022-09-12征地居住房屋,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前款规定的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房屋建安重置价(房屋重置价格)是指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重新建造与被拆除房屋具有同等功
-
江苏淮安农村拆迁是按一平米多少钱补偿?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22虽然各农村地区的补偿标准不一,或多或少,不过大体上相差不大,下面的标准仅作参考:楼房3300元2,预制砖砼结构2800元2,砖瓦房2400元2,草房1900元2。2018年的政策还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改变: 1.实施双向补偿农民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权,但并不归农民个人所有,而是归村集体所有,所以房屋拆迁时仅补偿房屋,因为房屋是属于农民个人的,而从今年开始,不仅可以领到农村房屋的补偿,而且还可以领
-
-
南京拆迁赔偿多少钱,拆除补偿明细表广东在线咨询 2023-10-19具体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关于南京拆迁赔偿多少钱,拆除补偿明细表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
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交通违章要交多少钱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3-17不收取手续费;只需要缴纳罚款。缴纳的罚款需要根据违法行为的不同而不同,在50-2000元以内。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