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期间犯罪怎么处理有期徒刑缓刑如何执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1 17:43:15 149 人看过

一、有期徒刑缓刑如何执行

对于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

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不能立即交付执行。如果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押,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先行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并立即通知有关公安机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应当将法律文书送达当地公安机关。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宣告缓刑的罪犯,在宣告缓刑时,应当同时宣告缓刑的考验期。缓刑考验期满,公安机关应当向本人宣布并通报原判决的人民法院。

二、缓刑期间犯罪怎么处理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或者被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应当撤销缓刑的,由审判新罪的人民法院在审判新罪时,对原宣告的缓刑予以撤销;如果原来是上级人民法院宣告缓刑的,审判新罪的下级人民法院也可以撤销原宣告的缓刑。审判新罪的人民法院对原宣告的缓刑予以撤销后,应当通知原宣告缓刑的人民法院和执行机关。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应当依法撤销缓刑的,原作出缓刑裁判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同级公安机关提出的撤销缓刑建议书之日起1个月内依法作出裁定。人民法院撤销缓刑的裁定,一经作出,立即生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19: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缓刑相关文章
  • 有期徒刑的减刑缓刑执行期间的问题
    有期徒刑犯的减刑期限为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执行机关应当提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监狱减刑建议书。一、判三年几个月可以减刑判三年可以减刑一年零六个月。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
    2023-06-19
    332人看过
  • 死刑的缓期执行和有期徒刑的缓刑之间的关系
    死刑的缓期执行和有期徒刑的缓刑是不同的概念。死刑缓期执行,就是判处死刑,暂时不执行,让他服刑,根据表现再确定执行。见如下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1.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死刑减刑);3.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不必等两年)4.如果没有过失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缓刑:就是判处徒刑后不立即收监执行,而是由犯罪分子按照正常人一样生活,但是剥夺一些象集会游行的权利,要定期到公安机关汇报自己的活动情况。见《刑法》第七十六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第七
    2023-06-12
    337人看过
  • 执行能免除附加刑吗,缓刑期间又犯罪如何处理?
    一、执行缓刑能免除附加刑吗附加刑是主刑之外的刑罚,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执行的,是不影响附加刑的执行。最新刑法修正案八中关于这缓刑与附加刑的规定::对于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1)犯罪情节较轻;(2)有悔罪表现;(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二、缓刑期间又犯罪如何处理司法实践中,有的法院在对缓刑考验期内又犯罪的被告人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进行判决时,有时考虑到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好以及退赃、赔偿、缴纳罚金等情节,仍然适用了缓刑,这种做法违反了我国刑法关于缓刑适用的原则,是不可取的。刑法第
    2023-02-12
    126人看过
  • 缓刑犯缓刑期间被行政处罚
    缓刑期间再次犯罪,应该撤销缓刑,数罪并罚。一、身上有缓刑出交通事故是否可以判缓身上有缓刑出交通事故不能判缓。缓刑期间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应当撤销缓刑,数罪并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犯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前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二、取保候审一年到期是否自动解除办理了取保候审一年后,案子不会自动就撤销了。能取保候审的不是都应该没什么事了,具体情况还是看案情定。取保候审只是刑事案子的强制措施之一,是否撤销案子,要看本案是否有犯罪事实,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案子才会被撤销,撤销的程序由公安机关办理。实践中,取保候审的案子,还会经过检察院公诉、法院审判。等到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
    2023-03-13
    371人看过
  • 有期徒刑缓刑如何执行,什么情况下能减刑
    一、有期徒刑缓刑如何执行对于被判处徒刑缓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交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考察。对于被假释的罪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应当遵守刑法第75条规定的缓刑犯的行为准则。考验期内没有犯新罪、发现漏罪、或违反规定的,则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第一审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不能立即交付执行。如果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押,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先行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并立即通知有关公安机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应当将法律文书送达当地公安机关。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犯罪分子,在缓刑、假释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或者被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应当撤销缓刑、假释的,由审判新罪人民法院在审判新罪时,对原判决、裁定宣告的缓刑、假释予以撤销;如果原来是上级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宣告缓刑、假释的,审判
    2023-04-15
    148人看过
  • 缓刑考验:有期徒刑还是有期徒刑缓刑?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予以量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多长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刑法》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2023-07-16
    283人看过
  • 缓刑期间再犯罪处理怎么弄有适用于缓刑?
    根据《刑法》第76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中国现行缓刑的监管机关是公安机关,缓刑犯的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只是配合公安机关实施监管。目前尚没有对考察的具体操作程序、方法作出统一规定。在司法实践中,由于监督机关设置不合理,监管考察没有衡量标准,监管考察程序无章可循,诸多方面的原因,导致了对缓刑犯的监管流于形式,甚至监管失控。主要原因是:公安机关所承担的任务繁重,警力不足,不能有效地实施监管考察;监管考察工作在业务上与公安机关的业务并无实质联系,公安干警及缓刑犯的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的人员缺乏专业监管考察素质。表现为:①监管机关的工作制度缺乏具体的操作规则。由于在对缓刑犯的监管交接上没有明确的规定,法院宣告缓刑的判决生效后,有的执行通知书不能及时送达执行机关,有的缓刑犯属异地公安机关管辖,执行通知书则送达当地公安机关造成对
    2023-03-01
    451人看过
  • 缓刑和死缓的区别缓刑期间再犯罪如何处罚
    缓刑期间再犯罪怎么办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所谓缓刑,指的是人民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再犯罪危险以及对居住社区的影响,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其刑罚执行的制度。缓刑有一定的考验期,《刑法》第73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缓刑的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遵守我国《刑法》第75条的四项规定。同时,如果在考验期内没有发现判决之前有漏罪,或者重新犯罪,那么,在考验期满时就可以认为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现在问题的是,如果缓刑期间再犯罪怎么办我国《刑法》第77条规定,缓刑期间再犯罪新罪,应当撤销缓刑,并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依照69条的规定进行数罪并罚。因此,缓刑期间再犯罪,将会面临着撤销缓刑,
    2023-03-01
    400人看过
  • 缓刑考验期间怎么执行判缓刑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缓刑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检查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三)遵守检查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迁居的,应当报检查机关批准。拘留缓刑考验期限在原判刑期一年以上,但不得少于两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期限在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不得少于一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缓刑考验期限。缓刑考验期间犯新罪会怎样?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的,无论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数罪并罚后都必须是实际执行的刑罚。刑法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刑法》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
    2023-08-07
    136人看过
  • 判有期徒刑后判缓刑后怎么执行
    判有期徒刑后,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再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如果有期徒刑的剩余刑期在交付执行前只剩三个月,则由看守所代为执行。一、有期徒刑六个月是否会坐牢有期徒刑六个月是否会坐牢取决于情况:1、犯罪分子的判刑在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的,应当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2、有劳动能力的,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有期徒刑的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拘留的,拘留一日折扣一日。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时,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有关法律文件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二、拘留所是在派出所还是公安局管拘留所是羁押行政拘留(公安),司法拘留(法院)的地方。看守所是拘押看守所是羁押依法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公安、检察院)的地方。另外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
    2023-04-11
    195人看过
  • 死刑缓刑在哪里执行死缓执行期满如何处理
    一、死刑缓刑在哪里执行死缓一般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判决生效后将案犯转交同级(市级)司法局管辖的监狱执行。二、死缓的执行方式是怎样死刑缓期执行,是指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即死刑缓期执行,又称死缓。死刑缓期执行并不是一个独立的刑种,而是死刑的一种执行方式。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前提同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一样,必须是“罪行极其严重”,应当判处死刑的。如果法律没有规定死刑条款,或者所犯罪行不该判处死刑,就不能适用死刑缓期执行。例如,我国刑法规定对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在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同样也不适用死刑缓期执行。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是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犯罪分子的悔罪表现,可以不立即执行死刑。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是区分死刑立即执行与死刑缓期执行的界限。什么是不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案件呢?一般是指该罪犯罪行虽然极其严重,但犯
    2023-04-28
    467人看过
  • 怎样才能适用缓刑缓刑期间再犯罪的如何处理
    一、怎样才能适用缓刑暂缓量刑的适用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所犯罪行属非恶性犯罪,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过失犯罪的;2、犯罪后有自首、立功表现的;3、从犯、协从犯,犯罪情节轻微的;4、未成年人或者精神障碍的;5、赔偿被害者的损失或者被害人请求免予处分的;6、属初犯、偶犯,因判刑失业,家属无人抚养,陷于失学,受馁状态的;(三)未受过刑罚处罚,未因同种行为受过劳动教养或者三次以上治安处罚的。二、缓刑期间再犯罪的如何处理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我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
    2023-04-28
    134人看过
  • 犯下新罪后,缓刑期间如何进行处理?
    缓刑期间又违法的处理:看情况是否严重,涉嫌刑事犯罪的肯定立即撤销缓刑收监,如果只是一般性违法,一般是警告,3次警告后收监。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期间又犯新罪还可以再判缓刑吗?若犯罪分子在适用缓刑期间又犯新罪的,人民法院是不能再对其宣告缓刑的,应当对其进行数罪并罚。《刑法》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规定决定执行。《刑法》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
    2023-07-12
    168人看过
  • 刑法解释:第五十一条【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和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如何计算】
    第五十一条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解释】本条是关于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和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如何计算的规定。根据本条规定,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这里所说的“判决确定之日”,即判决生效之日,而不是指判决执行之日。因此,罪犯在判决生效后尚未送监执行的期限应当计人二年考验期内;但是对罪犯在判决生效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在二年考验期内。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是指对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直接减为有期徒刑的,其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如果减刑裁定在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以前生效,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至裁定减刑之日之间相隔的时间应计入有期徒刑的刑期内,但罪犯在死缓判决生效前先行羁押的日期和缓期执行的二年考验期不能计人有期徒刑的期限内。
    2023-06-11
    216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缓刑
    词条

    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更多>

    #缓刑
    相关咨询
    • 缓刑期间被判处有期徒刑, 缓刑期间又犯罪, 缓刑期间又犯罪怎么处理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06
      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如果你没办法让法院相信你的确无力支付罚金的话
    • 缓刑考验期内再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缓刑期间又犯罪的应当如何处理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01
      被宣告缓刑的人在考验期又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刑法》第七十七条【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
    • 缓刑期内犯罪属于刑罚执行期间又犯罪吗, 缓刑期内犯新罪该如何处理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14
      缓刑期内犯罪属于刑罚执行期间又犯罪。缓刑是我国一种特殊的刑罚执行措施,对于被适用缓刑的罪犯,如果在缓刑执行期间,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而如果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进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的刑罚。《刑法》第七十七条【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
    • 有期徒刑缓刑后再犯是否有期徒刑缓刑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6-12
      被判缓刑的再犯罪不构成累犯。 首先,累犯是前罪与后罪都是故意犯罪,此为构成累犯的主观条件; 其次,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5年之内,这是构成累犯的时间条件; 最后,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这是构成累犯的刑度条件。 而判处缓刑的人实际上并没有执行刑罚,所以前罪被判缓刑的不构成累犯。
    • 缓刑期间再犯新罪怎么处理?缓刑期间又犯新罪?缓刑期间有哪些规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22
      缓刑是一种附条件的不执行。我国刑法中的缓执行制度,是附有一定条件的暂缓执行刑罚或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制度,即指人民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认为暂不执行原判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在一定考验期内,暂缓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则应当撤销缓刑,并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我国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