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有什么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5 10:45:12 245 人看过

1、土地使用权人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与受让方订立合同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但起诉前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2、土地使用权人作为转让方与受让方订立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后,当事人一方以双方之间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3、转让方未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证书与受让方订立合同转让土地使用权,起诉前转让方已经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同意转让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4、未能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受让方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按照《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有关规定处理。《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5、土地使用权人与受让方订立合同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起诉前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同意转让,并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土地使用权人与受让方订立的合同可以按照补偿性质的合同处理。综上所述,土地使用权是常见的物权,使用土地使用权要合法,包括程序及条件上。任何人都不得私自转让土地,违法用地会被国家土地管理部门处罚。如果转让土地,首先要经过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然后签订土地转让合同,支付好价款好进行过户。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担保

1、拟转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否存在瑕疵问题,是受让方必须关注的重点。

转让合同签订之前,必须去国土部门、房地产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有无抵押与被采取司法限制。

2、鉴于有无土地权属及相关争议不易调查,加之受让方的履约能力难以判断,应明确双方相互提供担保。

转让合同签订之时,双方应对有关应缴纳的税费项目、标准及数额进行咨询,并对税费负担问题进行明确。根据有关规定,税费的计算依据一般为土地成交价,若成交价格明显低于正常市场价的,则应以土地评估价作为计算依据。

总结全文就是土地使用证可以进行转让,同时应当根据转让流程讲清楚付款期限与金额,这样就能相互制约与督促,以方便降低双方交易风险,转让合同需要写清楚,不然后续出现矛盾就不是很好了。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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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9日 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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