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侵权赔偿的条件及特点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1 19:04:32 385 人看过

婚内侵权赔偿的条件如下:

1、必须存在侵权行为;

2、出现侵权结果;

3、侵权行为与侵权结果存在因果关系;

4、侵权人主观上有过错。特点如下:

1、侵权行为的广泛性;

2、侵权结果的严重性;

3、侵权人主观上有过错;

4、侵权行为与侵权结果存在因果关系;

5、存在夫妻关系是构成婚内赔偿的必要条件。

一、构成民事侵害的有哪些

民事侵害的构成要件指的是:行为具有违法性;存在损害事实;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客观联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无论其是故意还是过失,是一般过失还是重大过失,都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名誉侵权行为构成要件怎么认定

名誉侵权行为构成要件:

1、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

2、行为人行为违法。行为人侵害名誉权的对象应当特定而明确,具有指向性;

3、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法院经常通过使用“势必”“应当”“足以”等词汇,以说明其认为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三、侵权赔偿举证如何分配

侵权赔偿举证的分配为一般情形下原告需要举证证明被告有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对自己造成损害的事实、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间有因果关系、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情况下还需要证明侵权人主观上有过错。被告需要证明减免责任的事由和原告主观上也有过错及其他免责事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23: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婚内侵权相关文章
  • 婚内财产侵权的定义与特点
    婚内财产侵权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并且不是基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子女教育的需要,擅自对数额较大的共同财产做出处分,或者人为使另一方对财产丧失使用支配权的一种民事侵权的行为。婚内财产侵权是有合法夫妻身份的配偶一方对另一方的侵害。第三方与配偶一方共同侵害配偶另一方的合法权益也属于婚内侵权行为。但第三方对配偶一方的侵害不属于婚内侵权主体。婚内财产是什么婚内财产是指自夫妻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到离婚期间所得的合法财产,包括双方得到的奖金、工资;经营、生产的收益以及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收入。在夫妻没有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情况下,上述财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
    2023-07-19
    427人看过
  • 人身自由的特点,以及内容有哪些
    一、人身自由的特点人身自由有以下特点:1.人身自由权的权利主体只能是公民即自然人。只有具有公民的资格,其合法的权利才能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囚犯虽然也是公民,其行为触犯了法律,其人身自由权中的身体自由权被依法剥夺了,但其人身自由权中的精神自由权仍然存在。如囚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自主思考如何上诉、申诉、控告、辩护的自由。2.人身自由权是绝对权。实现此种权利不需要具体义务人的积极配合。3.人身自由权的客体是人身自由。人身自由包括身体自由和精神自由两部分,对应的人身自由权亦包括身体自由权和精神自由权。4.人身自由权的行使受法律的限制。法律限制公民在行使自由权的时候,不得违反社会的公共利益,不得妨碍他人自由的行使。只有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人身自由权,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二、人身自由内容有哪些人身自由内容有:1.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指公民享有人身不受任何非法搜查、拘禁、逮捕、剥夺、限制的权利。2.人
    2023-06-06
    371人看过
  • 侵权责任的承担,特点有哪些?
    一、侵权责任的承担侵权责任的承担有:1.停止侵害;2.排除妨碍;3.消除危险;4.返还财产;5.恢复原状;6.赔偿损失;7.赔礼道歉;8.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二、侵权责任的特点有哪些侵权责任的特点有:1.侵权责任是违反法定义务的法律后果,民事义务分为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行为人违反约定的民事义务产生违约责任,而违反法定义务则产生侵权责任。2.侵权责任是以侵权行为为事实根据所产生的责任,侵权行为与侵权责任是不可分的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3.侵权责任的形式不限于财产责任,侵权责任的主要形式是财产责任,但是,为充分保护公民、法人的人身权利,法律也规定了一些非财产责任形式。4.侵权责任具有法定性,侵权责任不允许当事人事先加以约定,即使当事人事先有约定,该约定也是无效的。三、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有哪些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包括过错原则和无过错原则。按照法律
    2023-06-07
    147人看过
  • 营业外收入的特点及内容有哪些
    营业外收入就是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营业外收入主要特点有:1、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一般彼此相互独立,不具有因果关系。2、营业外收支通常意外出现,企业难以控制;3、营业外收支通常偶然发生,不重复出现,企业难以预见;4、营业外收支不与企业经营努力有关。营业外收入包括哪些内容:(1)固定资产盘盈。它指企业在财产清查盘点中发现的账外固定资产的估计原值减去估计折旧后的净值。(新准则中计入“以前年度损益”帐户)(2)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它指处置固定资产所获得的处置收入扣除处置费用及该项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与所计提的减值准备相抵差额后的余额。(3)罚款收入。它是指对方违反国家有关行政管理法规,按照规定支付给本企业的罚款,不包括银行的罚息。(4)出售无形资产收益。它指企业出售无形资产时,所得价款扣除其相关税费后的差额,大于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与所计提的减值准备相抵差额的部分。(5)因
    2023-06-13
    85人看过
  • 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及特点有哪些
    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及特点一、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1、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在遗赠方和扶养方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才能成立。凡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不损害公共利益、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准则的遗赠扶养协议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均必须遵守,切实履行。任何一方都不能随意变更或解除。如果一方要变更或解除,必须取得另一方的同意。而遗赠是遗嘱人单方的法律行为,不需要他人的同意即可发生法律效力。遗赠不仅可以单方面订立遗嘱,而且还要以随时变更遗嘱的内容,或者撤销原遗嘱,另立新遗嘱。2、遗赠扶养协议是有偿的、相互附有条件的,它体现了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而遗赠是财产所有人生前以遗嘱的方式将其财产遗赠给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行为,它不以受遗赠人为其尽扶养义务为条件。3、遗赠扶养协议不仅有遗赠财产的内容,而且还包括扶养的内容。而遗赠只是遗赠财产,没有扶养的内容。4、遗赠扶养协议从协议成立之日起开始发生法律效力
    2023-06-12
    170人看过
  • 惩罚性赔偿的特点有哪些?
    一、惩罚性赔偿的特点有哪些?(一)该责任是由于加害人的恶意行为所引起的,通常情况下加害人存在主观故意是主张该责任的一个前提条件,主要适用过错主义原则。(二)该责任的构成及赔偿金的标准确定,必须以能够遏制加害人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破坏为目的。要坚持法定主义原则,但同时要求赔偿的权利由受害人自主决定是否主张,即受害人享有要求赔偿的权利,也可放弃该权利。(三)虽然惩罚性赔偿金具有补偿和惩罚的功能,但真正意义上的惩罚性赔偿金不包括补偿性赔偿金在内,仅指法院判决的超出实际损失的具有惩罚性的部分。例如我国《消法》第49条的规定,虽然俗称“双倍赔偿”,但其数额上包含了补偿性赔偿在内,就惩罚性赔偿责任的承担份额来说其实质上仍然是“一倍”赔偿。二、惩罚性赔偿的计算方式是怎样的?惩罚性赔偿一般都是按天进行计算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
    2023-04-24
    107人看过
  • 业主反索赔的内容及特点
    (一)对承包商履约中的违约责任进行索赔。它包括以下内容:1.工期延误反索赔。由于承包商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业主可要求支付延期竣工违约金,确定违约金的费率时可考虑的因素有:业主盈利损失;由于工程延误引起的贷款利息的增加;工程延期带来的附加监理费用及租用其他建筑物时的租赁费。2.施工缺陷反索赔。如工程存在缺陷,承包商在保修期满前(或规定的时限内)未完成应负责的修补工程,业主可据此向承包商索赔,并有权雇用他人来完成工作,发生的费用由承包商承担。3.对超额利润的索赔。如工程量增加很多(超过有效合同价的15%),使承包商在不增加任何固定成本的情况下预期收入增大,或由于法规的变化导致实际施工成本降低,业主可向承包商索赔,收回部分超额利润。4.业主合理终止合同或承包商不正当放弃合同的索赔。此时业主有权从承包商手中收回由新承包商完成工程所需的工程款与原合同未付部分的差额。5.由于工伤事故给业主方人员和第
    2023-06-05
    487人看过
  • 医疗侵权行为有哪些特点
    1、医疗侵权行为主体是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非法行医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触犯刑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也应承担民事责任。因非法行医的行为人不具备订立医疗合同的民事主体资格,这种民事责任性质,不应理解为违约责任,而应理解为侵权责任,可依照侵权行为法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2、医疗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是过错原则。考虑到举证的难易,同时也考虑因过错的医疗行为而遭受侵害的患者能获得更多的赔偿机会,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的行为是否存在过失、医疗行为是否符合医疗常规、是否符合专业的标准,应由医疗机构负举证责任。一、医疗侵权民事赔偿的基本原则是什么1、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注重保护医疗科技的发展。确定医疗损害赔偿,其出发点是要充分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经济赔偿一方面弥补患者所受的损害,另一方面也促进医疗机构提高医疗技术水平。2、科学分析患者原有疾病、过失医疗行为在损害后果中发挥的作用。充
    2023-04-02
    237人看过
  • 婚内财产侵权的概念及其特征
    什么是婚内财产侵权?应当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并且不是基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子女教育的需要,擅自对数额较大的共同财产做出处分,或者人为使另一方对财产丧失使用支配权的一种民事侵权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特征:1、发生时间的特殊性:只是存在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包括分居、诉讼期间和离婚判决未生效期间。其余包括婚前、婚后发生的侵权行为、男女同居期间发生侵权行为均不属于婚内侵权。2、侵权主体的特殊性:是具有合法夫妻身份的配偶一方对另一方的侵害。第三方与配偶一方共同侵害配偶另一方的合法权益也属于婚内侵权行为。但第三方对配偶一方的侵害不属于婚内侵权主体。3、侵权目的的特殊性:夫妻双方都有权基于家事代理权的范围内,处理夫妻共同财产。而婚内财产的侵权行为不是基于夫妻共同生活的目的,以不合理的理由,不合法的手段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剥夺了配偶另一方对被处理财产的权益和知情权。4、括夫妻一方占有使
    2023-03-09
    129人看过
  • 侵占罪有哪些特点
    刑事责任能力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侵占罪有以下几个特征:(一)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同于遗弃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二)侵占罪是典型的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本条是刑法分则中规定的五种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中惟一没有例外,只能由受害人或依刑法第98条的规定由其近亲属告诉的犯罪。(三)表现形式为合法持有非法侵吞,行为人将自己业已合法持有的他人财物归为己有,并且拒不交出,所以,侵占罪的既遂一般以拒不交出为条件。一、侵占罪行政案件立案标准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
    2023-03-11
    60人看过
  • 离婚赔偿的条件有几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请求离婚赔偿的条件是什么?离婚损害赔偿的适用,以夫妻中的一方对离婚存在过错为前提,这里包含两层意思:一是离婚损害赔偿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存在过错,行为人虽实施了损害行为,但主观上不存在过错的,不适用离婚损害赔偿;二是该种过错必须是导致离婚的原因,虽有过错,但并未导致离婚的结果,或虽然离婚,但导致离婚的原因并非过错方的过错行为的,均不能适用离婚损害赔偿。《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
    2023-08-04
    109人看过
  • 环境侵权有哪些特点,免责的情形有哪些?
    一、环境侵权有哪些特点环境侵权的特点包括:1.主体的不平等性、不可互换性与不特定性。2.侵害对象的广泛性。传统侵权行为是致害行为直接作用于个体受害人的人身或财产,相对较为清晰和直接;而环境侵权则要经过某一环境介质(如受污染的空气、水流、土壤等作用于群体或不特定人的人身及公私财物)。3.损害结果具有潜伏性、滞后性与放大性。环境侵权造成的损害,受害人往往不能及时发现,损害往往要潜伏很长时间。环境损害之所以具有潜伏性,是因为环境的自净能力所决定的。二、环境侵权免责的情形有哪些环境侵权免责的情形包括:1.不可抗力。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根据现行环境法律,它主要是指地震、海啸等极端自然灾害和战争。对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和《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九十二条还特别规定: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
    2023-06-06
    100人看过
  • 财产侵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财产侵权有哪些赔偿
    一、财产侵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财产侵权的构成要件具体有以下几点:1.行为违法。所谓行为的违法性,是指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或强制性规定。2.损害事实。损害事实既包括对公共财产的损害,也包括对私人财产的损害,同时还包括对非财产性权利的损害。3.因果关系。侵权行为中的因果关系是指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客观联系,即特定的损害事实是否是行为人的行为必然引起的结果。二、财产侵权有哪些赔偿财产损害赔偿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财产损失,如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2.设施,如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3.修复。4.折价赔偿。5.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就地治疗为主。6.实物赔偿。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三、财产侵权纠纷诉讼
    2023-05-06
    495人看过
  • 国家赔偿法的特征有哪些显著特点?
    我国国家赔偿法的作用有:建立健全国家责任制度、保障公民权利、调整公私利、规范国家权力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一条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刑拘国家赔偿法律有哪些规定?刑拘国家赔偿法律有哪些规定《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
    2023-07-06
    179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婚内财产侵权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并且不是基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子女教育的需要,擅自对数额较大的共同财产做出处分,或者人为使另一方对财产丧失使用支配权的一种民事侵权的行为。... 更多>

    #婚内侵权
    相关咨询
    • 婚前财产协议有哪些条件及特点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8-10
      婚前财产协议的特点有:当事人是婚姻双方;财产范围包括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约定只对婚姻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 婚内侵权有哪些特征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1-27
      婚内侵权的特征如下: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法定权利和义务即配偶人身权及由人身权派生的配偶财产权是婚内侵权的前提; 2、婚姻关系的存续是婚内侵权的时间要件,即婚内侵权必须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婚前及离婚后的侵权行为皆非婚内侵权; 3、婚内侵权主体具有特定性,即婚内侵权只能是夫对妻或妻对夫的侵权,单纯的第三者不能成为婚内侵权的主体; 4、婚内侵权的方式具有多样性,即婚内侵权可以作为或不作为方式完成
    • 婚内侵权行为的定义及表现形式及责任的婚内侵权行为的特点是什么呢?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5-06
      婚内侵权行为是合法夫妻一方违背了法律对夫妻权利义务的规定,实施了危害对方的人身权、财产权,使对方的人身、财产乃至精神受到损害的过错行为。婚内侵权行为的特点是违反了夫妻间的权利义务。 如违反了夫妻间忠诚义务、抚养义务、尊重义务等。婚内侵权行为比一般的侵权行为更为广泛。其行为主要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以及其它较为严重侵权行为。其方式有作为或不作为。其行为既可直接作
    • 医疗侵权案件及赔偿项目有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2-22
      医疗侵权损害赔偿项目有: 一、医疗费; 二、误工费;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 四、护理费; 五、残疾赔偿金; 六、残疾用具费; 七、丧葬费;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 九、交通费; 十、住宿费;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 十二、营养费。
    • 专利侵权行为的构成条件有哪些,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及侵权赔偿标准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08
      据《专利法》第60条规定,在专利有效期内,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某专利的行为就是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即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使用、销售其专利产品,使用其专利方法,或制造、销售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就是侵权行为。 构成侵权行为,一般应具备以下几个法律特征: 1.有被侵权的对象。侵权人有侵权行为,就是指有被侵权的对象—即记载在专利文件中的专利产品、专利方法或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2.必须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