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中另有重要罪行指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4 14:50:09 130 人看过

一、公安机关报请核准追诉的案件由什么检察院受理

1、人民检察院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另有重要罪行是指与逮捕时的罪行不同种的重大犯罪或者同种的影响罪名认定、量刑档次的重大犯罪。

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一十五条

二、刑事案件侦查期限是多长,侦查后怎么处理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3、下列案件在刑事诉讼法156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刑事诉讼法158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5、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157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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