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户纠纷恶化:业主和买家如何维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6 08:53:55 150 人看过

当事人因购房合同尾款发生纠纷的,可以先与对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再请有关调解组织进行调解。能够达成调解协议的按照协议履行达不成协议的,有仲裁协议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没有的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判决。

二手房过户的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1份、产籍图4份);

2、契税证;

3、身份证(夫妻双方)(复印件2份);

4、夫妻双方户口簿(复印件1份);

5、结婚证(如丢失到原婚姻登记的民政部门补办,其他证明方式不被承认);

6、单身、离婚者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民事调节书或法院判决书,离婚未再婚证明;

丧偶者提供购房证明、丧偶未再婚证明;未婚者提供未婚证明(复印件1份)。

法律依据:

《房地产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房地产转让的价格由转让当事人协商议定。经济适用房的销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

集体、国有房地产转让时,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房地产转让合同中载明的价格应当包括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的价格。

第十六条共有房屋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租赁房屋出售时,出租人应在法定期限或约定期限内书面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应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书面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解法》第二条本法所称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第三条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二)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三)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仲裁协议;(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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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1日 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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