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的情况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1 13:20:09 149 人看过

不当得利是指在给付时没有设定明确的目的或者目的已经消失,导致给付发生或者对于受让人造成了不必要的利益。这种情况下,受让人可以获得不当得利,并且无权请求偿还。在一些情况下,不当得利可以被法律所保护,但在其他情况下则不然。因此,在处理不当得利问题时,需要仔细分析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以确定是否构成不当得利。

在以下情况下,会涉及到不当得利的问题:1、在开始时就没有设定给付的目的。指给付之时即不具有给付的原因,其典型为非债清偿及作为给付的原因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2、给付目的嗣后不存在。是指给付时虽有法律上的原因,但其后该原因不存在,因一方的给付而发生不当得利。3、给付目的不达。

不当得利的认定原则是什么?

不当得利是指在某种情况下,某人获得了不当的利益,而他人却受到了损失。为了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我国法律对不当得利行为进行了明确的认定原则。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三条的规定,无因管理、扶养、抚养、赡养等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行为,不适用不当得利的规定。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明确了遗失物的认定原则,即发现遗失物的人可以请求拾得人返还,拾得人返还后,可以向其请求适当费用。

另外,《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六条规定了无权处分人的处分行为效力,即无权处分人处分他人财产的,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权处分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处分行为有效。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各方权益,依法对不当得利行为进行认定。对于确实属于不当得利的情况,法院会判决恢复原状,予以收归;对于非不当得利的情况,法院则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总之,我国法律对不当得利行为进行了明确的认定原则,以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司法机关应依法办事,严格审查案件事实,确保公正司法。

不当得利问题涉及给付目的、给付原因以及处分行为效力等方面。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各方权益,依法对不当得利行为进行认定。对于确实属于不当得利的情况,法院会判决恢复原状,予以收归;对于非不当得利的情况,法院则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总之,我国法律对不当得利行为进行了明确的认定原则,以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司法机关应依法办事,严格审查案件事实,确保公正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第九百八十六条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第九百八十七条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第九百八十八条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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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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