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法条练习:刑事赔偿的范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11:23:17 64 人看过

重点法条6刑事赔偿的范围

第十五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二)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第十六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二)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配套练习】

1.王某是监狱管理人员,与郭某有隙。后郭某因盗窃罪被关押于王某所在的监狱。王某于是在巡视时借机找碴儿,对郭某进行殴打。郭某被打成重伤,遂要求刑事赔偿。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国家不应当给予刑事赔偿,因为王某的行为是个人行为

B.国家应当给予刑事赔偿,因为王某的行为侵犯了田某的人身权

C.国家在赔偿后,应当向王某追偿

D.王某的行为如果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答案】BcD

【解析】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5条第(4)项的规定,行使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殴打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这是与职权有关的行为,而不仅仅是个人行为。所以A项的说法不正确,B项说法正确。第24条规定,有本法第15条第(4)项规定情形的,赔偿义务机关在赔偿损失后,应当向工作人员追偿,对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CD项正确。

2.2002年7月3日,张某驾驶车辆携带所承包金矿自产30公斤黄金前往甲市销售,途中被甲市公安局截获。公安局以张某违反《金银管理条例》,涉嫌经营国家限制买卖物品为由,对张某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并扣押了涉案黄金。随后检察院批准对张某逮捕。2003年2月,国务院发布决定,取消了涉及黄金生产销售的许可证,检察院遂以认定犯罪的法律、法规已经发生变化为由,作出不起诉决定,但并未返还扣押的黄金。张某不服,提出国家赔偿请求。关于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28日 17: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没收财产相关文章
  • 刑事赔偿的范围及赔偿义务机关
    《国家赔偿法》规定国家赔偿包括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两种。刑事赔偿是指司法机关错拘、错捕、错判而引起的国家赔偿。1、赔偿范围《国家赔偿法》第十五、十六条规定了刑事赔偿的范围:(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6)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7)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国家赔偿法》第十八条同时规定了国家不承担刑事赔偿责任的几种情形:(1)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2)依照刑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3)依
    2023-06-04
    322人看过
  • 律师解答刑事赔偿的范围
    法律咨询师:刑事赔偿范围,是指行使侦察、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行使侦察、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和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1]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2]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2023-06-13
    180人看过
  • 浅论刑事赔偿范围的扩张
    论文摘要:现行国家赔偿法对刑事赔偿范围的规定过于狭窄,不能充分发挥权利救济和制约预防功能。文章围绕刑事赔偿范围的扩张,对几个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论文关键词:刑事赔偿范围危险责任公民虚伪供述权利救济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赔偿法,初步确认了公民申请国家赔偿的宪法权利,这对于消除封建特权思想流毒,重新调整官民关系,监督、制约权力依法行使,具有重要意义。但国家赔偿法所规定的刑事赔偿范围过于狭窄,不能全面救济被侵害权利,需要及时调整。笔者拟从刑事诉讼实践的角度,对涉及赔偿范围的几个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良对策。一、以危险责任替代违法责任,作为错误拘捕的归责原则。国家赔偿法第2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作为总则性的规定,该法条适用于刑事赔偿中对无辜者错误拘留、逮捕的归责,即无罪拘捕必须具备“违
    2023-06-11
    237人看过
  • 行政赔偿范围和刑事赔偿范围有什么不一样
    根据《司法行政机关行政赔偿刑事赔偿办法》,行政赔偿、刑事赔偿的范围和条件包括:第五条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狱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刑事赔偿:(一)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服刑人员,造成身体伤害或死亡的;(二)殴打或者唆使、纵容他人殴打服刑人员,造成严重后果的;(三)侮辱服刑人员造成严重后果的;(四)对服刑期满的服刑人员无正当理由不予释放的;(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戒具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死亡的;(六)其他违法行为造成服刑人员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第六条司法行政机关的劳动教养管理所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行政赔偿:(一)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被劳动教养人员,造成身体伤害或死亡的;(二)殴打或者唆使、纵容他人殴打被劳动教养人员,造成严重后果的;(三)侮辱被劳动教养人员造成严重后果的;(四)对劳动教养期满的被劳动教养人员,无
    2023-06-13
    90人看过
  • 司法赔偿范围概述一、司法赔偿范围的含义
    一、司法赔偿范围的含义司法赔偿范围是指国家对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违法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的哪些损害予以赔偿的范围。1.对受害人来说,司法赔偿范围决定了其享有的司法赔偿请求权的范围。2.对司法赔偿义务机关来说,确定了承担赔偿义务的范围。3.对人民法院而言,明确了法院解决纠纷的范围。二、司法赔偿范围的确定1.取决于国家的法治状况;2.受制于国家的财力状况;3.司法侵权数量的大小,也是确定司法赔偿范围的一个现实因素。我国确定司法赔偿范围,基于司法工作的实际和国家的财力状况,实行有限赔偿,具体遵循以下的原则:1.刑事赔偿采取无罪羁押赔偿的原则;2.对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司法赔偿采取限制原则。三、立法方式我国《国家赔偿法》采概括式和列举式结合的做法。《国家赔偿法》第2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
    2023-04-24
    287人看过
  • 重婚罪民事赔偿范围及标准
    重婚罪民事赔偿:1、损害赔偿。重婚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赔偿。2、离婚时分割财产和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时,无过错方应得到照顾。3、停止侵害。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判决当事人解除重婚,停止继续侵害合法配偶权益。重婚罪在什么情况下会构成重婚罪重婚在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以及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且情节较为严重,危害较大的情况下会构成重婚罪。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23-07-09
    63人看过
  • 保险公司对重大事故的赔偿范围
    根据我国《机动车交强险条例》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交通事故理赔中保险公司承担什么责任这里保险公司对第三者的赔偿责任如果为合同责任,那么,保险公司应当以被保险人在事故中的责任大小来予以赔偿,假若甲车辆在事故中应当承担主要责任,第三者的损失为10万元,依据侵权赔偿的原则,那么甲应当赔偿第三者7万元,再根据被保险人甲车辆与保险公司的合同,那么保险公司也应当赔偿第三者7万元,但是如果根据法定义务说,保险公司应当赔偿第三者10万元。在机动车相撞的场合下,保险公司向受害人承担赔偿的基础与机动车驾驶人向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基础并不相同。前者的基础在于强制性责任保险,其强制性体现在购买上的强制性和赔偿上的强制性。后者
    2023-07-02
    324人看过
  •  电梯事故赔偿范围的具体范围
    这段内容讲述了电梯事故的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住宿费用、餐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和后续治疗费等。如果致残,还包括后续治疗费。此外,受害者还可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电梯事故的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用、因事故而产生的误工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住宿费用、住院期间的餐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用等。如果致残的,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此外,受害者还可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 电 梯 事 故 赔 偿 范 围 包 括 哪 些 ?电梯事故赔偿范围包括哪些?根据《电梯安全法》规定,电梯发生事故时,电梯制造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电梯使用单位有过错的,则由电梯使用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电梯的维护保养责任则由电梯制造单位承担。电梯安装、改造或者修理的单位,
    2023-09-08
    265人看过
  • 实习生受伤也属于工伤赔偿的范围
    “上班的时候,因为工作意外受了伤,这算是工伤。”这样的说法,是不少人理所当然的想法。可是如果受伤的人是名实习生,并不是正式员工的话,那这伤还能不能算是工伤呢?对此不少单位和个人都不是非常确定。昨天,身为实习生的吴江女孩小敏,就因为自己工作时受伤的事情,向本报求助。“请问,我是名实习生,在厂里工作的时候受伤了,这算不算工伤啊?”昨天早晨8点左右,本报的帮办热线响起,记者接通电话后,里面传出来一个女孩怯生生的声音。经过交谈,女孩小敏告诉记者,她是名职大学生,今年7月份才毕业。去年10月份左右,是学校安排学生社会实践的时间,小敏经人介绍,进了吴中区一家皮鞋厂,在产品检验线上实习。哪想到就在去年12月初,小敏上班的时候,一次意外,手指被夹进了机器,造成了手指严重受损。当时厂里赶紧把她送去了瑞兴医院治疗,还通知了小敏的父母。在医院治疗期间,厂里除了当初小敏进医院时付的800元押金外,就没有支付任何费
    2023-06-10
    56人看过
  • 规范刑事赔偿范围统一疑案执法标准
    刑事赔偿法律制度的核心价值表现为对个体权利的尊重,平衡个体权利与公共权力的力量对比,最终促进公共权力的规范行使。当前,司法实践中对刑事赔偿的范围和存疑案件的赔偿在理解和执法标准上仍然存在分歧,严重影响了刑事赔偿法律制度的发展。我国历来重视对公民个体权利的保护,1995年国家赔偿法颁布实施,使我国的刑事赔偿由制度、观念转变为具体的法律规范。但由于立法较原则,给执法带来诸多不便,加之刑诉法的修改,使刑事赔偿的范围和存疑案件的赔偿更加复杂,在理解和执法标准上产生分歧,严重影响了刑事赔偿法律制度的发展。因此,我国刑事赔偿法律制度的发展亟须对现行立法进行反思和展望。■从立法上对刑事赔偿免责事由加以完善我国国家赔偿法在第十七条中规定了六种免责情形,较为合理地划定了国家赔偿的限度,体现了对公民权利的保护。但实践中赔偿义务机关有意引用免责条款规避赔偿义务,误用、滥用免责条款的现象十分突出,稍有不慎,国家权
    2023-04-24
    384人看过
  • 国家赔偿法修正案中关于刑事赔偿范围
    4月26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对被刑事拘留后释放的人员是否可获国家赔偿作出了规定。草案规定: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对于这种情况下采取的逮捕措施,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建议在国家赔偿法关于免责的规定中予以明确。
    2023-06-11
    491人看过
  •  刑事赔偿罪的范围及构成要件
    该段内容描述了刑事赔偿的范围,包括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违法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或超期羁押,在事后被证明违法;逮捕后案件被撤销、不起诉或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刑讯逼供导致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国家赔偿案中,刑事赔偿的范围包括以下情况: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违法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或超期羁押,在事后被证明违法;逮捕后案件被撤销、不起诉或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刑讯逼供导致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 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为范围标题: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为范围及责任追究根据我国《法官法》和《检察官法》的规定,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有以下违法行为的,将受到法律制裁:1. 利用职权或影响力干涉司法活动;2. 私自泄露司法秘密;3. 利用职权谋取不当利益;4. 纵容或包庇违法行为;5. 违法使用司法权
    2023-08-28
    358人看过
  • 2023刑事赔偿的义务主体是谁刑事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一、刑事赔偿的义务主体是谁刑事赔偿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当事人人身权、财产权造成损害而给予的赔偿。刑事赔偿义务机关是指接受刑事赔偿请求、支付赔偿费用、参加赔偿诉讼的义务方。具体而言,中国刑事赔偿义务机关按照下列原则予以确定:(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3)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4)二审改判无罪的,作出一审判决的人民法院和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5)刑讯逼供、殴打或者以其他暴力行为造成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或者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作出上述违法行为的工作人员所属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刑事赔偿的范围是什么刑事赔
    2023-06-11
    224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赔偿方面有哪些范围?
    一、在刑事诉讼中,错误拘留、错误逮捕、无罪错判的;刑讯逼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殴打或者以其他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二、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造成财产损害的。三、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1、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证供、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2、依照刑法第17条、第18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这主要包括:(1)不满14岁的人;(2)已满14岁不满16岁,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等罪行;(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犯罪的。这些人之所以被无罪释放,并非缺少犯罪事实,而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豁免了其刑事责任,因此,国家当然不应承担赔偿责任。3、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142条第2款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这主要包括:(1)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
    2023-06-21
    228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 所谓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是指属于犯罪分子本人实际所有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得的份额。应当严格区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与其家属或者他人财产的界限,只有依法确定为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 更多>

    #没收财产
    相关咨询
    • 刑事辩护的重点工作范围是什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03
      (一)控诉方指控的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 (二)控诉方或辩护方提供的证据,能证明属于下述情况,依据法律应当认定被告人无罪的: 1、被告人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2、被告人行为系合法行为; 3、被告人没有实施控诉方指控的犯罪行为; (三)其它依法认定被告人无罪的情况。
    • 重点规定损害赔偿的范围有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02
      合同法规定,合同解除后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合同解除后的损害赔偿范围可以分别不同情况: (1)协议解除合同的,当事人在协议中免除了对方损害赔偿责任的,协议生效后,不得再请求赔偿。 (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一般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扩大而没有采取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一方当事人因他方根本违约或者经催告仍不履行义务而解除合同的,如果解除只向将来
    • 离婚赔偿范围要点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10
      请求离婚赔偿的注意事项有:只有一方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以及提起诉讼要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内起诉。
    • 重庆市国家赔偿办法第三条规定的赔偿范围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04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职权行为被纠正的,作出纠正决定的国家机关应当告知受害人或者其权利承受人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 刑事赔偿请求人范围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6-10
      所谓刑事赔偿请求人,即因行使侦查、检察、审判和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违法侵害其人身权和财产权依照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有权提起国家赔偿请求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根据国家赔偿法18条的规定,主要包括: (1)受害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请求赔偿; (2)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 (3)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