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宜宾征地赔偿标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补偿、住宅临时安置补偿和非住宅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评估机构的选择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及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1.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按照被征收房屋评估单价乘以房屋的建筑面积,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
2.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根据被征收房屋性质对被征收人进行安置。
(1)被征收房屋性质为非住宅的,参照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对被征收人进行安置。安置房屋建筑面积与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相等的部分,按照安置房屋评估价值优惠10%与被征收人结算价差;超过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部分,按照安置房屋评估价值与被征收人结算价差。
(2)被征收房屋性质为住宅的,参照被征收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按照就近靠户型、征收一套对应安置一套的原则,对被征收人进行安置。被征收房屋和安置房屋按照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分别调换,并根据建筑面积评估单价结算套内建筑面积价差,房屋征收部门免收公摊面积补差款。安置房屋与被征收房屋套内建筑面积相等的部分,按照安置房屋评估价值优惠10%与被征收人结算价差,超过被征收房屋套内建筑面积的部分,按照安置房屋评估价值与被征收人结算价差。
(3)对私有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低于50平方米,他处无住房并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被征收人,按照不低于5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标准户型进行安置,被征收人不再支付50平方米以内建筑面积的补差款。
3.被征收房屋的装修补偿,由房屋征收部门按照评估机构评定结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
(二)搬迁补偿。
1.征收商业、办公、旅馆业、仓储以及工业企业等非住宅房屋的,根据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不含企业空地),按照2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被征收人搬迁补偿。
2.征收仓储、工业企业等非住宅房屋涉及货物转运及大型机器设备搬迁的,资产搬迁补偿费由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房屋征收部门按照评估结果给予被征收人资产搬迁补偿费。
3.征收住宅用房的,搬迁补偿标准为每户1200元/次。选择期房产权调换的,房屋征收部门按照标准给予被征收人两次搬迁补偿费。
(三)住宅房屋临时安置补偿。
住宅房屋临时安置补偿标准: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含50平方米)的,按照每户800元/月计算;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超过50平方米的,超出部分按照每月10元/平方米的标准计算。
1.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房屋征收部门按照住宅房屋临时安置补偿标准,一次性给予被征收人12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偿费。
2.被征收人选择期房产权调换的,房屋征收部门在过渡期限内,按照住宅房屋临时安置补偿标准给予被征收人临时安置补偿费。过渡期限从签订补偿协议并腾空交付被征收房屋之日起计算,到安置房交付次月止。安置房为砖混结构的,过渡期限不超过24个月;安置房为框架结构的,过渡期限不超过36个月。
3.因房屋征收部门的责任使得过渡期超过上述规定的,房屋征收部门按照以下标准按月及时给予被征收人临时安置补偿费:自征收补偿协议约定交房之日起,逾期不足6个月的,逾期时间内临时安置补偿费按照规定标准的1.5倍计算;逾期6个月以上的,逾期时间内临时安置补偿费按照规定标准的2倍计算。
(四)非住宅房屋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非住宅房屋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按照《宜宾市翠屏区国有土地房屋征收非住宅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附件1)的规定执行。
1.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房屋征收部门按照非住宅房屋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一次性给予被征收人6个月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2.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房屋征收部门在过渡期内按照非住宅房屋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给予被征收人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过渡期限从签订协议并腾空交付被征收房屋之日起计算,到安置房交付次月止。安置房为砖混结构的,过渡期限不超过24个月;安置房为框架结构的,过渡期限不超过36个月。
3.因房屋征收部门的责任使得过渡期超过上述规定的,房屋征收部门按照以下标准按月及时给予被征收人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自征收补偿协议约定交房之日起,逾期不足1年的,逾期时间内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按照规定标准的1.5倍计算;逾期1年以上的,逾期时间内非住宅房屋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按照规定标准的2倍计算。
二、政策性补助标准
被征收房屋性质为住宅和除工业企业外的非住宅的,房屋征收部门对被征收人给予政策性补助。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政策性补助包括购房补助、物管费补助、室内基本设施初装费和迁移费补助;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政策性补助包括物管费补助、室内基本设施初装费和迁移费补助。
(一)购房补助。
被征收房屋性质为非住宅的,房屋征收部门按照被征收房屋评估总价的20%给予被征收人购房补助;被征收房屋性质为住宅的,房屋征收部门按照被征收房屋评估总价的30%给予被征收人购房补助。
(二)物管费补助。
房屋征收部门根据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按照每月1元/平方米的标准,一次性给予被征收人3年的物管费补助。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小于50平方米的按照50平方米计算。
(三)室内基本设施初装费和迁移费补助。
天然气、水表、电表、热水器等室内基本设施的初装费和迁移费,按照《宜宾市翠屏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室内基本设施初装费和迁移费补助标准》(附件2)执行。选择货币补偿的,如果被征收房屋评估报告包括天然气、水表、电表等室内设施的,不再给予被征收人相应的室内基本设施初装费补助;选择产权调换的,如果安置房屋已安装天然气、水表、电表等室内设施的,不再给予被征收人相应的室内基本设施初装费补助。
-
宜宾县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340人看过
-
宜宾市工伤赔偿标准
480人看过
-
宜宾农村土地赔偿标准是什么?
314人看过
-
四川宜宾征地补偿标准是固定的吗
150人看过
-
宜宾市农村拆迁赔偿标准
119人看过
-
宜宾市工伤十级赔偿标准
304人看过
征地赔偿标准需要根据征地用途、征地位置、土地类型等因素进行评估。一般来说,征地赔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等。具体的赔偿标准和计算方式,需要根据当地政府发布的政策和标准进行确定。 在征地补偿中,应当遵循公平、... 更多>
-
宜宾征地补偿标准?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21在我国关于2020宜宾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
-
宜宾当地征地补偿标准重庆在线咨询 2022-05-17在我国关于2020宜宾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
-
宜宾县征地补偿标准?安徽在线咨询 2021-04-15因为每个地方的规定可能都不一样,如果有什么问题或疑问的话可以去当地有关部门了解一下具体内容,看看我们当地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虽然地被征走了但国家给了我们一些相应的补偿,让我们能与城市共发展也挺好的。
-
宜宾征地时补偿标准重庆在线咨询 2023-02-07征收每亩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均按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0倍计算。安置补助费依据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人均耕地面积,按以下标准计算:人均耕地1亩及以上的,每亩耕地按前3年平均年产值6倍计算;人均耕地1亩以下的每个安置人口按前3年每亩平均年产值6倍计算。征用非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上述标准减半计算。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各市(州)人民政府每3年修订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在执行中各市(州)人民
-
宜宾市南溪区征地赔偿标准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201.征地补偿款标准是应当按照土地原用途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如征收的土地是耕地,则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