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哪个部门签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5 17:02:43 245 人看过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只有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後,该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

一、土地取得方式有哪几种

土地取得方式有两种,即是出让和划拨。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是土地交易一级市场,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代表国家通过拍卖、招标、挂牌等方式出让。已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是土地使用权交易二级市,采取方式多为出售、交换和赠与。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没有具体的使用年限,只要地上物不灭失、国家不征用,土地使用权就存在。

二、土地出让与转让的区别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土地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使用者,并且收取土地出让金的行为;土地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其他使用者的行为。任何单位、组织以及公民不可以以侵占、买卖以及其他的形式,进行非法转让土地。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且给土地使用者进行补偿。

三、房屋产权年限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房屋产权年限一般是从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计算。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也就是房屋产权到期,此时可以申请续期,支付土地出让金。没有申请续期的,国家会收回土地。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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