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私法处理涉外法律冲突的途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4 15:34:57 113 人看过

有两种,即间接调整方法和直接调整方法。

(1)间接调整方法,又称冲突法调整,指在有关的国内法或国际公约中规定某类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受何种法律调整或支配,而不直接规定如何调整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之间的实体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一种方法。

(2)直接调整方法,又称实体法调整,指用直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实体规范来调整涉外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一种方法。

在解决同一涉外民事关系时,只能使用其中一种,不能同时使用。

人文精神是国际私法的永恒主题

人文关怀是人文精神的集中体现,而现代人文精神的核心是人性的张扬,是人的尊严与尊重的捍卫,是人的自由与解放。[3](P7)人文精神是国际私法的永恒的主题。缺乏人文精神的国际私法,注定会因生长土壤的“贫瘠”而发育不良;相应忽视人文精神的国际私法,无论它的完善程度如何,却注定要违背人类追求国际私法的初衷。“人文”是一个内涵极其丰富而又很难确切指陈的概念,“人文”与人的价值、人的尊严、人的独立人格、人的个性、人的生存和生活及其意义、人的理想和人的命运等等密切相关。人文精神是人对自身命运的理解和把握,或者说是对人类存在的思考,是对人的价值、人的生存意义的关注,是对人类命运、人类痛苦与解脱的思考与探索。人文精神可以界定为主要指一种追求人生意义或价值的理性态度。人文精神重视终极追求,执着探求超越现实的理想世界和理想人格,高扬人的价值,追求人自身的完善和理想的实现,谋求个性解放,建立人际间的自由、平等关系,实现自身的价值。由此可见,就其真实的意义和实质而言,人文精神乃是人对自身作为个体存在的价值与尊严、人性与人格、生存与生活、现实与理想、命运与前途的认识与理解、思考与把握。[4]西方古典自然法学说以人文主义为基础,强调人人具有生而不可剥夺的自然权利。这种“天赋人权”以不朽的宣言演绎出传统私法的三大原则,即所有权绝对、契约自由和过错责任。[5](P47)人文精神是以文艺复兴运动时期的人文主义为主流,包括后来的人本主义和18世纪启蒙运动的自由、平等、博爱和近世民主精神的体现。它为人的发现与一切为了人的现世精神,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人文精神积极关注世俗生活中人的地位、尊严、权利,但作为精神追求,又超越于现实的立足点,为未来更能充分展示人的自由天性和潜能的理想社会提供丰富的精神资源。[6]

人文精神是国际私法的精神底蕴,是国际私法生成和推进的动力之源。人文精神孕育出了国际私法的观念和思想,而国际私法的观念和思想又铸成国际私法制度。法的价值包含着人类关于法律问题的良好价值追求。它所追求的平等、正义等都是人类善良愿望和美好追求的集中反映。[7](P102)国际私法作为一种制度实体,它不是强加于社会的,而是社会内部的自然生长,但它的根须必须牢固扎在人文精神的土壤里。在人文精神滋养下生长出来的国际私法,注定要以关怀人类自己作为最终归宿。国际私法追求的总体目标是人的自由和社会的全面发展,它客观反映人类社会发展的总体走向-从人的丢失到人的发现,从束缚人到解放人,从对人的忽视到对人的关怀的基本路径。法律是最低限度的伦理,即社会发展到特定阶段必须绝对遵守的道德要求的总和。[8](P115)国际私法所体现的人文精神反映了社会发展和进步。

国际私法的价值就在它对人的意义。按照马克思主义的法学观,只有在张扬人类理性,表达人类理想,实现人类信仰的时候,法的统治才不致于成为奴役人的工具,而成为发挥人的聪明才智,实现美好愿望的阶梯,才能最终把人的世界和人的关系还给自己。[9](P443)

国际私法的终极关怀是人的自由。许多社会学家认为,人类社会的发展进步最根本的动因是为了人的需要。社会发展依赖于人的需要,法就是人的需要的产物。[7](P108)可见,国际私法规范的制订是为了人,无论是作为一种社会的规范设计,制度的安排与组织设置,还是一种社会的观念、意识和精神状态;无论是作为历史经验的自发产物,还是作为现实需求的理性构建,国际私法应“以个体人的人性需求为标准和动力,以真正的具体的人的日常生活世界为诞生之地,并以现实的人的具体的生活场景为存在和发展的地域与时空纬度。所以人文关怀是国际私法的永恒的主题。

人文精神奠定了国际私法的理性基础。理性主义对国际私法主义的影响最为深远,不仅表现在理性是国际私法的固有内涵,而且还表现在理性追求是国际私法始终如一的关怀。然而,支持国际私法形成的理性精神却不是偶然自生的,它是西方人文精神在长期积淀中派生的精神分支,是人文精神的核心内容之一。自由、平等是西方国际私法的基石。而以自由、平等为思想底蕴的国际私法又总是把人置于中心位置,以个人自由和社会的平等作为崇高的价值目标。国际私法的这一理想目标是与西方人文精神极力张扬的自由、平等和人权思想是完全一致的。如果仔细考察西方国际私法这一价值目标的确立过程和西方人文精神的形成过程,我们就会发现西方国际私法的基本价值取向-意思自治,与西方人文精神的基本内容-自由、平等和人权的契合不是偶然,而是必然。它表明了西方以自由、平等为基本价值的国际私法传统的形成有赖于西方人文精神的支持。更确切地讲,文艺复兴时期以人文主义为主题和启蒙运动时期以近代民主、自由为核心的人文精神,铸成了西方国际私法的自由、平等价值。

国际私法的构建应贯穿人文精神。从国际私法与人文精神二者的关系看,一方面,人文精神是本源,国际私法是它的派生之物,国际私法生成依赖人文精神的支撑;另一方面,国际私法不仅对人文精神具有“反哺”的作用,催生人文精神的新生,而且国际私法最终必须蕴涵文人精神,体现出人文关怀。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十条,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由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行政机关查明。

当事人选择适用外国法律的,应当提供该国法律。不能查明外国法律或者该国法律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9日 17: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机构相关文章
  • 如何理解国际私法调整对象的冲突性
    “法律冲突关系”理论最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被提起,对于一个法律部门来说,该部门法直接作用的那一类社会关系才能作为它的调整对象。如果把该法律部门的调整对象扩大至间接作用的社会关系,就相当于否定了其他法律部门的存在必要性,最终将致使法律部门划分的无意义。从国际私法的调整方式上反驳该论断,认为其在反致、转致情形下难以自圆其说。实际上,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法律适用关系,还是跨越国界的平等主体之间的实体权利义务关系,这一争议的根源很大程度在于人们对国际私法的范围存在分歧。如果以为国际私法的范围主要是冲突法,则其对国际私法的目标仅理解为选择法律,那么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就是法律适用关系。而如果认为国际私法的范围除了冲突法以外,还应包括国际统一实体法,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就应包括一切具有跨国因素的民事关系。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一般地说,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即构
    2023-06-12
    468人看过
  • 区际法律冲突的解决办法
    总体来说,区际法律冲突的解决方法与国际法律冲突的解决方法类似,主要是两种解决途径:一个是冲突法的解决方式,另一个是统一实体法的解决方式。具体来说,区际法律冲突的解决方式主要包括:(一)区际冲突法的解决方式所谓区际冲突法的解决方式,是指具有多个法域的主权国家或者其各个法域通过制定区际冲突规范来解决区际法律冲突的方式。区际冲突规范就是确定涉及一国内多个法域的区际民事法律关系应该适用什么法律的规范,由此可见,区际冲突法的解决方式也是一种间接的解决法律冲突的方法,它本身并不直接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其性质是该国的国内法。目前国际上没有关于采用区际冲突法解决区际法律冲突的统一模式,按照目前有关国家的理论与实践,采用区际冲突法的解决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1、制定全国统一的区际冲突法解决区际法律冲突全国统一的区际冲突法在一国各个法域适用,可以有效避免各个法域之间产生区际冲突法之间的冲突,是区际冲突法中
    2023-06-07
    57人看过
  • 国际保险合同的法律冲突与适用
    随着国际经济贸易一体化,国际保险合同的法律冲突与适用问题日益显得重要。巧合的是,最近不同的保险公司同仁在不同的场合,均提出了国际保险合同的法律冲突与适用的棘手问题。笔者为此查阅了很多资料,综合研究后,形成如下一些观点,供参考批判。一、西方主要发达国家的规定综观西方主要发达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多数国家对人寿保险合同与非人寿保险合同确定了不同的法律冲突规则,但法国除外。1、美国美国第二次《冲突法重述》第192节(人寿保险合同)规定,依投保人的申请向投保人发出的人寿保险合同的效力和产生于该合同的权利,在投保人未在其申请中作出有效的法律选择时,决定于投保人在申请保险单时拥有住所的州的本地法,除非涉及特定问题,某些其他州依第6节陈述的原则与交易和当事人具有更重要的联系。在后一种情况下,将适用该其他州的本地法。上述《重述》第193节(火灾、保证或灾害险合同)规定,火灾、保证或灾害险合同的效力和产生于该
    2023-06-08
    187人看过
  • 解决我国的区际法律冲突应该遵循的原则及途经
    (一)坚持一国两制,维护国家统一促进和维护中华民族的团结和统一既是我国解决香港、澳门和台湾问题的出发点,也是我国解决香港、澳门和台湾问题的最终目标。而坚持一国两制则是国家统一的最有效的途径。因此,坚持一国两制,维护国家统一既是我国解决香港、澳门和台湾问题最重要的一条原则,也应是解决我国区际法律冲突的首要原则。因此,我们在解决区际法律问题时,首先要认识到香港、澳门和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虽然为了保持这些地区的稳定和繁荣,并考虑到这些地区的历史和现实情况,依据宪法和法律决定在这些地区设立特别行政区,允许其保持资本主义制度长期不变,但这些地区的一切政治、经济活动以及其制订的法律法规,都不得有碍于国家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在解释我国区际法律冲突问题和进行区际司法协助时,必须坚持这一原则,必须有益于祖国的统一。同时,我们在解决我国区际法律冲突时也要坚持一国两制的原则,认识到各
    2023-06-07
    258人看过
  • 涉外无因管理的法律冲突原因有什么
    涉外无因管理的法律冲突的原因:1、各国对无因管理的成立和效力规定不同;2、各国对是否必须无法律或合同上的原因规定不同;3、各国对是否必须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规定不同;4、各国对管理人是否应将管理行为通知本人规定不同;各国对本人是否应负责偿还管理人支出的费用以及在什么范围内偿还规定不同。《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
    2024-05-01
    115人看过
  • 涉外亲子关系的法律冲突是什么
    涉外亲子关系的法律冲突:亲子关系,也就是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血缘或收养等法律事实而产生的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包括人身和财产关系。一、代为抚养构成事实收养吗收养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养父母和养子女的关系和亲生父母子女间的关系基本相同。代为抚养是指父母因特殊原因不能直接履行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把子女寄托在他人家中生活的一种委托代养行为。代为抚养不发生父母子女关系的变更,被抚养儿童与受托人之间不产生父母子女的法律关系。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1、目的不同。代为抚养的目的是生父母将其子女委托他人代为抚养照顾子女,而非解除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而作为生父母的送养人之所以将子女送养,其目的就在于解除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2、成立和生效要件不同。代为抚养并不需要特别的成立、生效要件,一般而言,只需子女的父母与负责代为抚养的亲友协商一致即可;而法律对收养的成立和生效有严格的条件限制,
    2023-02-13
    444人看过
  • 涉外票据适用法律的冲突是什么
    (一)涉外票据的意义涉外票据,是指出票,背书,承兑,保证,付款等行为中,既有发生在我国境内又有发生在我国境外的票据。从这个定义可以看出,涉外票据不是以持票人是外国人为标准而界定,而是以具有票据行为在我国境内和境外发生的事实来确定的。由于国际贸易的发展,不同国家之间的票据往来成为普遍现象。不同国家的票据制度有所不同,国际之间的票据关系的法律适用,难免发生冲突。解决冲突的办法是确定票据行为的准据法,即涉外票据的适用法律。我国与外国的经济往来,不可避免地发生涉外票据和它的法律适用的问题。即,在出票人行为能力,票据行为方式及效力,追索权的行使等方面,我国法律与有关其他国家的法律规定不一致时,该以何法为准的问题。易言之,即票据法发生冲突时,如何确定准据法。《票据法》第五章就此作了规定。(二)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的原则《票据法》第96条规定了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的原则,具体是:(1)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
    2023-06-06
    362人看过
  • 涉外不当得利的法律冲突是怎样的
    各国主要在下列几个方面存在法律冲突:各国对不当得利构成的条件规定不同;各国对他方是否必须因此种得利而受损害规定不同;各国对损害与得利之间是否必须存在因果关系规定不同;各国对违反公共秩序的合同而履行的给付,是否可以该合同不具效力为理由要求对方作为不当得利而返还规定不同;各国对得利者应承担哪些债务规定不同;各国对得利者的善意或恶意是否影响返还的范围规定不同。涉外不当得利应适用的准据法适用不当得利事实发生地法,这是大多数国家采用的作法,如1898年《日本法例》第11条规定:“因……不当得利或不法行为而产生的债权的成立及效力,依其原因事实发生地法。”适用当事人的共同国籍国法或住所地法,如1966年的波兰《国际私法》第31条规定,如果当事人具有同一国籍且在该国有住所时,对不当得利,应适用他们的共同本国法。适用支配产生不当得利法律关系的法律,如1987年《瑞士国际私法》规定,不当得利之诉,首先应适用支
    2023-05-02
    134人看过
  • 2024年合同涉外法律冲突有哪些?
    一、合同涉外法律冲突有哪些由于一个合同往往涉及不同国家的法律,而且加之各国对合同的各方面所作的具体规定不同,因此就不可避免地会发生法律冲突,主要表现在:(一)合同当事人的缔约能力。主面有的国家规定18岁为成年年龄,18岁以上的当事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而在其他国家中,有的规定只有达到19岁,甚至25岁的自然人才有缔约能力。(二)合同的形式方面各国法律对合同形式都有一定的要求。合同只有符合法定的要求,在形式上才具有效力。合同形式主要包括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根据当事人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有些合同还需要登记或批准。由于各国法律对合同的形式有不同的要求,在涉外合同中,仍会发生法律冲突。(三)合同的成立方面一般说来,合同要经当事人一方发出要约,另一方表示承诺,才能成立。英美法国家一般认为,承诺人只要把表示承诺的函电发出,合同即告成立;而大陆法系国家则认为,只有要约人收到了表示承诺的函电,合同方告成立,
    2024-01-30
    181人看过
  •  探讨涉外合同的法律冲突及其解决方法
    跨境合同可能会受到不同国家的法律影响,导致法律冲突。主要表现在缔约能力、合同形式、成立时间和地点、合同内容和解释等方面。各国法律规定不同,导致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性质和内容发生法律冲突。因此,在跨境合同中,需要遵守各国法律,避免法律冲突的发生。由于跨境合同通常会受到不同国家的法律影响,各国在制定和执行合同时可能会就合同的各个方面做出不同规定,进而导致法律冲突。这种冲突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首先,它涉及合同当事人的缔约能力。主面有的国家规定18岁为成年年龄,18岁以上的当事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而在其他国家中,有的规定只有达到19岁,甚至25岁的自然人才有缔约能力。(二)合同的形式方面。合同只有符合法定的要求,在形式上才具有效力。有些合同还需要登记或批准。由于各国法律对合同的形式有不同的要求,在涉外合同中,仍会发生法律冲突。(三)合同的成立方面。英美法国家一般认为,承诺人只要把表示承诺的函电发出,合
    2023-11-15
    325人看过
  • 解析网络域名与商标的法律冲突和解决途径
    一、引言:由于计算机软硬件技术、通信技术、数字压缩和存储技术的突飞猛进,因特网(Internet)迅速伸向全球每一个角落,并广泛进入人们的社会生活。人们广泛使用互联网时逐渐发现:域名已经与原有知识产权领域中的权利尤其是与商标权发生了冲突。二、域名的涵义和法律性质:域名是在互联网络上识别和定位计算机的层次结构式的字符标识,与该计算机的互联网协议(IP)地址相对应。域名的结构采取分级设置,被分为顶级域名、二级域名、三级域名。域名具有“全球惟一标识性”及“资源的有限性和稀缺性”的特点。有关域名管理的几个主要机构分别是NSI、域名能否成为一种权利,可否作为一类新的知识产权加以保护,这是一个目前存在争议和值得探讨的问题。许多专家、学者从不同角度论证了域名的属性。本文作者认为域名具有知识产权权益的属性,但域名是在网络环境下产生的知识产权权利,所以它是一种区别于创造性成果权的识别性标记权,属于较宽泛意义
    2023-02-25
    271人看过
  • 涉外离婚法律适用有冲突怎么办?
    一、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对于不在我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夫妻财产关系,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四、父母子女人身、财产关系,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中有利于保护弱者权益的法律。涉外离婚管辖权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23条第1款规定,我国法院在受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只要被告在我国有住所或有居所,我国法院就有管辖权。同时,对于被告不在我国境内居住的离婚案件,如原告在我国
    2023-03-19
    479人看过
  • 涉外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冲突和适用
    (一)法律冲突夫妻财产关系是指男女因为结婚而产生的对其家庭财产具有经济内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它从属于夫妻身份关系。由于夫妻财产关系直接涉及当事人的经济利益和各国的传统习俗以及经济制度,因此各国对夫妻财产关系的规定比人身关系更加复杂,法律冲突就不可避免。根据各国法律规定,涉外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冲突主要表现在:1、约定财产制和法定财产制的冲突约定财产制是指婚姻当事人以协议的方式确定他们之间财产关系的制度,而法定财产制是指法律对夫妻财产关系直接作出规定并直接得以适用的制度。2、从夫妻财产制度内容看,近代产生过统一财产制和联合财产制等,但都有强烈的夫权色彩而逐渐不适用,目前主要有分别财产制和共同财产制的冲突。分别财产制是指男女双方在结婚后仍然是其婚前和婚后个人取得财产的独立所有者,分别对其各自的债务负责,对于家庭债务共同负责。(二)法律适用规则对这类法律冲突问题的解决,各国主要采取了以下冲突规则:
    2023-04-26
    61人看过
  • 国际反倾销法的理论目标与实践冲突
    关键词:反倾销立法;理论目标;国际贸易的理论和实践表明,完全自由贸易和完全保护贸易(封闭经济)是国际贸易的两种极端方式。亚当·斯密的分工理论必须以自由贸易为前提,否则将阻碍国际分工利益的发挥。然而,李斯特创立的“生产力”理论所代表的国际经济理论表明,由于国际经济基础和资源禀赋的差异,国际自由贸易的无条件实施将是经济落后和落后国家的灾难。这就要求任何独立经济体加强对小工业的保护。所以,,如何调和和平衡自由贸易与保护贸易的关系,最大限度地发挥贸易在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福利方面的作用,已成为国际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各种现象表明,自由贸易与保护贸易的理论目标之间存在着严重的偏差和冲突国际反倾销法与现实。本文分析了国际反倾销立法的制度缺陷,研究了反倾销措施滥用的原因,探讨了国际反倾销法的下一步立法趋势,这对我国反倾销立法和管理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1.反倾销措施的滥用及其原因1.反倾销措施滥用的主要表现形式
    2023-05-07
    111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机构是依法设立,独立于行政机关,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机构。它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依据仲裁协议进行仲裁,对纠纷进行公正、公平、合理的解决。 仲裁机构具有专业性、独立性和高效性,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更多>

    #仲裁机构
    相关咨询
    • 涉外合同各国的法律冲突解决途径有哪些涉外合同涉外法律有什么规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14
      由于一个合同往往涉及不同国家的法律,而且加之各国对合同的各方面所作的具体规定不同,因此就不可避免地会发生法律冲突,主要表现在:(一)合同当事人的缔约能力主面有的国家规定18岁为成年年龄,18岁以上的当事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而在其他国家中,有的规定只有达到19岁,甚至25岁的自然人才有缔约能力。(二)合同的形式方面各国法律对合同形式都有一定的要求。合同只有符合法定的要求,在形式上才具有效力。合同形式
    • 2022年涉外合同法律冲突的解决途径是什么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27
      (一)解决合同法律冲突的两种方法 1.冲突法方法。制定统一冲突规范、国内冲突规范解决合同法律冲突。 2.实体法方法。制定统一实体规范解决合同法律冲突。 (二)确定合同准据法的同一论与分割论 1、同一论主张将合同的几个方面作为一个整体统一适用一个法律。 2、分割论主张对合同的几个方面作以分割
    • 涉外票据冲突解决途径有哪些?涉外商业票据法律冲突的规定是怎样的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2-15
      我国票据法根据通常的法律冲突的处理原则,对涉外票据在当事人的行为能力、票据行为方式以及票据权利行使与保全等方面发生法律冲突时,分别规定了相应的准据法。 1、关于当事人的行为能力。我国票据法明确规定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其本国法律。而如果依其本国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而依照行为地法律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适用行为地法律。 2、关于票据的行为方式。我国票据法明确规定汇票、本票出
    • 国际私法解决国际法律冲突的条件有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3-01
      有两种,即间接调整方法和直接调整方法。 (1)间接调整方法,又称冲突法调整,指在有关的国内法或国际公约中规定某类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受何种法律调整或支配,而不直接规定如何调整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之间的实体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一种方法。 (2)直接调整方法,又称实体法调整,指用直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实体规范来调整涉外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一种方法。 在解决同一涉外民事关系时,只能使用其
    • 涉外劳动关系法律冲突怎么处理?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0-03
      ①冲突法调整,亦称间接调整,即在国内立法或国际条约中,制定法律适用原则,规定在什么情况下应该适用国内法,在什么情况下应该适用外国法以及哪国法,然后再按照所指定的那个国家的实体法,具体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②实体法调整,又称直接调整,即制定统一实体规范,直接规定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间接调整和直接调整都是为了解决涉外劳动关系的法律冲突。但它们的方法不同,所运用的法律规范也不同。在解决同一个涉外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