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的处理办法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的处理办法为: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土地使用权未到期国家也可征用,但应就剩余使用年限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进行补偿。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要缴纳什么费用
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要缴纳的费用为:
1.营业税。凡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以转让土地使用权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5%税率计算缴纳。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实际缴纳的营业税为计税依据。城建税的税率。纳税人在市区为7%;在县城、建制镇的为5%;不在上述地区的为1%。教育费附加的征收标准为3%,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为2%。
3.土地增值税。凡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转让非国有土地和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出让国有土地的行为不征土地增值税。其计税依据为转让土地使用权所取得的增值额。
4.所得税。个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转让所得按“财产转让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差价的20%。单位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转让所得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征企业所得税。
5.印花税。土地使用证,每本贴花5元;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按合同载明转让金额0.5‰缴纳。
6.契税。在我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土地使用权出售按成交价格的3%缴纳;土地使用权赠与、交换按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的市场价格核定金额的3%缴纳。
三、土地使用权属于什么资产
土地使用权属于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计入无形资产的,比如建造自用的办公楼,那么就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在办公楼建造期间的摊销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建成之后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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