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外住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0 10:12:52 411 人看过

一、办理范围

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患病需住院治疗出现以下情况的,可申请转外住院:

1.经本市市级医院或市级专科医院会诊仍未确诊的疑难病症;

2.本市市级医院或市级专科医院因受自身技术和设备条件限制不能诊治的疾病。

二、办理程序

参保人员符合上述条件需转外住院治疗的,由市级(或专科)定点医院副主任以上医师填写《苏州市区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外住院登记表,明确转往诊治的医院名称。参保人员持上述登记表、本人社会保障卡、《社会医疗保险证和《社会医疗保险病历(统称就医证卡)在医院医务管理部门直接办理转外住院登记备案手续。

三、结付办法

参保人员办妥转外住院登记备案手续后,自批准之日起在指定医院发生的转外住院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出院后于结算年度内(每年4月至次年3月)持本人就医证卡、《苏州市区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外住院登记表、出院小结、费用明细清单、原始发票及相关病历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审核报销。

四、注意事项

1.转外住院就医仅限于上海、南京、北京具有专科权威的三级以上当地医保定点医院;因病情需要进行伽玛刀治疗的,转外约定医院仅限上海解放军411医院、455医院、85医院和无锡解放军101医院。

2.转外首次住院的起付标准为在职职工1000元、退休人员800元。

3.未经批准在外地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4.转外期间,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就医功能冻结,在市区定点单位不能划卡使用。参保人员出院并回到市区后,应及时办理医疗费用审核报销手续,社会保障卡就医功能于办结费用报销手续后解冻。

5.每次转外住院登记备案手续,只能办理一笔转外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结付业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6日 20: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保险相关文章
  • 扬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外就医申请流程
    受理范围:符合规定的转外就医申请人员承诺期限:现场办结服务电话:0514-80978657政策依据:1、《关于印发〈扬州市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细则(暂行)〉的通知(扬政办发[2000]132号)2、《关于增加扬州市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定点医院的通知(扬社中[2008]56号)3、《关于印发江苏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省内联网结算经办服务规程(试行)的通知(苏医管〔2009〕13号)办理地点:扬州市淮海路108号医疗保险科
    2023-05-29
    473人看过
  • 江门医疗保险参保人住院手续
    住院手续被保险人患病到定点医院就医时,须在办理入院登记手续24小时内向医院记处提供医保IC卡、身份证。入院24小时内,由医院向社保局医疗保险待遇科上报住院登记资料。2、结算手续被保险人办理出院手续时,由医院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和标准结算保险人住院医疗费用,收取被保险人应付费用,并在24小时内由医院向医保待遇科上报住院结算资料。(市社保局基金管理科根据医疗保险待遇科每月提供的“住院费用结算表”所列结算金额,在2个工作日内与各定点医疗机构结算。)3、被保险人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向定点医院住院登记部门出示《IC卡和《身份证办理住院登记手续,或欠费及其它原因而个人先垫付住院费用的,则待出院后,持以下资料到医保待遇科办理费用审核手续:(1)未能出示《IC卡办理住院手续原因的书面说明;(2)收费收据原件;(3)收费明细单;(4)住院病历或出院小结复印件;(5)IC卡和身份证复印件;(6)疾病诊断证明书
    2023-05-10
    181人看过
  • 省直参保人员异地转诊转院住院医疗费审核
    审批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44号);《安徽省实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若干意见》(皖政[1999]27号);《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合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的决定》(合肥市政府令113号);《合肥市城镇职工基审批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44号);《安徽省实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若干意见》(皖政[1999]27号);《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合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的决定》(合肥市政府令113号);《合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转院(诊)管理暂行办法》(合医改[2001]1号)申报条件:已经省医保中心审核同意异地转诊转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材料目录:1)医疗保险证;2)在审核同意转诊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发票、费用清单;3)出院小结、门诊病历;4)经审核同意的转院(诊)申请表;5
    2023-04-22
    330人看过
  • 太原医保参保人员转外就医办理医院
    12月28日,据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公布新的转外就医管理办法。今后,太原市医保参保人员要转外就医,必须通过山西省人民医院等13所医院办理转诊手续。新政涉及太原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保所有参保人员。新政明确,参保人员在太原市有转诊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因医疗技术、设备等原因不能满足参保人员就医需求的,可以转往太原以外的三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或二级甲等以上专科医院就医,所转医院必须为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有转诊资格的13家定点医院包括:山西省人民医院、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山西大医院、太原市中心医院、山西省肿瘤医院、山西省第二人民医院、山西省眼科医院、山西省心血管疾病医院、山西省妇幼保健院、太原市精神病医院、太原市结核病医院、太原市第三人民医院。其中,综合医院可以根据本院的医疗技术水平转各种类型的疾病,专科医院只能转本医院所治疗的专科疾病。符合转诊条件的参保人员,
    2023-05-29
    92人看过
  • 省直医保参保人员住院治疗服务
    1)参保人员携带本人医疗保险证可到任何一家省直定点结算医院住院治疗。2)按医院常规办理住院手续,交付一定数额的住院押金,并主动出示自己的医保证件。参保人员住院期间医疗保险证交医院医保办保管,出院结算时退还。3)出院时由医院和参保病人结算医疗费用。属个1)参保人员携带本人医疗保险证可到任何一家省直定点结算医院住院治疗。2)按医院常规办理住院手续,交付一定数额的住院押金,并主动出示自己的医保证件。参保人员住院期间医疗保险证交医院医保办保管,出院结算时退还。3)出院时由医院和参保病人结算医疗费用。属个人支付的部分从住院押金中扣除,属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省医保中心按约定方式和定点医院结算。办公地点:省劳动保障厅东办公楼7层联系电话:26242392624227
    2023-04-22
    50人看过
  •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续保指南
    参保条件:1、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内并有劳动能力的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2、具有本市城镇户籍,依靠提供劳务并获得合法劳动报酬的自由职业者;3、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办理地点:新参保:街道劳动保障站或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续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政务公开大厅征缴中心个人缴费窗口。办理时间:工作日。交验资料:新参保:本人身份证、户籍、三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续保: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依据,本人身份证和医疗保险手册(无手册的带一张一寸免冠照片,补办手册)。缴纳标准:基本医疗保险按本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5.6%(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4.8%缴纳);大病医疗互助费每年90元,年度内一次性缴纳。缴费地点:长沙银行任何一个营业网点。缴费时间:办理参保、续保时打印的缴费单当月内有效。缴费时同时办理银行代扣代缴手续。以后年度的缴费在每年12月底前将下年度
    2023-05-29
    459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更多>

    #医疗保险
    相关咨询
    • 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如何办理转外住院?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5
      1.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患经苏州市XX医院或市级专科医院会诊仍未确诊的疑难病症,或苏州市XX医院或市级专科医院因受自身技术和设备条件限制不能诊治的疾病,需住院治疗的,可申请转外住院。市级(或专科)定点医院副主任以上医师诊断后,填写《苏州市区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外住院登记表》,明确转往诊治的医院名称。参保人员持上述登记表和本人社会保障卡直接在医院医保主管部门办理转外住院登记备案手续。转治医院仅限外
    • 外来人员参加保险后住院发生医疗事故怎么报销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12
      外来人员依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的,按下列规定享受综合保险待遇: (一)用人单位使用的外来从业人员,享受工伤、住院医疗和老年补贴三项待遇; (二)无单位的外来从业人员,享受意外伤害、住院医疗和老年补贴三项待遇; (三)外地施工企业的外来从业人员,享受工伤、住院医疗两项待遇。 外来从业人员在参加综合保险期间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住院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下的部分,由外来从业人员自负;起付标准以
    • 职工住院医疗保险怎么报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07
      理赔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医院出具的入出院证明和出院小结、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住院费用收据原件和费用清单、与确认保险事故性质及原因等相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交通事故保险理赔中,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理赔周期需要广大车友了解,被保险人自保险车辆修复或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2年内不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或自保险公司通知被保险人领取保险赔偿款之日起2年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时,即视为自动放弃权力。
    • 外来务工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后,其医疗保险待遇如何享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09
      由上可知,一般来说,城镇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为男性30年,女性25年,但是每个城市的标准是有差异的,具体可以向社保局咨询外来从业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后,医疗保险待遇如何享受答:非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从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次月起,可享有门诊医疗和住院医疗保险待遇。其中门诊医疗保险待遇方面,其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本人的个人医疗帐户门诊专用。2011年度至2014年度过渡期内,
    • 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连续缴纳社会医疗保险的,如何办理缴费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1-20
      符合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条件的人员,应当在三个月内及时办理参保缴费。连续缴费不满六个月(以下称等待期)的,只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待遇;连续缴费满六个月后,按照规定享受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在本市连续参加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后,在连续缴费六个月内,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待遇和原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待遇;连续缴费满六个月后,按照规定享受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毕业当年度参加职工